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购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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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购买合同【篇1】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运输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经营的货物委托乙方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样本见附件)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订舱委托书中应注明所托运货物的正确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包装形式、装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货人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甲方对于货物储存、防护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订舱委托书中注明,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若要求更改订舱委托书之内容或取消订舱要求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经办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同时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若是货物已进港或离港,甲方要求更改此货箱对应之订舱单条款,甲方应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五、甲方必须保证所委托货物的品名的真实性,并承担因伪报、瞒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损失(注:危险的货物必须在委托书上特别注明“危险品”字样,如隐瞒不报所造成的一切船、货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于集装箱运输货物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集装箱限重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必须承担因超重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必须按以下重量装货,超过重量产生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1、20’GP集装箱货物限重27.5t;

2、40’GP集装箱货物限重26.5t;

3、40’HQ集装箱货物限重26.5t。

七、甲方必须为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或委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如由于甲方不投保货物险,又不委托乙方代为投保的,一旦出险由此产生的损失则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货物装箱的,甲方必须提前两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或明确提货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应率先告知有关货物的基本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在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应当保证收货人在卸货港及时提货。由于提货不及时而造成的额外堆存费和滞箱费(按照公布的费率计收),应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必须在提货前直接支付给码头和船公司。甲方必须保证在其使用集装箱期间箱体的完好,如在装箱前未向乙方反映箱体异常则在其返箱时箱体的状况必须和提箱时的EIP记录相同。如果有任何损坏或灭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如果任何一方因地震、台风、暴风雪、火灾、战争、罢工、政府命令或其他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事件,造成不能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该方应立即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并提供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双方应进行协商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义务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一、对确认属于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及的海上运输费用为限。对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责任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对确认属于货物灭失、部分损坏的索赔,索赔方应提供相关的法定证据。如当地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否则另一方有权拒绝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则向保险机构进行索赔。

十三、双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以书面形式解决,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运输费等行动。

十四、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海运费:甲方必须在委托书上确认运输费用和运输条款,如果委托书中未注明则按照乙方公布的运价支付;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按照逐一确认的方式进行。

十五、费用结算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1、费用按航次结算,只用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运单或货物;

2、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费,并在当月15日前付清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十六、如果甲方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费用或报酬,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单证、货物或中止有关合同的履行。

十七、如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箱量未能达到60箱/月(单海港出口量),乙方有权取消月结协议。

十八、因本合同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海事法院审理。

十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购买合同【篇2】

合同编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 年 月 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______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

商铺购买合同【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货物:

1.1乙方同意同甲方购买,且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货物)用于乙方项目。将由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货物外称的同时也请列出分项价格)。

1.2甲方负责合同货物的各项工作,由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1.3双方同意附件中各项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2.价格

2.1合同货物的价格(以下称为:合同总价)为:_________,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一。

2.2上述合同总价是固定的。

3.装运

3.1装运时间:

3.2装运地:

3.3目的地:

3.4货运方式:

4.付款条款

合同第2.1条确定的合同总价由乙方向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4.1预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发票。

4.2交货款:在合同货物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同时提供乙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4.3验收款:在合同货物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_________%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同时提供乙方同等金额的资金往来发票。

5.合同设备的交货

5.1所有合同货物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内,(此周应为最晚交货期),由甲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的导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5.2甲方应于交货日14日之前,通过EMS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内容包括合同号、合同货物的名称、数量、估计总重量与总体积,以及预计交货日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乙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6.合同货物的检验

6.1合同货物的检验应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_________日内在进行。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

6.2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6.3如双方认可的合同货物的小缺陷,并不影响货物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但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缺陷。

6.4如果在联合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将作为乙方要求甲方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如果确认为甲方责任,甲方应自费取得补充或替换设备。如果确认为乙方责任,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尽快向乙方补充或替换设备。

7.不可抗力

7.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双方共计为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7.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EMS或传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EMS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8.保证与赔偿

8.1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并未使用过的。

8.2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免费保修期与原厂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详见附件。

8.3保修期内,甲方在收到乙方运于至指定地点(费用由买方负担)的有缺陷货物后,应尽快将更换货物自费运至乙方。

8.4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条的要求按时交货,乙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三周起每周按迟交货物总价的0.5%(百分之零点五)计,不足一周的时间计为一周。上述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赔偿金的支付将被认为已足额补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因迟交货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间接损失)。

8.5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从规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应付未付合同款额以每日0.5‰(万分之零点五)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

8.6如果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执行延迟,则交货周期相应顺延。

9.仲裁条款

9.1所有与合同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9.2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9.3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9.4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10.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0.1本合同签约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条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合同解除或终止: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11.其它

11.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开透露合同内容,除非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将合同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则不需对方事先同意。

11.4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2.附件

12.1附件一:合同货物清单及价格(略)

12.2附件二:原厂商提供的主要部件保修期

甲方(卖方)(公章):_________乙方(买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商铺购买合同【篇4】

卖方:

买方:

【章名】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章名】 第二部分

【章名】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章名】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章名】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章名】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章名】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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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章名】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章名】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章名】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章名】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章名】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章名】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年月日

商铺购买合同【篇5】

货物材料种子普通买卖合同书

立契约书人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__元整,次级品每组__元整,合计__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__市__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__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248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