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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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篇1)
为了加强企业的劳动管理,实现本厂的长短期发展目标;本着“诚信敬业,优质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私离岗位。
2、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要提前请假,返回后要立即销假。
3、遵守工作纪律,自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4、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有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反映,不得满腹牢骚,消极怠工。
5、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同事间要以诚相待,对客人要文明礼貌。不准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和酒后闹事。
6、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努力钻研生产技能和业务知识,爱好工厂的一草一木。积极向厂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7、讲究生产工作秩序。要始终保持厂区,场地,车间及办公场所的整洁卫生。按规定存放自行车,摩托车及其他物品。
8、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纪律,讲秩序。不准在食堂,走廊,车间等场所打闹,不得有其他野蛮行为。
9、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职工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
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篇2)
一、劳动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每月休息两天(炊事班师傅、配菜人员除外,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有事请假(不发工资)回店销假,书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两百。
二、工作管理制度
全体员工必须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当天工作必须要当天高标准地完成,上班时间不许会客、接打电话、看电视、做私活。
三、财务管理制度
各项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总台每天要与酒店结清当天帐目,各员工予支资金,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一半,员工工资在一般情况下按月发放(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财产物资管理
各员工要爱护管理好酒店所有财产物资,各类工器具、餐具、工作服等物品,谁损坏谁照价赔偿,用当月工资抵扣,如不够者用下月工资继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
五、学习管理制度
每星期日下午集中学习两小时,学习内容包括事时政治、业务训练和文体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可交替进行安排。
六、卫生管理制度
每星期六下午为集中打扫除时间,各员工按照自己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认真进行打扫清理,不许出现卫生死角。做到墙壁干净、地面整洁、无灰尘废弃物;门窗玻璃干净明亮无污垢斑迹;洗手间无蚊蝇异味。
七、奖惩责任制
建立检查考试奖惩责任制,每月15日下午进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各项业务技术的考试,检查考试合格者奖现金5元,不合格者罚款2元。
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篇3)
一、总则
1、根据国家《劳动法》等法令法规和本公司的经营目标与计划,为使广大员工做到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为此,必须加强劳动纪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工作秩序良好、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
二、劳动纪律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岗位练兵、事故预想与反事故演习、“双增双节”活动、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道德素养,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2、文职人员着装要整洁大方,其余工种职工着装要符合安全、劳保的要求。
3、实行挂牌上岗,上班必须登记。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准时上下班,上班即上岗,专心工作,专心操作,专心制作,专心施工,提高工时利用率;不旷工,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不在岗吃零食,不干私活,不看与本岗位无关的书报,不在办公室(工作、施工区域)闲谈、喧哗,不妨碍他人工作,不带小孩上班。
5、财务人员所负责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台帐,记载要清楚,数据要准确,内容要完整,填写要真实不漏项,传递要及时,做到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所需的数据、表报、资料要准确、迅捷;认真做好信息的收集、健全和反馈工作。
6、要遵守社会公德,执行工作(施工)任务时,遵守有关法令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赌博,不斗殴,不参与其它违法活动。
三、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
1、因私事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前书面请假,准假后方能离开本岗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或家属发生急、重病和意外重大事情)不能事前请假或延长假期时,应用电话方式补办请假、延假手续。
2、因私事请假,原则上每次请假天数最多不超过十天,全年累计请假天数最多不超过二十天,事假一律不计出勤,扣发工资。
(二)工伤假
因工负伤,必须凭“工伤事故报告单”或医院工伤事故诊断书,经公司行政科审批后方可按工伤处理。否则按病假处理。
(三)非因工伤假和病假
1、非因工负伤和病假一律要有医院证明,外诊病假要有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生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如不按上述办理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假期的生活待遇按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病伤假期间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办理。
(四)婚假
结婚可持证明到公司行政科办理婚假手续,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若无故延长假期者,按事假处理。
(五)丧假
职工的父母、夫妻、子女或直接抚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给假期三天,工资照发,往返车船、住宿费自理。
(六)产假
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办理。
(七)带薪年假
年假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八)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如果职工未休息,按劳动法规定给予3倍工资。
四、考勤办法
1、全体员工作息时间冬季早上10:30-下午7:00,夏季早上10:00-下午7:30,迟到5分钟以内扣5元,10分钟以内扣10元,超过10分钟扣20元,1小时之内不到者算旷工。
2、串岗,在岗吃零食,干私活,看与本岗位无关的书报,在岗闲谈、喧哗,妨碍他人工作,带小孩上班,每次扣奖金5元;干私活,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章惩处。
