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5篇
规章制度,组织运转的灵魂,让我们一起遵守规则,共同建设和谐的工作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的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业务工作奖励办法细则、业务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业务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五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六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七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业务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八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销售部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销售部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九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生产部门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销售部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销售部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一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销售部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第十二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第十三条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四条凡销售部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业务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五条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第十七条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十九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一条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二条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三条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四条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销售部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销售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报董事长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后,销售部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2)
第一条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违纪罚款的缴纳: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____年_月_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3)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50元。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鞋、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扣、卷衣袖、库腿、不戴帽;不染异色发质)罚款20元。
4、穿制服外出本辖区;穿制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100元。
6、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9、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闲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20元。
10、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1、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罚款50元;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2、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损坏,(损坏部分另照价培偿)罚款20元。
13、门岗对外出车辆不收取凭条、检查登记;对外来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罚款50元,有推销而门岗不明确的罚款30元。
14、不按规定做巡逻记录或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罚款30元,相关人员一起并罚。
15、巡逻不到位,致使在本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件,罚款50元,直接领班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另处)
16、违犯其它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依照事件大小裁定)
(二)领班处罚标准
一、领班除特殊情况或另规定内容之外、依然参照秩序维护员处罚标准,另增设如下几点:
1、未能做到上传下达工作,或有意延误;罚款50元。
2、对工作中发生处理的事情未能如实记录或不记录罚款30元。
3、交接不清,至使工作无法到位罚款50元。
4、发生事件不上报或其它知情不报的罚款80元。
5、秩序维护班内管理混乱,人心溃散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作革职处理。
6、本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发现违规情况的队员罚款50元,领班负连带责任罚款30元。
7、严格执行层次逐级制度,遇事无特殊情况不越级汇报处理、不超越权限,有违反的罚款100元。
8、本班年度治安案件多次且影响公司声誉的将革职或辞退处理。
(三)以下违纪行为作辞退处理:
1、随身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毒品、管制刀具等)。
2、在当班时扣留物品、钱财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
5、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6、在当值区域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7、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区域打私人电话,私配公司办公室、他人钥匙、私自拿用公司财物或无故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翻阅资料者。
8、听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说明但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
9、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抽烟、吃零食、听收音机睡觉者。
1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或未经直属部门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1、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窍公司、住户财物及充当内线合伙者。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古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
12、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考评,秩序维护主管审核,要做绩效差或视情况调班仍不合格者;多次参加部门的业务知识考核不及格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13、私自带离职员工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员工宿舍者:非当班时间与社会无正当职业者密切交往的。
14、故意损坏警戒器具或公司、住户财物者。
15、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客户公司范围内。
16、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者。
17、违反其它处罚规定的。
二、奖励内容:
秩序维护员有下列业绩之一者,进行50--500元的经济奖励。
1、对秩序维护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勇于负责、善于处理本公司内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3、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住户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4、为维护住户安全、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住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坏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经济奖励。
5、当场抓获正在本公司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6、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精神者。
7、对举报秩序维护部队员勾结他人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举报属实者(公司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8、领班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紧急任务者。
9、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工作考评,主管审核通过,工作成绩突出或优秀者。
10、多次抓获闲散人员在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翻越围墙,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的。
11、为公司人力、物力提出建议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
12、适合公司其它奖励条件的。
以上规定如和公司制度相抵触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4)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附则
