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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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借款篇1
借 款 人: 住 所: 邮 政编 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银 行: 账 号:
(以下简称“甲方”)
贷 款 人:中国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邮 政编 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委托贷款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委托合同”),乙方须按委托合同约定,向甲方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 现甲、乙双方以委托合同为基础,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委托贷款事项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
第一章 贷款事项
第1条 根据委托人的指定,就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有关事项确定如下: 1.1 贷款币种为: ;
1.2 贷款金额为(大写): (小写): ; 1.3 贷款用途为: ;
1.4 贷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的贷款发放日与上述约定不同的,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
1.5 贷款年利率为:
1.6 若委托费由借款人承担,则按如下标准和方式支付:
第2条 甲方的提款计划:
第3条
甲方的还款来源:
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4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有权使用委托人委托乙方发放的此笔委托贷款;
4.2 甲方在使用此笔委托贷款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提款计划,与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款借据;
4.3 甲方应在乙方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4.4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4.5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4.6 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7 甲方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在该事件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4.8 甲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于变更后5日内通知乙方。
第5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此笔贷款有关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情况及资料;
5.2 在委托人将足额款项存入乙方账户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划付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
5.3 乙方有权检查甲方使用贷款的具体情况,对此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5.4 甲方的任何款项到期应付而未付时,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指定的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民生银行所有营业机构开立的任何其他账户中扣收或要求甲方清偿;
5.5 乙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应及时发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5.6 当甲方发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项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7 如担保人发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项,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或者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第三章 委托贷款的偿还及利息计付方式
第6条 委托贷款的偿还方式为下列第 项: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一年以上的贷款,按 结息,利息支付日为 ,利息共分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额为 ,到期结清本息; 3.其他: 。
第7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但不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对委托贷款利率的规定)计算利息。如果委托人或甲方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可进行调整。
第四章 担保
第8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 项:
1、乙方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编号为 担保字第 号《保证合同》; □ 编号为 担抵字第 号《抵押合同》; □ 编号为 担质字第 号《质押合同》; □ 。
2、委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另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9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10条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已发放的贷款。 对甲方违约使用的资金,乙方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根据违约使用的天数按本合同第1.5款规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称为“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第11条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向甲方催收,并可对逾期支付的款项,根据逾期天数按本合同第1.5款规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称为“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
第12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担保人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或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第13条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将贷款放出,则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但由于甲方或委托人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如期足额发放贷款的情况除外。 第14条 如甲方要求提前还款,则甲乙双方做如下第 项选择: 1.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且甲方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但甲方需要按照提前偿还本金数额的 %支付违约金; 3.不必事先经委托人同意,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第15条 甲方经委托人同意提前还款的,是否需要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由其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16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本合同约定由担保人与乙方订立担保合同,则在其与乙方订立担保合同及办妥担保合同约定的手续(抵押权/质权设立)之前,乙方并无义务发放贷款。
第17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必要时取得委托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18条 如甲、乙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的修改超出委托人委托乙方之权限,则应就修改内容同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并由甲方、乙方、委托人三方共同签订书面协议。
第七章 附件
第19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20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 2. ; 3. 。
第八章 附则
第21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及 各执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22条 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23条 本合同一切争议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各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4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 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盖章) (签字或盖章) (盖章) (签字或盖章)
委托合同借款篇2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应借款方请求,__(简称委托方)同意委托受托方利用委托方的自有资金向借款方发放人民币贷款。借款方与受托方经友好协商,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方承认受托方代理人法律地位。
二、本贷款为委托贷款。受托方受委托方的全权委托与借款方办理有关贷款的手续。
三、贷款用途:此项贷款只限用于____,不得挪作它用。
四、贷款金额: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向借款方提贷人民币贷款____万元(大写:____)。
五、贷款利率:此项贷款按年利率__%计收利息。
六、贷款期限:此项贷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天。如借款方在经委托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七、贷款手续费:受托方在上述贷款利率之外,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总额__%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具体的收取方法为_______________。
八、贷款偿还: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借款方汇入委托方/受托方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九、保证条款:
1.本贷款由______出具以委托方/受托方为受益人的号码为______的银行承兑汇票;
2.本贷款由______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当借款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人连带承担偿还贷款本息(包括对逾期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十、贷款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托方有权检查、监督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借款方应及时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和处理:
1.如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受托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从贷款到期日起,在原利率基础以对逾期部分加收____%的罚息。
3.如借款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向担保人追索应收的贷款本息和费用。
4.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与本协议有关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担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的贷款协议有关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受托方、借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数量不限。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偿付清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借款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币种)__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将自有(币种)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 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将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_________‰计付利息,每_________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_________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_________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第十条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向________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二条 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三条 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条 《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委托贷款通知单(略)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单位和个人(委托人)需委托金融机构(受托人)利用自有资金向指定对象发放委托贷款时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不包括人民银行的专项贷款)。
二、合同第一段中的空格填写委托人指定的借款人的全称。
三、第一条中的第一个空格填人民币或外币的名称,第二个空格填委托贷款金额。
四、第七条中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和抵押两种方式。担保人也包括保证人和抵押人。
五、第二条、第五条、第九条和第十一条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六、第十五条违约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七、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六条中约定。
八、第十九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订合同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九、《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的提款和还款计划,指分期借款计划和分期还款计划。
委托合同借款篇4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____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____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
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__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____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借款篇5