3、上班时间睡岗,每次扣睡岗人员20元。
4、事假、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五、附则
1、本制度与《劳动法》和上级有关法规有抵触的,按《劳动法》和上级规定执行。
2、本制度与公司原有相关规定相矛盾的,以本制度为准,如本制度没有涉及的,按有关规章执行。
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篇4)
第一条劳动竞赛作为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实现人的生产能力最大化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充分动员广大职工为公司拼搏奉献,建功立业,把劳动竞赛活动落实到实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本年度劳动竞赛进行定位。
(一)要做到三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热情;是否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是否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
(二)劳动竞赛应定位在队伍素质的提高上。让职工体现自身价值,提高自身素质,寻求自身发展,一方面增强“靠本事上岗,凭贡献取酬”的`竞争意识;另一方面要广泛发动职工开展科技攻关、技术招标等竞赛活动,让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实现自身价值,从而增强企业的后劲和竞争力。
(三)劳动竞赛应定位在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服务上。要把竞赛渗透到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安全生产、市场开拓、新品开发、实现效益等多个领域和环节,让竞赛真正发挥作用。
第三条根据劳动竞赛定位,制定劳动竞赛计划书,并上报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进行审批。
(一)劳动竞赛计划书要须跟进市场,瞄准市场变化来开展,为市场竞争服务。
(二)必须从战略的高度,把竞赛的重点放在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品牌上。
(三)必须使劳动竞赛活动成为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四)使劳动竞赛向高层次发展,做到长赛不断线,短赛攻关键,年年有新招。
第四条劳动竞赛的实施管理。
(一)成立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宣传劳动竞赛的内容、目的、意义,将职工吸引到竞赛活动中来。
(三)调查、分析、推动竞赛活动。及时与公司有关方面取得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推动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第五条对劳动竞赛活动进行深层次的拓展。使竞赛更具有效益性。
(一)由单纯完成产值竞赛向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综合目标转变,采取以产值、安全、效益、服务等综合目标进行评价。
(二)竞赛向科技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由苦干变巧干,让先进的管理手段变为先进的生产力。
(三)由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向精神物质奖励并重转变。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和社会主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第六条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总结、评比、奖励工作。做好先进经验推广的工作。
第七条要做好竞赛的宣传报道和推荐工作,及时总结宣传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确保竞赛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健康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下一个工资发放日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自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账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__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篇6)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一样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状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能够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1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状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职责保管好自我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持续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持续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务必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务必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篇7)
本《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之主要目的,在使各员工能够清楚了解公司之有关规则、行政制度及员工应有之权利,能在工作上获得更完善的合作和了解。
一、劳动合同
1、自用工之日起,新员工即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人力资源部并按有关法规于指定时间内与新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3、公司会根据需要为新入职的员工订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1、公司会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按照有关规定为新聘员工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内工资按照《员工薪资待遇签核单》计算工资。
三、正式员工
1、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良好之员工,将于试用期满后获公司书面通知成为正式员工。
2、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优秀之员工,可提前转正为正式员工。
四、退休
1、员工应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届满时退休。
2、公司会考虑按其它合约形式,重新聘用已届退休年龄之员工。惟重行聘用之合约须每年检讨。
五、工作时间
1、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有责任了解自己的工作时间,必须遵守所在部门或区域的作息时间限制。未经许可,不可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
2、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
3、在需要连续生产的时候,个别部门实行轮班作息时间制。员工应该服从部门的合理轮班安排,配合生产需要;一切未经批准的非法调班均视作为旷工。
六、超时工作
1、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2、若因生产,工作或紧急事件需要时,公司将合理地安排员工有偿加班。
3、被安排加班的员工,除特殊事由外,应积极配合公司安排。
4、员工加班,公司有权根据劳动法规选择以1:1补休假或支付加班工资的'方式,补偿加班的员工。
5、加班工资不应该视为工作表现的奖偿。
6、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1)参加公司、政府或自愿参加的活动及会议;
(2)参加公司内部、外部组织的或自愿参加的培训及学习;
(3)适逢公休日出差,并且在出差地未有参与工作的员工;
(4)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没有按要求完成职现范围以内的工作而自愿意延长工作时间的;
