书的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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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作文600字篇1

小时候,妈妈让我背古诗,我总是很讨厌。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古诗的意境很美,春、夏、秋、冬总有应景的古诗让我陶醉。

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散文,散文里总包含着种.种美妙的语言,我虽没有去过北极,但文中那片片带着优美语言的雪花,让我感受着北极的美;虽然我没去过黄山,但那一句句优美、动听的描述,却让我犹如亲临了黄山。

散文词句优美,但总是在描述,没有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而小说恰恰弥补了这一点,所以,小说也是我的最爱。

比如像校园里发生的故事类的小说,我总是沉迷于其中,书中那些与同龄的角色,有时我会把自己也掺和了进去,似乎我也变成了书中的一员。

《草房子》里那些生动有趣的故事让我捧腹,活泼泼的一个个故事吸引着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挚感人的《狼王梦》,让我深深地感受着母爱的伟大,还有狼生活的残酷。在《老鼠看下棋》这部书里,我在穿于童话之间,学到不少知识,《我们的土壤妈妈》里让我感受无比幽默的同时,又了解了许许多多的地理知识。

看书,一直是我的最爱,每天晚上写完作业,我都要看上好一会儿书,才能睡觉。特别是今年的暑假,我时常会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看书,就会过去大半天,而我觉得,像是只过了个把小时。

书,总让我沉于其中,犹如巧克力般香甜,红烧肉般诱人,看得津津有味。所以,我总是会控制不住自己去看书,书,似乎有种神奇的东西,总是让我牵肠挂肚。书,伴我成长,是我生活中最要好的`朋友,我非常喜欢书——这一个童年伴侣。

书的作文600字篇2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无声的老师;书,是指路的箭头;书,是黑夜的光芒。书,一直陪伴着我,见证了我的成长。

我家的书如同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那最闪亮耀眼的星星就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读着这本名著,我的心里十分惬意。因为妹妹和妈妈出去逛街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可以安静地看书了。

读着读着,我的心已经进入鲁滨逊漂流的孤岛。此时,背着鸟枪拿着斧子的鲁滨逊从我身边经过,他要干什么?原来他要做独木舟!他花了五个多月的时间将这庞然大物做好,然而船太重无法下水,只好做小的独木舟……他的坚持不懈深深打动了我!

他在孤岛上种小麦、捉山羊、救俘虏……功夫不负有心人,鲁滨逊终于离开了这个他生存二十八年的荒岛。我十分喜欢鲁滨逊这个人物,因为他不仅是一个探索者、发明家,还是一个拥有顽强毅力的人。他使我明白了:如果遇到困难畏缩不前,那将会一事无成。只有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才有可能获得成功,从而成为生活强者。

这本书就是想告诉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的人。

我不禁想起了上周的一件事:老师要我当一次道德课堂的主持人,给了我长长的稿子,我一来没什么经验,二来我也不想当,就把稿子还给了老师。老师瞪了我一眼,然后将稿子给了其他同学。当时的我在困难面前低下了头。现在想来,我真的是太懦弱了,为何不勇敢尝试一下呢!难道做主持人比鲁滨逊漂流荒岛的困难还大吗?想想都觉得自己做为男子汉气概不够!

这本书陪伴着我、激励着我,让我变得更好。我相信,我的人生不仅飘满书的芳香,而且我会日益坚强勇敢,因为有好书伴我成长!

书的作文600字篇3

瑞典乡村有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他十分顽皮,不听家长的话,对读书一点儿兴趣也没有,非常喜欢恶作剧,经常捉弄家里的动物。就在这样一个顽皮而又平常的男孩身上却发生了奇怪的事。

尼尔斯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狐仙,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而这时,雄鹅正想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怕父母丢了雄鹅而伤心,于是双手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一段旅行。

当尼尔斯与雁群第一次休息时,他从狐狸斯密尔口中救下了领头雁阿卡,从阿卡口中他又得知只有回家了才可以变回人类,可是他不决定回去了,准备与雁群前往拉普兰,和雄鹅莫顿和阿卡会合。

