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合同需要备案吗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租房合同需要备案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房合同要不要备案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判断,一般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是需要备案的,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用备案,但是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较好。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对于该种房屋,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了维护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虽然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
北京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注意出租人对涉案房屋是否具有处分权,即是否有权对外出租。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权人才可以对外出租出售。首先查看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此时要核实出租人的身份信息是否是不动产证上的登记人,如果不动产登记证和出租人的身份证信息一致,那么可以基本判断出租人是有权出租房屋的。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一般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注意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