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小学生骑自行车倡议书

|少兵

做了好事受到指责而仍坚持下去,这才是奋斗者的本色。在这个并非尽善尽美的世界上,勤奋会得到报偿,而游手好闲则要受到惩罚。下面给大家分享禁止小学生骑自行车倡议书,欢迎阅读!

禁止小学生骑自行车倡议书

禁止小学生骑自行车倡议书篇1

家长朋友们:

您好!

由于摩托车、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电动车、电摩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同学们的安全,学校具体要求和措施如下:

1、各班级召开线上家长会,讲清楚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不定期对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的行为进行抓拍,一旦发现,将全校通报。

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教育孩子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禁止小学生骑自行车倡议书篇2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在社会电动车使用不断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加之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渐上升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了您的孩子安全,请仔细阅读并和学校一起教育孩子以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小学生骑车有几方面危害:

一、是很多小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自行车、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中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五、是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六、是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自行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就我校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禁止__市__小学全体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和在公路上玩耍,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凡是发现有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

3、全体家长在带孩子外出时需注重榜样作用,要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违法载人、行至岔路口注意观察交通路况等。

本着以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要求未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禁止骑电动车。希望各位家长为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杜绝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禁止小学生骑自行车倡议书篇3

亲爱的市民朋友: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推动全社会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彰显范县省级文明城市风采,县文明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动员全县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佩戴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人人践行齐参与。

骑行安全无小事,佩戴安全头盔事关骑手人身安全,事关家庭幸福美满。请市民朋友们务必摒弃“车技好不出事”“戴头盔不方便”等侥幸心理和片面思维,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出行,做到“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护自己安全,让家人安心。

二、机关单位作表率。

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各单位要结合“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机关单位下沉社区”,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安全出行劝导和集中宣传,引导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三、文明驾驶我践行。

全县广大居民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逆向行驶、闯红灯、乱穿行,不得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雨伞),不得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为范县文明城市创建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__

20__年__月__日

禁止小学生骑自行车倡议书篇4

文明出行,平安相伴。佩戴安全头盔是保护电动自行车骑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举措。为凝聚文明交通共识,共建共享平安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现向全体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戴盔骑行的`示范者。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摒弃侥幸心理和片面思维,做到“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

二、争做戴盔骑行的宣传者。主动关心、引导、提醒身边亲友、同事规范佩戴头盔安全出行。

三、争做文明骑行的践行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骑行,护自己安全,让家人安心。

文明出行,福运相伴。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骑行做起,戴好安全头盔,养成良好习惯,为生命安全护航!

福州市第六医院

20__年8月11日

禁止小学生骑自行车倡议书篇5

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车因节能、便利的优势,成为人们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

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伤亡事故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致使颅脑损伤引起。在头部受到撞击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是骑乘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增强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向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佩戴头盔。

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佩戴头盔时要把安全带系到适当位置。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的负责,更是对家人、家庭负责。

二、杜绝危险驾驶。

自觉做到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自觉恪守交通安全出行理念,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三、党员干部引领。

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四、重视质量安全。

从安全性考虑,建议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浅色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

五、尽到监管责任。

保证儿童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的同时,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未达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

六、发动社会力量。

鼓励摩托车、电动车销售企业随车赠送安全头盔;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市民,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关爱生命,从“头”抓起。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助力交通文明,与你我息息相关。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期盼您能够和我们共同行动。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携手创建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倡议人: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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