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近日,国家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政策发生了变化,从明年起,就业报到证将不再发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今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今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通知》还明确了一系列衔接措施。一是建立去向登记制度。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二是明确户口迁移要求。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三是明确档案转递衔接。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四是明确报到入职流程。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五是明确信息查询渠道。用人单位、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业务时,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高校要认真梳理调整原涉及就业报到证的办事规则流程并及时公告,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切实做好取消就业报到证有关工作衔接。
毕业生档案去处应该如何选择?
2023年的毕业季到了,毕业生们都忙着毕业答辩、忙着拍毕业照、忙着聚会、忙着找工作,唯独可能会忽略的就是毕业生档案去处应该如何选择的问题。今年可能和往年相比有一些政策上的变动,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动,作为毕业生的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第一个变化:从2023年起取消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签章环节,取消毕业生离校后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第二个变化:不再发放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把就业报到证作为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毕业生未就业报到证怎么处理
未就业,报到证由自己保管。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