1.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5)
第一条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6)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上班时间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部;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申诉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7)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省公司《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闽电安[2000]0912号)等文件制定。
1.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1.4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5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按安全责任、安全风险、贡献大小确定,并向安全责任及安全风险大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理部倾斜。
1.6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监理部。
1.7发生本公司责任的非重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内部处罚执行公司有关交通管理方面制度,如《关于印发<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机械事故及行车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文件等,制度修编后,执行最新的制度。
2.目标
2.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2.1.1杜绝工程施工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
2.1.2不发生人为责任的火灾事故;
2.1.3不发生本单位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主;
2.1.4不发生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1.5不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的电网事故。
2.2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预防预控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防止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爆炸、坍塌和倒塔等恶性事故发生。
3.奖励
3.1安全奖励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3.1.1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1.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3.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即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的奖励。
3.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2.1奖励对象:
(1)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使险情得以控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在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方面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纳的;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5)在处理和调查分析事故中,有重大突破,做出特殊贡献的;
(6)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安监及有关人员。
3.2.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由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推荐或由所在单位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监理公司经理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3.2.3成绩特别突出的,除公司表彰奖励外,由公司推荐至省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3.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
公司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职工予以奖励。
3.4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比和奖励。
4.处罚
4.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间,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身死亡事故、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等,取消安全奖励。对在考核期间因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所在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奖。
4.2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除受到省电力公司行政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具体经济处罚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人罚款15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2)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1500元;
(3)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1200元;
(4)公司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
(5)公司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安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处罚,比照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方案,按同奖同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4.3发生人身重伤及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处罚
4.3.1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如下:
(1)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2)对负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00元;
(3)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或不进行行政处罚;
(4)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3.2工程分包单位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除扣罚单项工程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必须立即限期整改。
4.3.3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旁站并没做旁站记录的处罚本专业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
4.4轻伤事故的处罚: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300元,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5对“三违”行为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在本年度公司安监人员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各种情况之一累计3次以内的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15%~20%;累计超过3次的,取消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
(1)公司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包括无安全帽)等安全违章行为。
(2)未按规定对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的;
(3)有关安全报表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或报送不符合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或安全培训及安全规程考试不合格的。
4.6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
凡发生任何性质的事故都应及时准确上报,发现有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责令补报外,还要撤销奖励,加重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的行政处分。
4.7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奖励金的来源和使用
5.1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违规或事故罚金一并作为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5.2公司从每年工资总额中列支50%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其中40%上交公司财经部,另外10%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公司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并建帐,由质安部统一掌握使用。
5.3省公司或集团等上级下拨的安全奖励金。
5.4安全奖励金暂定“以支定收”的原则,以上正常渠道得到的安全奖励金不足部分由公司另外划拨。
6、附 则
6.1本制度未提到的有关事项,可参照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有抵触的,按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南办事处。
6.3本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8)
第一条为了鼓励各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给予奖励:
