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彭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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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精选篇1)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精选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也许,你也听说过他,没错,他就是由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塑造的大侦探,也是第一个被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宣布当选为”荣誉会员“的小说人物。

这部书分上、中、下三本,共一千多页,内含四个长篇故事和五十八个短篇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精彩,引人入胜。在华生和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们会揭开一个个谜团,让读者欲罢不能。

在这么多的故事中,最吸引我的还是”血字研究“这个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一串串疑点:德语中的复仇;流鼻血的马车夫;被迫服毒的受害人;马车踩出的痕迹;一个醉汉;一个老人;一枚戒指;三十天倒计时一串串不相关的线索为大家找到了最后的答案,一个不寻常的凶杀案关系到了几代人的恩怨情仇,一个看似无辜的被害人竟然是一个作恶多端的地主。最终,正义得到了伸张。故事以跌宕的情节和严密的推理过程,成功的展示了福尔摩斯的机智神勇。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福尔摩斯说话总带带一股嘲讽的语气,他还瞧不起那些智商比他低的伦敦苏格兰场的警员。他也不是百战百胜的,他曾经输给了两位男士和一个女士,但这并不影响他在我心中的地们,因为他的探案故事经历了一个世纪依然长盛不衰。

他机智无比,在生活中很注意观察细节,积累了大量的知识,无论是什么样的疑难杂案,他都能够迎刃而解。而我最为钦佩的还是这一点:他毫不在意办完案子成功后给他的荣誉和财富,六十多件他办的案子中有五十多件署名都是警察,他只享受其中的过程,这是现在许多人做不到的。

读了福尔摩斯斯的故事,我也立志要成为一名侦探。我向往这个职业,就算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干这一行,就算我无法闻名全世界我也不会放弃,因为那是我的理想。也许有人会笑话我,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我想,只要有心,什么事情做不成?”只有想当将军的士兵才能成为好士兵“,”只有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才是好癞蛤蟆“。我当即便买了放大镜,又借了许多侦探故事书,做了许多侦探题目。现在,我也通过蜘丝马迹发现些什么了,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也能成为一个名侦探,向着我的偶像一步步迈进。

希望大家都能去看这本书,一定会让你受益非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精选篇3)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主角,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

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潜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状况决定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那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就应有选取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但是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齐。

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状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决定+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精选篇4)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这套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分四大本,就因为这套书,让我明白细节成就未来。

这套书是以华生的视角来写的,华生是第一人称。描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调查身边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以及他那无人能比的探案能力。福尔摩斯的地质学特别厉害,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是伦敦哪个位置的泥土,因为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细心观察,每一个案件都会发现到那些并不引人注意的细节,所以他才有了如此强的探案能力。

看完了这本书,我对福尔摩斯更加崇拜,他也告诉了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对你有很大的帮助,它就能使你成就美好的未来。我的爸爸就是一个好例子。别人说话时他从不插嘴,一直注意观察说话者的神情动态,思考那人讲述的内容,所有细节他都注意到,并学习了……久而久之,一个个别人没在意的小细节记在脑海中,并注意把各个细节做好。他还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因此,爸爸无论做什么事都十分妥当,领导称赞,同事佩服,家人叫好。

“没有抓住一个细节,你就可能错过一个成功。”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细节总是与成功挂勾的,我们只要认真地做好每一个细节,那么我们就一定会成功的。完美的细节代表着永不懈怠的处世风格,是一个人积极,实干、优秀的象征。细节像一把戒尺,量出一个人成绩的高低,细节可以改变生活,成就未来。细节虽然不引人注意,但我们要注重,还要把它做好,它可以让我们成功。

中国的辉煌离不开一个个细节,我们的成绩能离开一个个小细节吗?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决心要做一个关注细节,认真做事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精选篇5)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以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我,让我百读不厌。

书中的他身材高瘦,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的脸格外机警、果断,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他追求正义,惩恶扬善,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锲而不舍,总能使罪犯落入法网。他之所以能顺利破案,是因为对每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足迹的深浅,烟灰的特征,灰尘的分布……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事情的关键。

在"血色的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的足迹、车轮印和一枚金戒指等细节,推断出凶手与受害者是仇敌关系,案发前二人一起乘坐四轮车来的,凶手想用金戒指使受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人,福尔摩斯通过这些线索,最终锁定凶手。

福尔摩斯不但关注细节,还能将得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推理分析中,他掌握着正确有效的思考方式,这能使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明了,也能从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找出线索,连接在一起,顺藤摸瓜,从而揭开真相。如福尔摩斯初见华生时,就判断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因为福尔摩斯发现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推理出他是个军医。

刚从热带回来,因为皮肤黝黑。但他面容憔悴,证明华生大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继而又发现华生手臂受过伤,还有些不便,就想: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手臂受过伤,只有在阿富汗了。经福尔摩斯这么一解释,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推理起来似乎很简单了。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推理能力而折服,它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还让我知道细节是多么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在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才能在成功的路上稳操胜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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