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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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的感受(篇1)

终于看完了《牛虻》。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牛虻的感受(篇2)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教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牛虻的感受(篇3)

《牛忙》这本书是伏尼契所写的。刚开始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这本书后我就明白了。这本书是以时间顺序写的,内容是这样的:

牛忙其实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惨。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对他不好,在他19岁的时候又被人陷害进了牢,在他出狱后发现了他的亲生父亲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于是就伤心的离开了。年后他又回来了,没有人认出他,因为这年里他过的是非人的生活,导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脚残废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当地的几名党员一起共事,其中还有他的朋友琼玛。于是他们干了一系列会被枪决的事。终于,他们在干一件事的时候失败了,牛忙被枪决了,就在那个时候,他们知道牛忙是年前的那个人了。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牛忙他活在这世上没有一天是快乐的,其实还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亲生父亲是,每次和他谈话都是快乐的,除此之外就是他还是年少是和琼玛在一块,那时的他同样是快乐的。看完整本书后,我觉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坚持不懈的一个人。说他坚持是因为在他离乡背井的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饿条件下,硬生生的挨过了年。说他勇敢则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关,因为他从事的是当时政府不让做的事——革命。他啊为了革命,可以说是不顾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险,却义不容辞的去做了,结果被抓了,而且还被枪决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迹也让人感动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对他那深深的爱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导他。不过最明显的还是当他知道被抓的那个人是他儿子的时候,他就利用他当时的地位和权力,想尽一切的办法去救他,去劝他,可是牛忙还是逃不过命运,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伤心过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个不疼自己的儿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着份来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为牛忙一生感到可怜的。虽说他可怜,但他也有一丝的幸福,那就是永远爱他的蒙泰里尼和琼玛。

牛虻的感受(篇4)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

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

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牛虻的感受(篇5)

昏黄的灯光下,合上刚刚读完的《牛虻》,长舒了一口气。

《牛虻》这本书的结尾部分,全书给人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我觉得,这本书,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笔下处处都是精彩。此时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党的感染,我不禁开始热血沸腾。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亚契的年轻革命者,经历了人生的忐忑,最终,在行动中不幸被捕英勇就义的故事。

在他19岁那年,在一次忏悔时,却不曾想,亚契无意间透露出了行动和队友的姓名,致使队友被抓,行动失败,而他也被认为是叛徒。后来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伤了 亚契的心。

他无力面对生活,开始寻找解脱……

面对亲生父亲的真相与女友的误解,走投无路的亚契选择了伪装投海自尽,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亚契的逃避凸显了他的懦弱,反而让更多的人误会他。他的心理难道就如此的脆弱吗不,他难道连一次误解都承受不了吗?只是因为他不愿意去面对生活,去改变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年里,他逐渐醒悟了。

在那20--年中,亚契逃亡到南美,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他又重新回来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过她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懦弱的亚契了,他成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战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经过了20--年的炼狱,是他逐渐走向了成熟。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业而奋斗,不是努力着……

但是,革命总是会有牺牲,直到再一次偷运军火的任务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结束了。他和他的亲生父亲相认了,但面对教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并没有选择妥协,最终他英勇就义,英勇就义,死在了他曾经最敬仰的亲生父亲的手中。

牛虻的爱国主义精神最让我感动。他为祖国的革命而献身.

眼光回到国内,近代以来,何尝不是有许许多多有着爱国主义精神的伟人。他们有的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有的为国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个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难,修建了我国第一条铁路。杨靖宇,战死沙场的抗联英雄。还有钱学森,克服重重阻挠回到中国……

他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主义精神,引领我们到达一种新的境界,他们无形中教导我们怎样去热爱我们的祖国。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将来要报效我们的祖国。

再次打开这本书,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滴在了书上,那是对意大利青年党人的敬佩,那他们的追求自由,爱国主义精神,为革命牺牲献身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他们诠释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这样的革命者,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党人的信仰,为追求自由的执着与奋不顾身,还有革命战士的成长……

牛虻的感受(篇6)

今日,我一口气读完了《牛虻》这部书,留给我的是震撼与感动。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身体被人打成残疾。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终,为了梦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

他说“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是的,他是梦想与现实的化身,为了心中的信仰,他抛弃了亲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他最终牺牲的情节,就算是临死之前,他依旧是那样毫不屈服,甚至于让要枪毙他的士兵失去了杀他的勇气,也许这太梦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够不死的。

他那个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经答应协助他越狱,同志们也在全力准备营救,但他却坚持要蒙泰尼里抛弃天主教与他相认,同赴征程。为什么要提出这种对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宁可放弃继续驱逐奥地利占领者的事业呢?我思索后的结论是:牛虻是把亲情放在梦想之上的,没有了亲情,宁可放弃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两者同等看待的,尽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儿子之后,精神崩溃,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杀),信仰依然是无比坚定的。尽管是反动的信仰,“花岗岩脑袋”也胜过“墙头草”。