一年一度的鹤之舞大会开始了,尼尔斯去欣赏了精妙绝伦的表演。将对雁群发起攻击的斯密尔赶出了斯康耐。参加完大会后,雁群与尼尔斯又继续前进,他们浏览了卡尔斯克鲁纳,落在了厄兰岛的南端,在那里与雄鹅拯救了小灰雁邓芬。借宿在山羊家,并帮助它赶路了狐狸。斯密尔为了报复他们,让乌鸦们去抓尼尔斯,在白羽卡尔木的帮助下,尼尔斯从狐狸的身边逃走产,而白羽卡尔木却为了救他们而死了。

尼尔斯继续飞行,见到了粗麻布一样的东耶特兰,帮助小马茨和奥萨从冰上逃离,并把狐狸斯密尔关进狗窝里。他又帮助老鹰高尔果回到天空,高尔果给尼尔斯讲了他与阿卡的故事,他们一起回到了雁群。

回到雁群后,尼尔斯帮助奥萨找到了父亲。就在雄鹅要被杀死之时,尼尔斯勇敢地站了出来,变回了人,救了雄鹅,回到了家。从此他变成了一个善良,懂重的好孩子。

书的作文600字篇4

午后的阳光调皮的穿过窗户,洒进屋内,光滑的地板上渡了一层金光。

爸爸坐在窗前,一脸享受的看着自己的书,完全无视了我这个在旁边走来走去的女儿。

我之前也翻过老爸的书橱,但那些难懂的文章让我头昏脑涨,为此爸爸只能表视无奈。

就这样,我对爸爸的书完全没了兴趣。因为太无聊了,活力四射的我,就在爸爸身边跳来跳去,不停地给他捣乱。俗话说“忍无可忍,无须再忍”,爸爸终于受不了了,站起来对我说:“stop,stop!”但看了我无辜的小眼神后,无奈的说:“算了,我带你去图书馆吧!”

就这么戏剧性的,我来到了图书馆,真是不去不知道,一去吓一跳。太多书了,对于我这种“懒虫”来说简直是噩梦。不过毕竟好奇心人皆有之,一本本似曾相识的书,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挑选了一本喜爱的书,见没有座位了,就坐在地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书中的一切让我着迷,让我陶醉,它好像有魔力,磁铁一般吸引着我,我不肯放过每一个细节、每一段优美的语句,我完全沉醉了。

太阳渐渐西下,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慢慢抬起头,感到脖子酸酸的,发现原来读书也是一种享受。

毫无疑问,从此以后我从“懒虫”升级成为“书虫”。

年华如泡沫,一去不复返,种子已经发芽,被知识的雨露滋润着,不久,它就会像夏花一样绚烂,宝石一般晶莹。

书的作文600字篇5

小鬼鲁智胜故事梗概

这本书是风靡校园的《小鬼鲁智胜》,写了与贾里同班的机灵男生鲁智胜在初二那一年遇到的烦恼、挫折、欢乐与成功。这本书反映了一个少年的心理历程、一颗驿动活泼的心及心里发出的声音。

驰骋赛场

在一次拔河比赛当中,张潇洒因手气欠佳抽到了与死对头二班比赛拔河。拔河比赛是二班的强项。在准备中,六名男选手已定:鲁智胜、贾里、刘格诗、林武翔和其他两名同学。

周一,一班的教室里火药味儿十足,就连女赛手的穿着打扮也很硬气。那天出了奇迹,一班竟然赢了二班。一班要代表学校去区里参加“拔河大王”的比赛。全班人马在比赛前不断地努力,虽然最后输掉了比赛,但是他们的努力人人都看在眼里。

寒假经历

原本应该轻松愉快的假期,如今就犹如黑色星期一一样。家长们整天把孩子关在家里或者补习班里补习功课,而鲁智胜和刘格诗就是其中的一员,可是他们却和其他同学不太一样,他们为了追求自由,竟然大胆地离家出走,去拥抱自由了。最后,在家长们的寻找之下,鲁智胜和刘格诗终于回到了父母的怀抱中。对于刘格诗想去看看学校以外的世界,想必是我们所有人的心声。因为现在的孩子们对外界很陌生,在功课之余也应该出去走走,开阔眼界。

秦文君阿姨以小孩子的口吻写了这本书,以独特的角度展示了当代少年的喜怒哀乐,幽默、诙谐、贴近当代少年的生活现实和心理现实,是一部令人开心,给人快乐的儿童小说,值得一读!

