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散文秦腔读后感_读贾平凹散文秦腔有感

|小龙

《秦腔》不但绘形绘色写出了一个地方剧种的生成、变迁的特点,更重要的是通过对秦川大地上人们的喜怒哀乐等风土人情的描绘,展现了他们热情蓬勃的生命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贾平凹散文秦腔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贾平凹散文秦腔读后感1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贾平凹散文秦腔读后感2

挣扎着看完了贾平凹先生的小说《秦腔》。看了后怎么说呢,没有太多的悲喜哀怒。书中,作者沿袭了他一贯的文字风格,即特有的贾氏行文笔调。粗俗,耐看,却也极具秦地方言韵味。

然而,个人感觉这本书有点虎头蛇尾,前半部分精美绝纶,到了后面则多少有点毛糙。特别是夏风和白雪的孩子没**这一情节,感觉有点严重失真。且不说这样的事会不会在现实中发生,单单这一情节,即与作品中没有太多的关联。夏风,这个从农村走出去的年轻人,虽然从思想上开始脱离小农思维,但在大的方面还是继承了农村人的优良品质的。再说他的父母,在村中也是威望极高的人,还有白雪,看完作品,我实在想不出他的孩子没**的原因。贾是不是想用这一笔来继续吸引读者的眼球,增加作品的性?

看完这部作品,我不由得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仔细揣摩,这两部作品存在着关联。《秦腔》在时代上是可以和《平凡的世界》对接的。然而,路的作品在表现社会变迁方面是比较突出的,典型的。不管从文字上,还是主题上,都是特别干净的。相对而言,《秦腔》在这方面则远不如,贾试图从清风街的变化来表现时代的变迁,来表现这种变迁给农村,农民,农业带来的影响,可是,我们细读后发现,他却没有把这种变化很深刻的揭露出来。我们也可以通过文字的描写,看出贾在创作中的矛盾心理。在关于这部作品的创作经历中,作家几次谈到了内心所受的折磨,我想,很有可能就是关于这部分的取舍不定。《秦腔》横空出世,好多评论家都给与了极高的平价,说其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然而,贾氏在后半部分上的迂回,则必然缩小了其史诗的价值。

应该说这是一部悲剧气氛较浓的作品。可以看出贾氏对过去农村生活还是有向往的,他对于农村、农业、农民在改革的大潮中的迷失还是心有不忍的,对于同新认识新思想的作作最后一搏的人是心存敬仰的,然而,这些必将成为历史。

我一直感动于贾氏敢用最原始的语言表现最真实的农村,仅管这让其身心受尽了煎熬。我也曾痴迷于贾氏文中的那种神密感,如作品中的张引生。应该说这部作品在高度上应该和《白鹿原》是平起平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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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散文秦腔读后感3

想老老实实地记录下自己读完《秦腔》之后的所思所想。

是前天也就是周日开始读的。其实这书是去冬就买来的,但一直没有没翻开过。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翻开一本小说,就一定会一口气把它读完,这里的“一口气”,是指再不穿插着读其它的书,而且是尽可能地利用一切时间在最短的时间跨度内把它读完。于是今晨两点左右,就把《秦腔》读完了。

今早勉强睁开眼把孩子安顿好去上了学。然后竟又忍不住翻开了从第一页重读了起来,“要说我,我最喜欢的女人还是白雪。”故事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但是再读的感觉比初读更有味,因为故事中的人已经像老友一般的亲切了,然后又读了十几页。我想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一定会再读的,因为它值得我去再读。

说实话,前段时间是接连读过几部茅奖作品的,读的时候也很过瘾也很投入,但是读后都没有让我产生想写点什么的冲动。从这一点看,是不是《秦腔》还是有一点过人之处的?不过也难怪,它毕竟是第七届茅奖的全票头奖之作呢。