我不明白,能否称牛虻为英雄。因为他的苦难是在对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润下产生的。就像他自我说的“当时的我幼稚的认为,所有欺骗了你的人都应当下地狱,可是我却不明白,我正跳下一个地狱!”可是,他的苦痛有无非来自于那个社会,尤其是那个时代的意大利,那个神权至上的年代。而亚瑟比别人更早的清醒带来的却是痛苦,就像鲁迅先生说的“这吃人的礼数!”而若牛虻还在,他便是要说“这吃人的神像啊!”

他离开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简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种生活,简直比死还痛苦。有的时候,活下来会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还活着,就算遭遇了那样的残酷的事情。有这么一个细节,他在街上碰到一个被喝醉的父亲打伤得六岁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给他包扎伤口,细心的照顾他,在说到怎样处理小孩的时候,他说“也许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块石头,把他投进河里去。可是那样就会使我遭受不快的后果。睡得真沉!你这个小孩,真是太不走运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猫那样保护自我!”,是啊,那个小孩就像当时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样,被人伤害了之后,像一条狗一样在绝望里挣扎,可是牛虻让没有死,只是那么单纯的一个愿望,要活着。人不也应当有这种执着吗?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细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我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进取准备起义。但最终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终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当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可是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我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应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牛虻的感受(篇7)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我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我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往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感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感情,也不承认自我就是以往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向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欢乐的飞虻!”承认了自我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感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十分的凄惨。被自我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我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我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我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我最爱的人误解,被自我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完美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最终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感情抱有期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仅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我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我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期望的现状。

牛虻的感受(篇8)

看完牛虻,泪眼婆娑,心绪久久不定。现实和小说已经混为一谈,仿佛自己已经化身为小说中的路人甲亲眼目睹了牛虻这一生的种.种遭遇,心痛却无能为力,崇敬却内心沉重。

只是一个旁观者,内心都备受煎熬,何况是当局者的牛虻。心中的信仰在得知教士是自己父亲的时候轰然崩塌,对琼炽热的爱再被心爱的女人冤枉一巴掌打碎,自小养尊处优觉得世界是粉红色的却在离家出走后经历了非人的磨难,侮辱,艰辛,不管是人格精神肉体还是灵魂,全部被拷打折磨。那个眉毛浓郁,有这纯净蓝眼睛的亚瑟再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却变成了一个浑身伤痛,腿部残疾,皮肤黝黑,枯瘦体弱的中年人。可是就算这样,就算他经历了非人的折磨,经历了惊心动魄苦不堪言的岁月,尽管他伤痕累累,疲惫不堪,他也没有忘记他所肩负的革命使命,义无反顾,不畏艰险去追求去奋斗;没有被仇恨淹没他对琼,对教父的爱,矢志不渝,感人肺腑。在看到他与教父在监狱的那部分,看到他的头埋在教父的臂弯,看到他炽烈的渴望得到父亲的爱而嘶吼,看到他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以及小说最后琼看牛虻写给他的信的那部分,爱恨纠结的缠绕,这些所带给我的冲击让我泪水涟涟,情不能已。小说最后,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至此,我想说这部小说对心灵的冲击太大。

当然作者写这部小说肯定不会简简单单只是为了故事情节而写,小说所宣扬的宗教态度,当时社会所处的背景,人们的麻木与无知,少部分人的觉悟与成长,以及革命人的信念与决心等等,都是值得人玩味探索的。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下小说所写时期的历史背景然后再重读一遍。

牛虻的感受(篇9)

生日的时候,同桌送我一本伏尼契的《牛虻》。这么多年来,此书不知道被我反复读了多少遍。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牛虻(亚瑟)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械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

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让认为90后是“垮掉的一代”的偏见不攻自破。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信的末尾是那首著名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诗打动着一代又一代读者。

牛虻虽然已经牺牲,但我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像牛虻一样的人为了理想,为了解放,努力着并继续斗争着,哪里有压迫,哪里有磨难,哪里就有牛虻。我也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的人受到牛虻的鼓舞而成为牛虻一样的革命者。

牛虻代表的是一种精神。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因为,精神,永生!

有了一种精神,我们才会坚强起来,才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我们的目标,我们才不会屈服,不会消沉。那么,无论我们活着,还是死去。我们都会像牛虻那样快乐的飞来飞去……

懂得微笑,人才不会在困境中恐惧;懂得给予,我才知道缘份冥冥中相遇。风会停,雨会止,笑着活下去。

牛虻的感受(篇10)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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