(一)各区人民政府完成年度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
(二)市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年度省相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
(三)用人单位连续二年工伤保险投保率达到100%,按时足
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没有发生员工死亡事故或造成员工达到1-4级残疾事故的;
(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年度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各项评选奖励工作。
奖励的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根据当年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报市政府批准。
第四条奖励形式:
(一)奖励采取定期考核评比的形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每二年评奖一次。
(二)全市每二年评选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符合条件的,分别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可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五条奖励经费可从以下渠道筹措:
(一)政府列支;
(二)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按每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5%提取工伤预防费,其中不超过50%的费用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三)其它合法经费来源。
以上奖励经费可累积结存使用。
第六条受奖励的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人员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由批准机关撤消其奖励决定。对弄虚作假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的奖励要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9)
1.0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内容
4.1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11)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12)
一、奖项
(一)提成(基本工资以当地最低工资为标准)
1、月销售任务20万,100%达成者,个人按照10%提成,团队按照0.5%进行奖励。
2、月销售任务达成80%—100%的个人,按照5%提成,团队没有奖励。
3、月销售任务达成50%—80%的个人,按照3%提成,团队没有奖励。
4、月销售任务达成0%—50%的个人,没有提成。
(二)专业奖项
1、月、季、年销售冠军,年度销售金银铜牌奖。每月季度年度根据销售业绩办法月度季度年度销售冠军奖,奖项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
2、新人奖
公司年中年终总结表彰时,对业绩突出,业务水准高而入司未满一年的员工颁发新人奖,将近为:1000元
3、三好销售员
对业务能力好,服务态度好,职业形象好的销售员奖励1000元。
4、专业服务大使
服务态度好、熟练账务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技巧,设立专业服务大使奖项。奖励1000元。
5、合理化建议奖
对项目、部门及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奖金为1000元。
(三)其他奖励
1、各级主管做好员工职业、技术等培训工作,培养达到上一层的职务能力或技术标准、同时可以代理该级别职务的,酌情奖励。
2、见义勇为或抢救公司财产,使得公司财产、人员安全免受损失者,酌情奖励。
3、公司不定期举行节约增效专项评比,对节约材料、节省经营成本、销售成本等费用成绩突出者,一次奖励100~1000元。车队司机享有节油奖。
4、参加社会活动,为公司争取到高级别的荣誉,奖励100~1000元。
5、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6、所有员工都拥有监督、检举他人(含上司)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与义务,公司将对有效监督、检举者酌情奖励。
7、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酌情奖励。
二、处罚
(一)行政违规处罚
1、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警告处分
(1)不爱护公物,未经办公室允许随意变更办公区内家具或其他设施的使用部门或个人者,罚款50元。
(2)上班期间衣冠不整(敞怀、穿拖鞋或不拉鞋跟)、浓妆艳抹、穿着过于暴露,男士蓄长发或染色发,一经发现,首先劝说并限期整改,再次发现罚款50元。
(3)工作期间电话铃响5声无故不接者,一次罚款30元。
(4)员工使用公司电话拨出、接听私话,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手机无故不接听或不开机者,一次罚款100元。
(6)工作期间大声喧哗、打闹、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垃圾、乱涂乱画者,一次罚款50元。
(7)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财年内发现第一次罚款100元。
(8)代人出勤刷卡或登记、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记等作弊行为,一个财年内一次违反一次者,双方各罚款50元。
2、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记过处分,并做降薪处罚
(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销毁、丢弃业务资料者,根据资料的重要性,给予罚款50~200元;因保管不善而遗失业务资料者,根据业务资料的重要性,给予罚款20~100元。
(2)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嬉闹、喧哗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个财年内发现第二次罚款200元。
(3)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的`,第一次扣100元。
(4)工作态度消极或能动性差者。
(5)一月内2次不能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者。
(6)工作时间打架斗殴的,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
(7)下班时未能及时关闭门窗、切断水电设备电源者,一次罚款50~200元,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违反公司用车规定、公车私用的,司机有权拒绝,否则司机一次罚款100~200元并与使用人承担相关费用,使用人一次罚款200~400元。
(9)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没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对同仁恶意攻讦、刁难而制造事端者。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到损失者。
(11)旷工一次者。
(12)代人刷卡或登记、委托他人刷卡或登记等作弊行为,一个财年内有第二次违反者,双方各罚款50元。
(13)虚假加班、虚假考勤等伪造出勤记录内容的行为,一个财年内有第二次违反者,除扣发相应工资,各罚款50元。
(14)浪费公司资源,金额小于500元者(情节严重须照价赔偿)。
3、以下行为,公司将予以辞退处分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将公司技术资料、业务资料、财务资料、管理规定、制度等公司重要文件、商业机密泄露给他人或准备泄露的.,发现一次罚款300~1000元;已泄漏的,除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另予辞退;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部门追究民事与刑事责任。
(3)薪资保密是公司的政策。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有关自己或他人的薪金情况。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因此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导致被解雇。
(4)未经允许损毁、涂改合同、文件、资料或盗用公司印鉴、资料者,罚款200~1000元,同时公司予以辞退并通过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工作期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吃东西、听音乐、睡觉、下棋、聚众闲聊、打牌、看电视、上网聊天、打游戏、赌博、酗酒、抽烟、串岗聊天、嬉闹、喧哗或进行工作以外的事情,一个财年内发现第三次者,公司予以辞退。
(6)在仓库和其他禁烟区内抽烟,发现第一次者。
(7)再次出现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影响工作的行为者。
(8)员工间上班时间打架斗殴的,影响严重或态度恶劣者,予以辞退。
(9)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拿回扣或欺诈、刁难客户者,予以辞退,同时公司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10)任何人员不得以各种理由或借各种机会变相收取下属单位或合作单位的贿赂。如私人活动需邀请合作单位参加,须报所属部门主任与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批准,不得收取超出常规数额的礼金或超出常规价值的礼品。
(1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第二职业者。
(12)向公司虚报假账、做假报表者,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13)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处分者。
(14)偷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力。
(15)提供虚假资料和不实履历者。
(16)据以请病假的病历不实、伪造病假条,虚假请假者。
(17)肆意浪费公司资源,一财年内累计造成500元以上损失者。
(18)连续旷工5日或累计旷工三次者。
(19)一财年内记过三次及以上者。
(20)举报不实,泄私愤,恐吓、威胁或危害公司任何员工者。
(21)工作时间内干扰工作秩序、无理取闹、制造员工间矛盾或传播虚假负面言论者。
(22)阻挠、破坏公司改革进程、寻衅闹事者。
(23)员工必须坚决遵守政府“”法规,一旦发现有违反者,将被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4)其他相同程度的违纪行为。
2、业务违规处罚
(1)明显挑拣客户、懈怠工作、服务缺乏热情、不主动与客户沟通者每次罚款50元。
(2)伪造或涂改客户登记(公众或个人登记本)、每次罚款200元。
(3)认购书或正式买卖合同签错者,每次扣罚200元。如造成经济损失。则有签字者自行承担。
(4)销售员欺骗客户,视情况扣罚50-1000元不等。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13)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14)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 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龄服务奖:
