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整历史一览
个税起征点调整历史是怎样的呢?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表大家都知道详情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税起征点调整历史一览,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个税起征点调整历史
1、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起征点。
2、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决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3、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4、2011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免税额提高为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于2011年9月1日实行。
5、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或60000万元/年。
(1)工资范围在1-5k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k-8k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k-17k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k-30k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k-40k元之间的,包括4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k-60k元之间的,包括6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k-85k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k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
1、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2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或60000万元/年。工资范围在1-5k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工资范围在5k-8k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工资范围在8k-17k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