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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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职责篇1

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和教育的职责。

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应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为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并对不当得利人进行追索,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为处分行为时,必须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否则,监护人不得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处理行为。

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是其履行监护职责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除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外,为其他民事行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此外,未成年人参加诉讼活动,也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在家庭保护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监护人除具备法定情事外,不得终止代理。

4、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监护人的职责篇2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五)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 第一编总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监护人的职责篇3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证被监护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保证其财产不受不法侵害。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分其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保证被监护人的身心发育和成长;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监护人的职责篇4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

第一,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是为了教育和保护的目的。对被宣告无行为能力的人进行监护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自己和社会的安全,促进其康复。

第二,未成年人财产的监护。监护人可以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为履行法律行为。《婚姻法》规定:“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应当为被监护人的利益使用或者处分财产。然而,许多国家的法律都禁止或严格限制不动产的处分。为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犯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一些国家也在法律上设立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职责,在利益冲突时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

监护人的职责篇5

安全监护人必须能够及时发现作业现场环境发生的变化,当出现危险时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及时制止、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或不当行为。当发生意外事件时,应及时组织救助。安全监护人是现场直接作业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要求

1、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练掌握所在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设备使用、物料走向、物料特点和施工作业时生产装置的环境状况。

2、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练掌握防火、防爆、防中毒、防窒息、防触电的一般知识,应掌握现场救护的一般知识,必须熟练掌握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和各式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监护人必须熟练掌握报告火警、紧急救护的方法。

4、安全监护人必须熟练撑握本系统的安全联络线、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报告程序。能及时向作业人员报警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5、安全监护人因故离开作业现场应及时向作业人员通报,并指定其他具有监护人资格的员工接替,如找不到接替人,在监护人离开现场期间,应停止作业。 三、职责

1.确认监护作业的票证办理齐全;

2.检查确认作业地点、内容、人员与作业票证填写内容相符; 3.检查确认作业现场工艺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到位; 4.监督作业单位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到位; 5.检查确认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等相关证件; 6.检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用品;

7.及时制止和纠正作业单位的违章作业,对于不听劝阻的作业单位有权停止作业;

8.当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和影响作业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终止作业,及时进行相关报警、人员疏散、救援,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操作卡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 9.作业结束后与作业人员共同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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