1.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 年度优秀团队奖:
1. 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 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
(三) 年度“优秀员工奖”:
1. 评选标准:
①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 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 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 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 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
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 特别贡献奖:
1. 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 特别荣誉奖:
1. 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 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 10000元,入围(选)奖 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 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 5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0元,二等奖8000元, 三等奖 3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 1000元,入围(选)奖 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 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 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 “好人好事”奖
1. 评选标准:
①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 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 拾金不昧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200-20000元
(七) 创作奖励:
1. 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综合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网站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篇15)
1.0、目的
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保障公司制度的正常进行,激励公司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所有的奖励与惩罚,均依照本办法处理;
3.0、解释
3.1、员工奖励:给予表现出色的员工以奖赏与勉励;
3.2、员工惩罚:对违反了公司规定的员工给予一定的惩处或者责罚;
4.0、原则
4.1、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各类规定以及文件,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技术业务知识,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4.2、公司奖励制度是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并且采用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4.3、公司惩罚制度是采用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体现了公司的人道主义;
4.4、对公司员工实施奖惩,其批准权和审核程序由行政部遵照程序进行;
5.0、奖励制度
5.1、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会视情况而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5.1.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生产速度、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成本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5.1.2、在生产产品、产品设计、改善工作环境、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取得良好成绩的;
5.1.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
5.1.4、爱惜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让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1.5、抵制公司内部斗争恶化,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成效的;
5.1.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1.7、一贯忠于职守,无违反公司规定者;
5.1.8、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5.1.9、认真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5.1.10、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5.1.11、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1.12、能适时主动完成非职责范围内工作者;
5.1.13、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并且给公司带来荣誉者;
5.1.14、对非职责范围内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用并且取得良好的成效者;
5.1.15、遇到危急情况,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让公司减少损失者;
5.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5.2.1、现金奖励(以工资奖金形式发放)
5.2.2、精神奖励(对于有特别贡献的员工给予通告奖励,号召公司员工学习)
6.0、惩罚制度
6.1、对于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视情况给予惩处;
6.1.1、违反纪律,无视公司规定,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6.1.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以及工作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市,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6.1.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员工生命、公司财产遭受到损失的;
6.1.4、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公司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
6.1.5、滥用权利,违反公司规定操作,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
6.1.6、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自离开岗位,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6.1.7、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者;
6.1.8、接待宾客不微笑,不主动服务,不使用敬语,不使用规范的语言,不礼貌者;
6.1.9、没有按公司要求着装整齐,给客户以不好印象者;
6.1.10、工作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损失者;
6.1.11、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者;
6.1.12、在工作中,欺骗,谩骂,威胁上级主管,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6.1.13、干涉非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者;
6.1.14、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关系,或诬告他人,造成严重损害者;
6.1.15、隐瞒患有严重疾病不向公司报告者;
6.1.16、向公司提供不真实情况者;
6.1.17、利用公司名誉在外面招摇撞骗者;
6.1.18、利用公司人力物力为自己创造财物者;
6.1.19、未经公司许可,兼营与公司产品相关或相同的业务者;
6.1.20、伪造公司文件,印章,记录,票据者;
6.1.21、故意损害公司公共财产,不赔偿损失者;
6.1.22、在公司或宿舍内藏有管制刀具,炸药,等危害性物品者;
6.1.23、偷窃公司物品经查属实者;
6.1.24、参加或组织煽动他人怠工,罢工,闹事者;
6.1.25、吸食,私藏,使用麻醉剂(同时报公安机关)
6.1.26、故意损坏公司账单,账簿,记录,表单者;
6.1.27、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1.28、与客户或同事吵架,侮辱,或威胁动手打架者;
6.2、对员工有惩罚有如下方式:
6.2.1、经济惩处: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处以不超过其工资20%的处罚;
6.2.2、通报批评: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处以通报批评;
7.0、奖惩作业流程
7.1、由行政部发现的有关奖惩方面的事情,由行政部提交意见到总经理外,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2、由部门负责人发现并上报行政部者,部门负责人提交到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核查清楚,情况属实后由行政部上报总经理,并给予相关处理;
8.0、员工申诉流程
8.1、员工对处理有意见的,需在处理通知到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并上诉到行政部,由行政部再次核对,如情况属实,则驳回上诉;
8.2、部门负责人对处理有意见的,需在处理通知到达之日起三天内向行政部提出异议,由行政部作出相应处理;
9.0、其它
9.1、本条例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发布,修订;
9.2、本条例作为本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之一;
9.3、本条例当中未涉及的奖惩事宜,参照本公司另外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9.4、本条例由总经理签发,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