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赁合同

|泽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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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互利,共同发展进步的原则,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遵守。

一、广告发布:

1、广告实际发生的业务:门前音响的租用、演员演出的雇佣;

2、广告发布时间: 20__年10月

3、广告规格:时间/长度 2天;

4、广告排期、计划:

早9:00前开始,至晚上16:30,晚自行负责看护;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1、广告价格:价格4000元优惠折扣_ __投放实际价格_ _ 频次/其中演员演出雇佣2天;室外音响租用2天、总价_4000元 。

2、节目由 乙 方制作,总费用 0元。

3、付款方式:

当月发生,月底25日之前开据发票结算;广告发布后, 经监播确认无误, 于 7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明细单(加盖公章)。

三、知识产权

1、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画面和发布内容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声明享有该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设计人所有,除此之外的一切权利均归甲方所有。

2、如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画面和发布内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导致他人提出索赔时,由设计该广告画面和提供该发布内容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本合同属于商业机密,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其中的商业及技术数据或信息的保密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或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四、双方权责:

1、未经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任何广告内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广告内容转让第三方;乙方不得修改甲方广告内容用于非本合同规定使用范围。

2、甲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自身广告合法性,乙方有权对甲方广告内容审核,并针对不符合规定内容提出建议或改善方案。

3、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造成甲方广告不能按合同内容执行,乙方应在相同时段及情况下进行补播。特殊内容广告经甲乙双方协商暂停、取消合同,取消合同后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已支付费用。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广告错播、漏播现象,乙方出现错播一次双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出现漏播一次三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补偿,并提供相应监播报告。如错播、漏播现象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__20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甲方的损失。

5、甲方广告播出期间,乙方保证甲方品牌形象,不得将品牌价值低,市场反映差的广告内容安排于甲方广告前后位置,乙方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通知乙方广告排期及甲方投放日广告内容排布。

6、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广告内容的秘密,如因泄露甲方广告内容导致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__20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甲方的损失。

7、甲方有权提前____天提出广告播出时间变更,经甲乙双方修改,签字生效后予以执行。

8、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共同严格遵守合同内各项条款,修改或终止合同需双方共同协商、确认。

9、乙方保证在自身媒体上不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负面性的报道。

五、纠纷解决:

本合同内未尽适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签署生效合同:

自双方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2】

房主:(甲方)

电话:

租户:(乙方)

电话:

房主(甲方)现有住宅两间,仓子一间,现租与租户(乙方)居住,经协商签订协议条款如下:

一、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据为证);

二、租期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交房前将水、电等所有相关费用结清,保证相关设施能正常安全使用,如有未清事项及遗留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入住后水电费用自理;

四、租期未满,甲方不得将租金涨价或转租转卖他人,由于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五、乙方租期未满退租,甲方不退剩余租金,甲方因拆迁时用房,应退乙方剩余租金;

六、乙方对水电负责管护,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一经签字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3】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代表人:(盖章、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门面房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租赁期为_______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租金每年递增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__元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方;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_______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____元/吨,电____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不定期租赁合同【篇5】

出租方:上海嘉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并履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状况

1.甲方将享有出租权的座落于上海市嘉定区加罗公路336号 室房屋及(以下统称“该房屋”)租予乙方;该房屋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查看为准)。

2.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用途。

3.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告知乙方该房屋的权利状况和权利限制状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租金

1. 该房屋暂不确定租赁期限,甲方因需要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及时返还该房屋,本条款是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

2.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 免费元(大写: 免费)

3. 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该房屋保证金RMB 500 元

4. 本合同解除、终止时,若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将该房屋返还,甲方应及时无息一次性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的情形,甲方可将履约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剩余金额(若有)及时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三条 房屋交付

1.双方定于 _年 月 日前(含当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该房屋的交付标志为甲乙双方签署房屋租赁交接书或类似文书。

2. 乙方保证依照交付房屋的现状进行使用,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害所在建筑主体结构及现有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承重结构及现有管道

结构)。

3. 乙方正常使用后,发现除乙方自行装修、改建部分外的其他部分有损坏或故 障,若在保修期,由乙方直接代表甲方通知开发商或开发商授权的物业公司进行修复;若已过保修期,由乙方直接向物业公司或其他修理部门保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四条 房屋返还

1.双方同意,无论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乙方须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2日内向甲方返还该房屋。

2.乙方在搬离该房屋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乙方必须足额赔偿甲方。

第五条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乙方义务外,乙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乙方应保持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乙方因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或因乙方(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的装修承包商、乙方员工等)之原因致使该房屋毁损、灭失,造成甲方或/和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 乙方及其员工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和修改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或干扰甲方对物业的正常管理;

3. 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及其员工不得在嘉定科创大厦内进行商品或广告的展示、派发任何宣传品或向顾客介绍、推销业务;

4. 甲方有权委托其它专业公司对部分物业进行专项管理,乙方应接受、服从管理;

5. 租赁期内,乙方应自行妥善保管该房屋内的财物。不论甲方是否在嘉定科创大厦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该房屋及其内之财物的安全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无权以该房屋内部财物的失窃或被破坏为理由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赔偿; 乙方应严格依照国家、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营业执照载明之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对甲方及其他租户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6. 乙方自行负责承租区域及周边区域的清洁,注意用电及燃气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等事故发生,甲方将不定期的进行监督及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甲方将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乙方应完全、严格的按通知要求进行整改;

7. 乙方应制定并采取适当的安保措施,以维护承租区域的秩序;若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或造成他人(包括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违约责任

1.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该房屋进行增建、增设、改建或/及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甲方如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将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做出处理的,在甲方没有选择解除或终止合同并继续履行合同情况下,乙方应补足或重新交纳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补缴履约保证金书面通知 7 天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系甲乙双方逐条协商而成,甲乙双方充分了解本合同每一条款的内涵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结果。

2. 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上海嘉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地 址: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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