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门前三包的责任书

|小龙

责任书是写清楚责任的书面文件,需要双方当事人写清楚具体的责任范围和职责,并且严格按照书面上履行各自的责任义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区门前三包的责任书,欢迎查阅。

社区门前三包的责任书(精选篇1)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我区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新都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新都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街道,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吴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畅通。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保持行道树树坑和道路分车绿带干净整洁,不准乱泼乱倒污水、污物等危害树木生长的杂物。不准在树木上刻划、钉钉、栓系牲畜、栓系牲畜、栓绳挂物。不准攀折树枝、花卉、绿篱及建(构)筑物附件堆放有毒、易燃等物品,禁烧树叶及杂物。不准在绿地内种植农作物;不准在绿地内挖坑取土。不准在绿地内、行道树空间停放车辆。不准就树搭建、盖房或者围圈树木等。保护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丢失、不损坏。不得擅自砍伐、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及时制止或举报攀折、损坏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晾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即将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社区门前三包的责任书(精选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店名)

为推动我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门店业主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吉首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城市,甲乙双方就“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二、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做好以下几点:

(一)以卷闸门为界,不摆放摊担和堆放物品,不允许设置太阳伞和雨(阳)篷;

(二)保持门前干净清洁,店面无污水环境,不乱倒乱泼脏水,保持门前无油污,无“牛皮癣”小广告;

(三)所有垃圾袋装内收,垃圾桶、垃圾篓、潲水桶、拖把等不外放;

(四)所有车辆按规定停放;

(五)不在店外行道树上乱牵乱挂;

(六)规范设置门店招牌和广告牌;

三、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四、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五、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时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区门前三包的责任书(精选篇3)

为使米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调动人人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性。根据《达县人民政府第11号令》文件精神,特与责任单位,责任人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包清洁

1、自备工具(一个垃圾桶,一把扫帚,一把刷子,一瓶清洁剂,一块抹布)清扫保洁,保持门厅,墙面,地面整洁。产生的垃圾袋装封口,每日按时投放到保洁员的垃圾车上,禁止将门内的垃圾扫出门外和焚烧。

2、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等产生的垃圾,必须在每晚20点至凌晨6点钟前自行清理至垃圾处理场。

3、不得在门、墙上乱贴牛皮癣、广告等。严禁乱吐乱扔废弃物,乱倾倒垃圾污水等。

二、包绿化

1、(单位)住户门前有条件的,按社区规划,栽上花草树木,且自行管理好,不得损坏。

三、包街容

不占道堆物作业,撑杆搭蓬,促销宣传,放置广告牌匾和广告灯箱。不在门厅外摆设垃圾器具,晾晒衣物,摆桌设座,棋牌娱乐,烹煮食物,用餐喝茶,饲养畜禽,搭砌(构)筑物。安装室外空调机座高与地面2.5米以上。不擅自挂布幅广告,不摆“骑门摊”。协助查处占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流浪乞讨等行为。

米城乡社区达县米城乡人民政府责任人:

20__年3月25日

社区门前三包的责任书(精选篇4)

为给社区居民创造整洁卫生、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市“三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一部署,现与全街道社区居民签订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包卫生清洁。居民大门和院门外责任区域无纸屑、垃圾、杂物、污水;楼道和房屋外墙立面无小广告、“牛皮癣”、无吊挂杂物;瓷板外墙、防盗门、卷闸洁净无尘土;生活垃圾装袋封口;定时放置到垃圾收集点;门外院外要每日清扫。

二、包绿化管护。居民院内、院外要因地制宜种植花草树木,并搞好日常保护,保持绿化作物的整洁卫生。

三、包秩序容貌。门外车辆摆放有序,无乱搭乱建、乱堆物品;门前道路无破损,无残垣断壁;阳台上无乱贴乱画、乱摆乱挂;禁止在防盗窗上摆放物品,禁止乱拉乱接电话线、电线。

全体居民要树立“我要健康”、“我要卫生”的生活理念,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不落实责任的,由社区统计上报工作单位或电视媒体曝光。

社区门前三包的责任书(精选篇5)

为进一步加快现代新昆明呈贡新区建设,强化城市管理,整治市容市貌,提高江尾社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观念,营造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县城、和谐社区,促进我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管理的意见》,特制定以下管理责任书:

一、“门前”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门口的一定地段(含单位外墙角以外人行道、绿化带、沟道)所辖范围。

“门内”是指临街单位、门市、店堂等建筑物及内部。

二、凡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独立门市、商店、餐饮店,必须与江尾社区签定“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管护责任,保持单位内外、门市内外、店堂内外清洁卫生,整洁优美。

三、江尾社区临街各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要与所属门店签订“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负责管理和监督所属门店的履行情况,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如双方对“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不予重视,一经发现,对双方责任者同时给以处罚。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

(一)包卫生整治,负责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三车”修理店、餐饮档(店)及其他商铺业主必须每天清洁一次门前路面,临街商店单位、居民应按照规定设置废弃物箱储存垃圾,按时清理垃圾,时间为8:00时至9:30时,13:00时至14:30时,其余时间不得将垃圾堆放或扫至道路旁。

(二)包市容秩序,维护责任范围内的市容市貌,临街商店不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广告牌;对批准悬挂的招牌,广告应规范、整洁、定期保养。禁止乱堆乱放、乱摆设摊点、占道作业经营、乱停放、乱搭建、乱拉挂广告标语等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负责责任范围内花草树木的养护和绿化、亮化设施的维护,保持建筑物临街墙体、匾牌、橱窗、亮化灯饰等整洁美观。

五、“门内达标”的内容:

1、环境卫生好;2、绿化美化好;3、室内整洁卫生;4、垃圾袋装化统一管理;5、坚持除“四害”;6、讲文明、讲礼貌。

六、本责任书的检查考评工作由江尾社区居委会负责实施,考核情况将作为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对江尾社区党委、江尾社区居委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情节严重,逾期不改,并经考评组三次检查不合格的,由江尾社区进行通报,并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江尾社区居委会、斗南街道环卫站及城市管理规划科、文明卫生监督岗、工商、公安、交警、卫生、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凡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八、凡不签订责任书或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江尾社区居委会将追究其责任,并限期整改。

九、依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对城市临街单位和个人不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违反规定的,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考核单位、责任单位各持一份。考核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责任单位的确切范围:

考核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年月日

责任人:

年月日

社区门前三包的责任书(精选篇6)

为推动我社区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陈家湾社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资环境氛围,共同反陈家湾社区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社区,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社区辖区所有居民户、经营户、企业房前,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保持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餐饮店、夜宵店摊点必须设置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责任区内行道树、花圃等社区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门店招牌按要求设置,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罚措施

(一)对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二)对店外经营、店外堆物、悬挂有碍观瞻物品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

(四)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搬清。

管理方(签章):

责任方(签章):

责任方代表:

    3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