(5)未经申请或未获主管正式批准之超时工作。
七、发薪日期及方法
1、工资计算期间按每一历月计算,即每月第1天到当月最后1天为一计算月。
2、当月工资在下月指定工作日进入到员工个人帐户。
3、在黄金周的月份(如五一、国庆、春节等)新进和离职员工的工作天数统一按调整休息日前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动合同的解除:
(1)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员工在试用期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返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员工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协议的
2、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终止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九、考勤制度
守时是每个员工应有的操守,公司是绝对不容许员工经常性迟到或缺勤:每月迟到、早退及缺勤超过公司所规定之时间者,其薪金将按比例扣除,屡犯者公司更会对其作出适当的纪律处分。
十、休息日、节假日
1、享有资格:所有员工。
2、休息日:每周星期六及星期日为公休日(倒班员工因工作需要,休息日将遵照倒班表安排)。
3、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节假日为员工有薪假期,而每年度的节假日参照国务院颁布规定。
十一、法定年假
1、享有资格:除特别约定外,连续服务满一年或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法定年休假。
2、员工所享有之法定年假日数,按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实行。
十二、病假
享有资格:员工一经录用,如果持有社保机构指定医院批准的病假证明书,即可享受政府规定的有薪病假。
十三、婚假
享有资格:员工入职后经合法婚姻登记,可按有关法规享有有薪婚假《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十四、分娩产假
享有资格:符合规定生产的女员工,可享有政府规定期限的有薪分娩产假(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十五、丧假
享有资格: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遇丧,可在办理丧事期间给予有薪假期,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地有关规定。
十六、事假
享有资格:未满试用期之员工、已经透支法定年假之员工
十七、工伤
享有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认定的员工。
十八、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公司依据政府政策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2、工作餐:员工每天可获当天的餐费补助。
3、班车: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酌情向员工提供班车。
4、保健: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岗位需要,公司每年为该等员工作一次免费的常规身体检查并在有需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5、其它福利:根据政府规定的其它福利。
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1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被劳动教养的;
(5)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6)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18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1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的具体介绍。由此可见,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制定的内容是详尽的,方便劳动者了解与此有关的问题,而且对于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一定的保障和约束力。通过上述的介绍,想必大家已经了解到了关于劳动保障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找法网的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篇9)
一、部门简介
院劳动生活部是连接学生,食堂,后勤与物业等学院相关部门的纽带。通过成立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深入广大同学日常生活以及广泛的收集全院学生的意见及建议等方式对与学生息息相关的餐饮、住宿、洗浴、校园内购物和教学区生活等多方面进行组织协调监督与管理,经常向学院相关部门反映学生的心声向同学们反馈学院的相关信息。此外,本部门还负责勤工俭学制度的落实与实施,同时,健全学院的劳动卫生制度,确保同学们能够生活在卫生舒适的`校园之中,并对全院性大扫除及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维护。
二、部门编制
1、本部设立部长一名,兼做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2、本部另设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人3名,勤工助学组负责人2名,宣传组负责人1名;
3、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下设干事x名,勤工助学组干事x名,宣传组干事x名;
4、本部专设文书1名,负责记录各项会议记录,管理本部门的档案等相关工作。
三、考核制度
1、本部例会及各项临时会议必须准时到,迟到三次或无故不到一次者即视为自动退出;
2、学生会集体活动、劳动或其他任务时,必须准时到,迟到三次或无故不到一次者视为自动退出;
3、上课或晚自习及团日活动时,若学生会有活动需离开,必须向老师或班级考勤负责人说明情况待允许后在离开;
4、平时不得打着学生会有活动的幌子请私假、旷课或逃课等违纪事项,一经查出,学生会立即除名并严格按《学生手册》处理;
5、不喝酒、不吸烟、不赌博、不聚众闹事,一经查出从严处理;
6、严格遵守学院的《学生手册》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纪,立即除名并从严处理;
7、值班要做到准时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善自离岗,如有发现,迟到两次,除名,旷职一次,除名;
8、值班时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代签,不得慌填,如有发现从严处治;
9、值班时,不允许带同学来办公室聚会,打闹,媳戏等,如有发现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0、值班后,要认真做好值班室卫生,然后关闭窗户,关灯,电扇等锁门方可离去;
11、个人形象及其它:在校期间,不准奇装异服,要做到朴素大方,仪表整洁;
12、在校期间,不准浓状艳抹,不佩戴奇异的手饰品,不染个性的怪发等;要注意男女文明交往;
13、要礼貌待人,团结他人,互帮互助;要积极的对待工作,及时的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与不足,支持好人好事,反对不良风气;
14、身为学生干部,必须树立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并且在生活学习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5、注意维持学生会的声誉,团结统一,服从学生会的管理与领导,完成各项交给的任务;
16、要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时间,不挂科。若有挂科取消学生会职位;
17、认真领会学生会的“十大必须”。
因诸多原因,本部以上规章制度并未完善。
劳动保障的规章制度(篇10)
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30元。
2、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回到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3、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
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