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哪些变化
住房公积金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最近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了变化,大家了解具体情况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哪些变化,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哪些变化
3月9日,河南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知提到,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等举措。
3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开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即日起开办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无须卖方先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即可通过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从而使买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前须落实所购住房抵押担保的条件。在经过审批后,进而获得公积金贷款放款。
另外,《襄阳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工作试点方案》提及,二手房交易实现无须提前结清贷款即可办理过户。
2022年下半年以来,安徽六安、福建漳州、浙江宁波等地相继推出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相关政策。
据了解,带押过户是指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不动产带着抵押过户,即在原抵押权存在的情况下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
有业内研究人员表示,“带押过户”政策是一个不动产登记改革、便民服务政策,是一种新常态化的长效机制。从中长期来看,该政策对于后续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发展具有非常好的推动作用。
有分析人士指出,实施“带押过户”政策,主要是为了便利二手房交易,同时也会扩大新建商品房市场需求——卖方出售住宅后,既可能购置其他二手房,也可能进入新房市场。对于市民而言,“带押过户”简化了二手房交易环节,缩短了交易时间,特别是免除了卖方筹钱还房贷的过程,也省去买方垫付资金的顾虑。
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2月末,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允许符合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与开发企业或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1月,四川达州印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十条措施的通知,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贷款。
另外,使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除了南京、达州等地今年跟进公积金购房政策外,监测数据显示,自2022年以来,已有福建福州、广东珠海等超20个省市陆续出台新政,允许购买商品住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出台相关政策的城市持续扩围。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购买住房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购买商品房的:
销售楼盘已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购买二手房的:
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
购买公有住房的:
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拆迁安置的:
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