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公寓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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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公寓买卖合同篇1
供货方:
采购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五年四月
说 明
1、本合同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制订。
2、供货方应充分认识到所提供的公寓用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4、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仔细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的内容。
5、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供货方与采购方可以针对本合同范本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具体情况签订公平合理的补充协议,也可以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
6、本合同文本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供货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采购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供货方和采购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采购、质检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基本情况和质量标准
1、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基本情况
内容 纤维 名称 品级 规格 数量 单价
被子
褥子
床垫
床单
高级公寓买卖合同篇2
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商品房)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 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三、认购款 乙方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该商铺属一次性付清款项,出卖人和买受人无任何争议。且在签订本协议时表示甲方已收到该款项。 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____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____日内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到乙方,因此产生的不利于乙方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____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____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再补购房款。
四、其他约定 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甲方应积极配合。 买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购房款,甲方不得将此房进行调换,同样甲方不得将此房另出售给其他人,否则将作为违约处理。
五、附则 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级公寓买卖合同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上海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公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居间介绍及服务,甲方同意将位于上海市宝山区__路__×号__×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于乙方,该房屋性质为使用权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
二、该房屋的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的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万元整(¥__万元)。该价款包含该房屋内的相关设施设备及现有装修款,除此之外,乙方无需再因该房屋的买卖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
1、双方确认,所有的房款均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丙方,待该房屋《租用公房赁证》的承租人变更为乙方后,由丙方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时向丙方支付人民币__万元的房款。
3、其余房款人民币×万元待甲方提交办理过户需甲方出具的相关手续后且甲方已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三日内支付给丙方。
三、中介服务费
基于丙方为甲、乙双方的该房屋买卖提供了居间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乙方同意向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万元)作为中介服务费;该中介服务费需待该房屋《租用公房赁证》的承租人变更为乙方之日支付。
四、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税费的承担
1、三方同意将该房屋《租用公房赁证》的承租人变更为乙方,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负责办理,甲、乙方同意给予协助,办理该过户手续所需的费用,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将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需甲方出具的相关文件提交给乙方,如逾期,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在办理具体过户手续时,如需甲方及共有人、成年共居人亲自到该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的,甲方必须按乙方的要求进行。如逾期,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房屋的交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逾期,每逾期一天,须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在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的同时,甲方同意将该房屋的所有装修和不可移动财产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一并无偿交付给乙方所有,乙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在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甲方不得破坏该房屋以及该房屋的装修和相关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甲方须按价赔偿。
3、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乙方之前,已将该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上网费等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全部结清。如果甲方未能及时结清上述费用而给乙方造成损失或影响乙方后续交费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将户口迁出。如有困难,乙方同意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日内将户口迁出,并且甲方同意从丙方领取房款时,从房款中直接扣除人民币____元作为户口押金交由丙方无息代管,待户口迁出后,由甲方到丙方处领取该户口押金;如甲方未能在前述日期将户口迁出,则该押金作为甲方向乙方承担的违约金,可由丙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5、甲方应在房屋交付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水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过户至乙方名下。
6、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该房屋的《租用公房赁证》原件及其他相关权属证明交付乙方。
六、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够完全支配或处理。并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该房屋转让的因素。有关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抵押、租赁、税务等事宜,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清理完毕。
(2)甲方保证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租用公房赁证》以及办理房屋过户所需的相关文件的真实、合法及有效。
(3)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共有人、家庭成员及共同居住人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没有隐瞒婚姻状况。
(4)如该房屋已出租的,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具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书和承租人同意解除、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搬迁的保证书,并保证不影响乙方居住使用该房屋。
2、如因甲方违反前述(1)、(2)、(3)、(4)任何一条款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或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房屋转让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可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共有人及共居人: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高级公寓买卖合同篇4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买卖座落于__乡__村
农民公寓号协商买卖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自愿出售前述房产给乙方,乙方自愿出资购买这一房产,买卖总价款为___元。
2、甲方承诺其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处分权,并告知其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其配偶及家庭成员已明确知道此次买卖行为,并不提出异议。
3、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乙方交付5万元定金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定金后2日内协助乙方至村委会办理登记人变更手续,在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后2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15万元至甲方(账号为_____)。
4、违约责任:
(1)如甲方将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反悔不履行买卖协议或又将该房擅自卖给其他人,致使乙方不能收房,甲方应返还乙方10万元。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时间支付完购房款,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返还定金,定金5万元归甲方所有。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并在乙方支付定金5万元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高级公寓买卖合同篇5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账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 区、县 路、道、街 。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币种: ),价款为 元(币种: ),计 (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乙方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存入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 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 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 元;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 元;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 元。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 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在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的同时,还有权按照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 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建筑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如下约定履行保修责任: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
2、墙体 。
3、防水 。
4、墙面、地面 。
5、门窗、五金件 。
6、电梯 。
7、消防设施、设备 。
8、通讯设备 。
9、供冷热系统设备 。
10、二次供水设施 。
11、电器插座、开关、管线 。
12、精装修 。
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
2、下水 。
3、供电 。
4、燃气(气源种类) 。
5、暖气 。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 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 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房屋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的相关材料,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权属登记
双方约定,在下列第 种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1、自初始登记完毕之日起 日。
2、订立本合同时,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订立合同时,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按下列第 种约定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商品房预告登记
双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房屋权属预告登记:
乙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预告登记。
第十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经备案的《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乙方对该合同及公约相关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承诺遵守。
第十五条 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六)。
附件一至附件六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