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宣传稿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宣传稿1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把我镇的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对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从机制和投入等方面研究采取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改善企业安全状况。我们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检查执法力度,消除各种隐患,预防和减少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全镇各站所、各村、企业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定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狠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大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安全生产保持了平稳的态势。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强化。通过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量化考核力度,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化。勐马派出所、交通站、城建所、安监站等部门制定了深化整治方案,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大整治力度,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四是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各有关站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实行了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这些行业的市场准入。对高危行业和一些重大项目认真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三同时”措施,强化了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五是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是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的一年,是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辛勤劳动的结果。刚过去的一年,大家为了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在安全生产工作岗位上,不辞辛苦,甘于奉献,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在此,我代表镇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一是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尤其是工矿企业事故。二是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比较严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状况尚未根本改观。三是事故隐患在一些地方和企业还大量存在。我镇矿山多、危险源多,如监控、整改不力,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甚至重特大事故。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镇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这些指标层层分解,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企业的车间工段、岗位。一是建立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站所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二是各站所要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管,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强化安全基础。三是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四是社会要注重发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安全专项整治的落实。我镇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继续深入持久地抓下去。要把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放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各相关站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制订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专项整治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通过深化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安监站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监管的思路和方法,转变思维,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要严格执法,不怕得罪人,敢于撕破脸皮,真抓狠管;要推行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杜绝执法中失职渎职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以铁面孔、铁纪律、铁心肠的“三铁”精神,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要顶住说情风,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由失职、渎职等行为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和负责人,依法给予处罚;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按照“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原则,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全面提高我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各相关站所和高危行业的企业要建立适应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对事故发生的处置做到有预测、有预警、有预案、有措施。要强化矿山救援队伍、消防队伍、危化等行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落实。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问题在意识形态非曲直和判断标准,以及每个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安全心理和行为准则等。安全文化建设,是为此而组织开展的一系列全民性、群众性的具有宣教疏导、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作用的活动。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按照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安全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培训,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提高各级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警示日”活动。6月份要在全镇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营造氛围。组织开展“学法规、找差距、促安全”活动,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三是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通过工会组织的引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抵制不安全的生产行为,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以此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利用《今日勐马》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先进经验。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和对事故的防范能力,营造一个人人关注安全、人人自觉保安全的浓厚安全生产氛。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宣传稿2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市县乡三级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及部分学校负责人参加的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在分析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今后特别是“五一”长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刚才,市教育局徐晖局长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就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宜丰县政府、高安市教育局、宜春中学作了很好的发言,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这次会议时间很短,但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希望同志们按照会议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校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更关系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中央、省有关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深入落实去年12月全市加强学校校园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了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稳步推进了学校安全工作,全市未发生大的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保持了教育事业平稳发展的态势。为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同志们表示感谢!在充分肯定我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的校园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隐患,特别是我们有些地方和学校还没有真正把安全工作摆上突出重要的位置,责任意识淡薄,存在“五重五轻”现象,即:重教学常规管理、轻安全管理,重制度建立、轻制度落实,重教学质量、轻安全教育,重一般要求、轻措施细化,重安排部署、轻督促检查。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学校安全工作的现状,清醒地看到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力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是人口密集的场所,衣、食、住、行、学等涉及面宽,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大。我们要把学校安全管理纳入学校整体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既要抓好学校安全的方方面面,又要突出抓好重点防范。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食堂和饮用水的监控和管理,严防投毒、中毒事件发生。积极做好学生常规免疫预防工作,根据疫情监测和疫情动态开展疫苗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有效遏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2、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舍勘察鉴定制度,建立确保校舍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存在的各类危房,要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该抢修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该停止使用的要立即停止使用。今后,各级各类学校新建校舍必须确保建筑质量,选址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另外,据气象部门分析,今年我市的降雨量将超过去年,各地要重点注意做好暴雨等异常天气的防范工作,坚决避免校舍倒塌、山体滑坡等对师生安全造成伤害。
3、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的管理。学生宿舍是人群密集场所,也是最易发生安全和稳定问题的场所。要重点治理学生宿舍拥挤、脏乱和私接乱拉电话线、电源线、电脑线现象,坚决杜绝违章用电,消除火灾隐患。各高等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下大力气抓好学生
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4、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坚决禁止学校使用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学生上、放学期间,学校要安排专人进行有序疏导。交警部门要在学校门口道路上安装交通警示牌、设置减速带,维持好交通秩序,有效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当前特别是要规范民办幼儿园接送车辆的管理,严禁使用不合要求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违规超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5、认真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责任,近期内对现有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及财务、安全等管理不规范的民办学校要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后再行审批;逾期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并妥善安置中小学生、幼儿到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6、加强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把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摆在学校教育的重要位置,切实增强青少年学生的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要在全市大中小学学生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途径和方法教育学生自觉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习惯。各高等学校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近期内对学生动态及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抓好整改,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单亲家庭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进城务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学习困难学生的关怀,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抵抗挫折、克服困难、明辨是非的能力,并创造条件,为他们提供生活上的资助和学习上的帮助。
三、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从根本上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分管领导是本地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学校安全工作。二是要落实校长责任。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对本校师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率先认真履行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努力确保全校师生安全。三是要落实教师责任。要大力推进教师的“一岗双责”制,教师既要认真教书育人,又要切实肩负起保护学生安全的重要职责。
2、密切部门协作。各级教育、安监、公安、卫生、交通、消防、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及时提供指导。公安部门要强化对学校环境的治安整治,从重从快打击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饮食店的食品卫生执法监管,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文化、城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对文化市场特别是网吧、电子游戏室的整治力度,对违法违规的网吧、电子游戏室要坚决进行处罚,做到该取缔的取缔、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切实规范业主的经营行为;教育、电信部门要积极做好的试点工作,为中小学生打造健康的网络学习的平台。消防部门要搞好对学校防火安全的检查监督,及时排查火灾隐患。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要建立安全工作月通报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月度考核,并且每月要向市教育局报告一次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二是要建立安全隐患消除工作跟踪督查制度。各地对学校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台账,进行跟踪,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立即整改有困难的,要明确监督责任,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监督并对学校解决安全工作的难题提供帮助。三是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演练,确保在出现火灾、中毒、房屋倒塌、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各级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迅速组织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评估和考评,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与奖惩挂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督导,通过督查使学校安全措施进一步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查评估,示范学校的评定、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学校负责人的推选等都要与安全挂钩,凡是安全考评不合格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各地要积极研究措施,鼓励社会和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
5、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在此,我强调,今天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希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不能再发生因责任过失而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如发生因失职、渎职而酿成事故的,坚决依法依纪从严从重查处。
在这里,我再次重申市政府关于校园管理的有关规定,也就是“四个禁止”:一是禁止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进行旅游、郊游等活动;二是禁止在交通要道和公路上开展学生体育活动;三是禁止利用校园开展商业性的展销活动;四是禁止学校组织师生举行大型的餐饮、烧烤等饮食宴会活动。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否则,将严厉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端正思想,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好让人民放心的教育,为建设和谐平安宜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