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问题的担保书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财产问题的担保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财产问题的担保书(精选篇1)
申请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籍贯) ,住址 ;
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 日,(籍贯) ,住址 ; 联系电话: 。
申请保全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所属下列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纠纷一案,现被申请人意图转移财产,且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也会导致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特此申请。
富源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问题的担保书(精选篇2)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公司
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_______职务:经理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古______________职务:经理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______建筑材料商店买卖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愿以担保人银行账户内50万元人民币为被担保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经济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______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财产问题的担保书(精选篇3)
编号:
担保人:
地址:
邮编: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与 (下称被申请人)之间 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 万元整( )的财产(财产线索见本担保书附注)。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本担保书附注的财产,担保人愿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北京市 人民法院
(本文件手写无效)
担保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而受到不必要损失。
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申请人应当依此提供担保。诉讼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的权利义务并未最后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双方争议的民事权利,还未得到判决的。因此,仍有错误保全并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财产担保。
财产问题的担保书(精选篇4)
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负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二、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将担保人定期(存折,现金__万元)交你院作抵押,可从中支付一、二项所需费用。
此致
__市法院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财产问题的担保书(精选篇5)
担保人:--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担保人:
地址: -- --市-- --区广玉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 -- 合同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愿以本公司银行账户内的 万元人民币为被担保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经济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囚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的全部费用。
此致
-- --市-- --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 总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财产问题的担保书(精选篇6)
担保人:郭,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
被担保人:刘,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地址:,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与深圳市--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
担保人就担保人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花园1栋A座402的房产(买入价值为人民币929256元),为被担保人刘所申请的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并保证:如申请人刘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意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遇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的全部费用。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财产问题的担保书(精选篇7)
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耿海峰诉毕爱云借款纠纷一案,原告向贵院申请对被告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615号的南湖俊景1-1-1004室住宅(面积95.67㎡)一套房屋部分财产进行查封,对原告要求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耿金环予以担保,耿金环愿意以乌市水区西虹东路178号锦城花园小区B2栋1单元102号(面积125.06㎡)的住宅房屋作为担保。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7554.2元(肆拾万柒仟伍佰伍拾肆元整),并愿承担原告诉讼保全申请错误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
年 月 日
财产问题的担保书(精选篇8)
申请人:李某某,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北里--号楼--单元__--室,电话:-------------
被申请人:姚某某,女,1966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北里7号楼2单元101室,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姚某某建设银行帐号上夫妻共同存款92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19__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__年12月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__年--月--日生一女,取名__--现____小学读书。
婚前原、被告感情尚可,但是结婚后被告对原告的态度日益冷漠,甚至连原告生育其间都未曾悉心照顾,且其家人对原告也是百般挑衅。后两人为处理房产及日常生活琐事争吵不断,6月15日,被告拿刀恐吓原告并实施殴打行为,后经原告报警事态才得以平息,当时被告态度非常恶劣,根本无悔改之意。同年7月3日,原被告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被告拿菜刀架到原告脖子上,至此,原告对被告彻底绝望,夫妻感情荡然无存。
现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为维护申请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帐户上夫妻共同财产92万元人民币。[1]
担保方式:申请人之父李某愿提供现金92万元人民币作为担保。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