书的作文600字篇6

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发展的桥梁;书,也是人类智慧的“长生果”。书,能把我们带到古老的过去,还能把我们带到遥远的未来;书,能把我们带到浩瀚神秘的宇宙,还能把我们带到无边无际的海洋。它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与人生的真谛。在人的一生中,都要看许许多多、形形色色、不同风味的书。

我爱读书,书可以陶冶性灵,丰富精神生活,开拓人们的视野。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乘着求知之舟遨游;在书的草原上驾着探索之马驰;在书的王国领略人世的真谛。从我记事开始,书便是我忠实的伴侣和亲密的好友。从欧阳修到曹雪芹,从鲁迅到巴金,到处都有我翻阅过的痕迹。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如此,如果没有书,人类将永远在愚昧无知的落后世界中停留;如果没有书,我们将无从谈生活,无从谈价值,更无从谈发展!

今后,我依然会与好书为友!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寒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荫,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让你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

书——是我人生中的“好朋友”,书——像我的朋友,如我的亲人,书——似一个伴侣,更似一个老师。是它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是它让我的大脑充满智慧;是它让我的心胸开阔宽广;是它让我的灵魂高尚纯洁;是它给了我很多快乐!好书伴成长,你也赶快加入到读书的行列当中吧!

书的作文600字篇7

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它更是我的朋友。如今,我拿小房间里书塞得满满的,小房间似乎都有些吃力,再搞不好就要累垮了。

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包盐,我答应了,但去的时侯,仍不忘带本书。走着走着,我竟然忘了要干什么去了,于是便进了大伯的家门,就一直在大伯家里看起书来,要不是大伯催我回家,我还舍不得回来呢!回到家后,妈妈问我盐买回来了吗?我却拍着脑袋叫道:“哎呀,我忘了!”看!我和书就是这么难舍难分!

烦恼时,捧着一本书去,置身于宁静的溪流边,在手指掀动书页的瞬间,让心中的忧丝愁绪随着溪流无声逝去;欢乐时,读一首优美的抒情诗,让心胸更豁达,心底更甜蜜,如饮一杯香醇绵甜的美酒。夜深人静,月悬天宇,偶闻切切如蚕咀嚼桑叶的读书声,更胜过倾听贝多芬指缝间流泻出的《月光曲》......

我这个人,饭可以少吃,但书不可以不看。通过读《林肯》,我明白了即使是农民,也有可能成为一个国家的主宰着,通过读《高尔基》我知道了即使是流浪儿,也会成为一代文学家,通过读《红楼梦》我看到了封建统治阶级荒淫腐朽的本质。总之,书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是我的好朋友。

北宋第三代皇帝赵恒曾写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为我带来了许多。当我因失败而迷茫时,它对我说“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次的失败就是下次的成功”。当我因成功而骄傲时,它对我说“骄傲使人落后,真正的强者更会正确的对待胜利”。

古人读书为求“黄金屋”“颜如玉”而我,读书只是为了陶冶情操,培养高尚品德,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追求的是那陶冶和熔铸了文化的“书香”.

书的作文600字篇8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走进我的家中,一眼便可以看见那高高的五层书架,里面摆满了不同种类的书籍,散发着淡雅的书香味。

从小,我就喜欢听故事。当我能识字时,我一有时间便如饥似渴地拿起一本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最喜欢的就是带一本书去旅行,走在异乡之中,拿起一本书细细品读,总会有不一样的风味。长大了,我读的书也变得五花八门。历史、地理、天文、文学等书籍摆满了一整个五层书架。

当我读《上下五千年》时,我的心随着纷争的战国七雄,盛大的开元盛世,残酷的抗日战争时起时落,仿佛自己就是其中一个人物。

当我读《自然史》时,我跟随着踩矿人的步伐,科学家的视野,走遍地下、地上、天上,了解飞禽鸟兽,看遍五彩矿石,走过缤纷世界。

当我读《鲁迅全集》时,不禁从中感受到主人公那豪迈的气魄。当我读《毛泽东传》时,不禁从中感受到主人公那顽强的拼搏奋斗精神。当我读《名人传》时,不禁从中感受到主人公那坚强的毅力。