委托人:胡国祥(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罗维(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日常承接工程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但由于仅仅以挂靠的方式承接工程,没有成立公司,在银行未具备融资主体资格,融资难度较大;现根据乙方的融资能力,乙方具备在银行融资的主体资格,可以从银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甲方以其个人名下所持物业门面(房产号:酉315房地证20__字第02517号)作为抵押物,委托乙方以其名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祥家具厂”为贷款主体,从银行贷款并转借给甲方使用,乙方和银行的借贷行为严格执行双方签署的贷款合同,本合同是明确甲方出质,由乙方贷款后转借甲方这一行为的义务和责任,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计划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贰佰万元 整。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一年,贷款起算点以银行向乙方支付贷款的票据记载日期为准。
第四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用途限于甲方所承接的工程范围内资金运转。
第五条 提款方式:甲方提出委托后即时办理,待银行放款给乙方后,及时将贷款划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信息:账户名: 账户号: 开户行:
第六条 还款方式:甲、乙两方必须在贷款银行开具结算账户,每月付息时,由甲方提前一周将当月利息划付到乙方贷款卡中;乙方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期前两周,甲方即时将本金及利息转账到乙方贷款账户内,如甲方未能及时转账,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由于其银行贷款逾期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利息的计付: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乙方按月向甲方收取银行利息,然后乙方再支付银行利息。
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甲方自行承担委托贷款的风险及经济责任。
第九条 乙方声明与承诺
委托贷款到期后,乙方工作内容包括催促甲方及时还款和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物解压手续;由甲方不按时还款所带来的风险,乙方不负连带责任,根据银行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的约定,处置甲方所出质的担保物,偿还乙方向银行所借的该笔转借款。
第十条 借款展期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原则上不予展期。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可向银行办理该笔转借贷款的续期手续。但需另行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由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且,甲方若有一次未能按月支付乙方利息,乙方可自行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提前还款,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支付利息,乙方方对逾期的借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计收罚息;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罚息。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以及见证人签字签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下委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完全清偿时终止。(见证人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五条其他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见证人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
见证人一(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
见证人二(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
委托合同借款篇6
委托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受托人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账户:
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资金,委托乙方向甲方所确定的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贷款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币种及金额大写) 万元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发放委托贷款。
第二条 甲方应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第一条所述资金一次或分次存入该账户。乙方按照“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办理委托贷款。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 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等内容,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 个营业日内将合同副本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担保物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书》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如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加罚息等信贷制裁。加罚息收入乙方提取 %作为手续费,其余部分由乙方划入甲方账户(账号 名 ,开户银行 )。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 ‰计付利息,每 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 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 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甲方要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调整利率,要向乙方提交经借款人同意的《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据此办理利率调整手续。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 ‰向甲方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 借款人向乙方提出提前还款或展期申请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办理。
第十一条 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确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书》中所确定的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展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展期贷款或提前还款数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其制式合同文本同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应担保合同。
第十八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各类书面文件上的签章须与在乙方预留的签章卡片上的签章一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条 提示
受托人已提请委托人注意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委托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订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借款篇7
甲方(委托方):
电话:
乙方(受托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好友协商,在合法、平等、自愿、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一事达成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 事宜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更好地完成贷款手续,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以及相关事宜。
第二条 委托贷款相关费用的支付
甲方同意将所贷款项的 %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相关服务费用,此服务费甲方应于银行放贷后1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服务费将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第三条 贷款额度、年限
根据甲方个人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意向贷款为人民币 元,贷款年限为 年,待银行审批后,以银行最后核定的贷款金额和期限为准。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委托贷款的相关费用。
4.2保证本合同项下的 真实、甲方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身份证明、工资收入证明、担保物产权证明以及银行和产权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合法、真实、有效。
4.3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银行、产权管理部门所需资料。
4.4甲方须按照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他费用,如保险费、印花税、工本费。贷款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4.5贷款期间,甲方应当严格履行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其他担保合同、借款合同,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擅自转让、或者再次抵押给他人。
4.6甲方应按银行要求的时间办理手续。
4.7银行贷款发放后,甲方应保证按时还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合同,为甲方办理贷款事宜。
5.2在符合法律规定和银行政策的前提下,尽力协助甲方取得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6.2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
6.3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例如超出银行规定的期限等),责任由甲方自负,如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4如因甲方个人资信状况而导致贷款不能批贷,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退还甲方委托贷款的相关费用,但已经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6.5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归责于对方的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已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承担,如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6.6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信贷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不必要继续履行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7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服务费,将赔偿乙方违约人民币壹万元。
6.8在银行放贷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此合同,如甲方终止此合同将按此次意向贷款的3%支付乙方服务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依据有关法律及政策协商解决,因本合同所订立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借款篇8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应借款方请求,__(简称委托方)同意委托受托方利用委托方的自有资金向借款方发放人民币贷款。借款方与受托方经友好协商,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方承认受托方代理人法律地位。
二、本贷款为委托贷款。受托方受委托方的全权委托与借款方办理有关贷款的手续。
三、贷款用途:此项贷款只限用于____,不得挪作它用。
四、贷款金额: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向借款方提贷人民币贷款____万元(大写:____)。
五、贷款利率:此项贷款按年利率__%计收利息。
六、贷款期限:此项贷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天。如借款方在经委托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七、贷款手续费:受托方在上述贷款利率之外,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总额__%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具体的收取方法为_______________。
八、贷款偿还:本贷款的本息按期由借款方汇入委托方/受托方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九、保证条款:
1.本贷款由______出具以委托方/受托方为受益人的号码为______的银行承兑汇票;
2.本贷款由______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当借款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人连带承担偿还贷款本息(包括对逾期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十、贷款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托方有权检查、监督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借款方应及时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和处理:
1.如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受托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从贷款到期日起,在原利率基础以对逾期部分加收____%的罚息。
3.如借款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受托方有权向担保人追索应收的贷款本息和费用。
4.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与本协议有关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担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的贷款协议有关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受托方、借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数量不限。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项偿付清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