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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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买卖合同精选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整。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先行支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含定金),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整。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保证该房产及时顺利过户。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 方承担。
六、乙方支付前期房款(人民币 万元整)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人民币 万元整)。
七、甲方应在收到前期房款(人民币 万元整)时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反悔导致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应返还乙方已付的全部房款及定期利息,同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九、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油烟机、空调、热水器、浴霸、电视机、客厅沙发、晾衣架、房内灯具、床、前后门窗窗帘、厨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私房买卖合同精选篇2
订立合同双方: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制定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小区
(街)区号楼单元室房产一套,系私人产权房(房产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双方同意按新测绘面积为准。并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二、房屋交易价:人民币元整。
三、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并接受此房屋现状,乙方于年月
日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元整。待购房款全部交齐,定金抵作购房款。
四、双方于年月日以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由房管局受理当日,乙方应付清全部购房款。不能拖期。甲方将空房及房屋钥匙一同交给乙方验收。
五、甲方售房以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甲方付清,乙方不承担。电表止码数度,水表止码数立方,煤气表止码数立方。
六、甲方确保此房产权明确和真实并合法,无任何纠纷、无抵押和债权债务,否则出现纠纷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按成交价10%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将此房出售后,此房一切事宜无权过问,并无条件的配合乙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或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买卖。办理过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双方协商由方承担,方不承担。
八、此协议自双方签字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约。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并按成交价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及房屋钥匙后30天内将户口迁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私房买卖合同精选篇3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的房屋(毛坯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对应储藏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该交易房屋交付乙方。该交易房屋将来若有相关税费等费用发生,合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房款时向乙方提供依法取得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等作为交易依据。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交易房屋产权手续。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等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乙方对该交易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权以及处分权等权利,并且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作出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因交易房屋而产生的一切权利。若遇政策性拆迁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并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交易房屋交付乙方,否则,每逾期1日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叁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履行的,按其欠款部分加付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房款扣除违约金后退还。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4.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出现问题,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主张合同无效,否则,甲方应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人民币万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
见证人:
见证人:
日乙方:
联系电话:
私房买卖合同精选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房屋结构为_ 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 _平方米,面积 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 , 日内交付余款 元(大写 )。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双方协商暂时无需过户,如有过户时甲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私房买卖合同精选篇5
卖方: 买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经纪方: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该物业基本情况:
买方购入卖方位于 的物业(以下称该物业)。卖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为:玉房字第 号。产权人(含共有人): ,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车库□(杂物房□),《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为:玉房字第 号(发票编号: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或票据为准)。
第二条 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该物业付款方式:
(一)定金人民币(大写) (¥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以 方式支付给卖方。
(二)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币(大写) (¥ ),买方以 方式支付给卖方。
(三)交房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待买方领到新的房产证后,买卖双方办理完水电、物业、天燃气等过户手续当天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四)余款人民币(大写) (¥ ),按 支付给卖方。
1资金托管(双方在递件办理过户手续前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领取新房产证当天支付;
2按揭贷款的,双方需到银行签订划款协议书,由贷款银行直接划给卖方。
第四条 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的时间为:按 交付。○1在办理递件过户当天;○2卖方收到房屋余款之日起○3带租约于年○4卖方在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包括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宽带费及有线电视收视费等),待买方领到新的房产证后,买卖双方再办理水电、物业、天燃气等过户手续。
第五条 该物业的交房现状为 。○1空房保留固定装修及设施完好;○2保留固定装修及设施完好并包括家具家电,以买卖双方确认的家具家电清单为准;○3毛坯房;○4带租约;
第六条 房屋买卖应缴纳的税费及费用:○1查档费;○2测绘费; ○3营业税;○4契税; ○5个人所得税;
卖方应缴纳上述税费和费用的 ;
买方应缴纳上述税费和费用的 。
(以上两项税费及费用的具体数额以有关部门出具的票据记载的数额为准)。
第七条 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等事项处理完毕,如该物业还有按揭贷款,卖方需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
第八条 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因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方的,应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20%作违约金,卖方并须退回买方已付的所有费用。
第九条 买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物业,或者因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20%作违约金。买方逾期支付楼款,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楼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20%作违约金。
第十条 若该房屋地址已落有户口,卖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把户口迁出。
第十一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完成此交易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 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卖买双方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卖方、买方及经纪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
卖方: 买方: 经纪方:
经办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