我最常去的地方便是那飘满书香的图书馆和那充满浓郁气味的书店了。每当到了书店里,我都会忘了时间,一站就是三小时却浑然不觉。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感受着不同人物的风采和作者思想上的变化,恨不得立马钻进书中一探究竟。

捧一杯清茶,坐在高高的五层书架下品一本好书是我最享受的人生。它富裕了我的生活,使我懵懂的世界充满了色彩。我与阅读会继续相伴,直到我“读尽人间书”。

书的作文600字篇9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我可高兴了。

《女巫》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罗尔德—达尔。他出生于英国威尔士的兰达夫。这本书曾三度获得“爱伦—坡文学奖”、“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

《女巫》这本书很有趣。主要讲了姥姥告诉“我”英国的女巫很多,而且是全国最坏的女巫。然后又告诉“我”怎样识别女巫。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来到了女巫们开会的地方,结果被女巫们用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变成了老鼠。最后“我”又把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的饭碗里,让所有的女巫都变成了老鼠。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当我读到“我”碰见女巫时,我觉得也在害怕的发抖。当我读到“我”被女巫便成了老鼠时,我也觉得害怕、绝望。仿佛自己真的变成了老鼠似的。当我读到“我”打败了女巫时,我心里无比的激动和高兴,我真为小作者的成功感到高兴呢!

读了这本书,是我知道了世界上真的有女巫。我还知道了如何识别女巫:女巫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都戴着手套,只有睡觉时才不戴。女巫的鼻孔比较大,外面有一层粉红色。她的口水是蓝色的,和蓝墨水一样,都可以写字了。还有,女巫比较厉害,如果有一个小孩住在女巫的对面,女巫就会用大鼻孔把他她闻出来。女巫闻小孩的味道就像狗屎的味道。还有,不要以为你洗澡洗干净了女巫就闻不出来你了。告诉你,你越干净,女巫闻出你来就越臭,如果你长时间不洗澡,你越脏,女巫就越难把你闻出来。

我建议大家都去读这本书。

书的作文600字篇1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著名的文学家高尔基说的,这句话也是我最欣赏的格言,我读过不少书,我从书籍中汲取了营养,不但丰富了我的生活,更重要的是改变了我自己。

小时候,我最不爱看书,一见书上那密密麻麻的字就头疼。可是经过爸爸妈妈对我的熏陶,我爱上了读书。刚开始,我对连环画很有兴趣,一幅幅精彩的连环画让我爱不释手。当书中的主人公开心时,我会高兴得手舞足蹈,当书中的主人公烦恼时,我会绞尽脑汁地为他出谋划策……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接触中外文学名著。我为《西游记》中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喝彩,为《红楼梦》中才貌双全的林黛玉感到惋惜,钦佩《三国演义》中胆识过人,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为《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们拍案叫好……从书中我了解到了什么是真假、善恶、美丑,更加激发了我读书的欲望,对书如痴如醉。

以前,我总是抱怨爸爸妈妈对我太严厉,可当我看到《课堂内外》这本书上讲狮子和老虎为了锻炼自己孩子的生存本领,把自己的孩子摔例,让它重新爬起,对孩子要求很严格。我才恍然大悟,明白了爸爸妈妈对我要求严格是为了我好,是让我学好本领。

上学的时候,最不喜欢学的是数学,只要看到难题就打退堂鼓,不肯钻研。可当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以后,知道鲁滨逊一个人在岛上生活了28年,克服了重重困难。就觉得很惭愧,我改变了自己,现在我可是我们班的解题高手。

书,是一把金钥匙,呼唤我用一颗真挚的心去开启知识殿堂的大门;书,是一叶扁舟,承载着我博击在浩淼的知识海洋中,让我领略学习的趣味;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它,陪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春华秋实的美好岁月,是它,给我带来了智慧和力量;是它,在我苦恼徘徊的时候,给我点亮前进的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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