很难界定书中的主人公是哪一个或哪一对,我觉得至少两代人中都有,上一代是夏天义和夏天智这兄弟俩,下一代则是典型的三角关系人物——一女两男——女主是白雪、男主是张引生及夏风。我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张引生能占据男主角的位置,但读着读着,却发现这个大家眼中的“疯子”是整个清风街最冷静最清醒的一个人(这种清醒是带着些卡夫卡式的,隐藏在他的那些怪异言行背后)。夏风则渐渐成了一个若有若无的角色,甚而发展成了一个令人憎恨的角色。

回过头来想,小说最大的亮点其实也就在张引生身上了。他对白雪全身心的痴恋实在是让人动容。他为她喜为她忧,为她哀为她怒,那样纯粹的爱真是世间少有啊。摘录一段,故事开头,当引生得知白雪嫁给了夏风之后,他“脑子里嗡的一下,满空里都是火星子在闪”,然后是哭,“脸乌青,牙关紧咬,倒在地上气死了”。回到家后,他还是那样疯狂,还有一大段内心独白——

我回到家里使劲地哭,哭得咯了血。院子里有一个捶布石,提了拳头就打,打得捶布石都软了,像是棉花包,一疙瘩面。我说:老天!咋不来一场地震哩?震得山摇地动了,谁救白雪哩,夏风是不会救的,救白雪的只有我!如果大家都是乞丐那多好,成乞丐了,夏风还会爱待白雪吗?我会爱的,讨来一个馍馍了,我不吃,全让白雪吃!哎嗨,白雪呀白雪,你为啥脸上不突然生出个疤呢?瘸了一条腿呢?那就能看出夏风是真心待你好呀还是我真心待你好?!

这样振聋发聩的爱的表白多么令人感动啊!

接下来的故事中,引生为了能在白雪身边,自告奋勇跟着县剧团去下乡巡演;为了能看白雪一眼,他在深夜的街头不知疲倦地为别人一圈圈地推磨;为了白雪,他和别人打架斗嘴,也挨打挨骂,但他毫无怨言。他为自己能用一根木棍牵着白雪过河而高兴,他为能拥有白雪的一方手帕、一张相片而兴奋,他也曾因在夏天义的饭桌上能和白雪对饮一杯而激动,每一次与白雪的接近都令他心跳、颤抖。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他为了表白自己对白雪的爱的纯洁,竟然能挥刀自宫!这种过激的举动我们可以看作是他作为疯子的本性的体现,但是,更深地思考,难道这种不计后果的牺牲不值得我们对他对这份深情肃然起敬吗?

而与张引生相对照的却是夏风对白雪似有实无的爱,他的爱是自私的,淡薄的,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将它摧毁的。他独断专行地要让白雪放弃自己钟爱的工作把她调到省城去陪他,当他得知白雪怀孕后,坚决地说“打掉,一定要打掉!”因为他担心调动计划受影响,甚至还说,“难道说我结婚就是为了两地分居吗?”在他得知孩子先天残疾后,他冷血地将其遗弃于荒野,连头都不回。这种赤裸裸的利己主义思想令人齿冷。从这一点上来看,他比甘心自残的张引生不知要卑下多少!夏风所代表的世间的聪明男子们,真是令人失望!

白雪在书中应该说是个完美的女性角色,但是,似乎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定理,古往今来,越是善良的与世无争的女性,越是磨难多。故事结尾,她和残疾的女儿被夏风毫不留情地抛弃了。这样的悲剧上演了几千年,令人唏嘘,但却也无解。我们试着猜想一下,接下去的故事会怎样发展,白雪孩子的残疾会得到彻底的治疗吗?夏风会幡然悔悟重新找回白雪吗?答案是,可能性不大。

故事的主线大致就是如此了。

副线是两条,一条是老村长夏天义面对农耕文化在清风街的日渐衰落时所做的苦苦抗争。他为了让村里的稻田浇上救命水所做的拼力争取,他对“七里沟淤地工程”几十年来愚公式的执著,他对村子里撂荒地的忧心与奔走,都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另一条线,老校长夏天智则代表了老一辈农村知识分子的精神境界,他热爱民间艺术,为了秦腔的传承呕心沥血,面对秦腔艺术的日益衰落长吁短叹,忧心不已。但这两位老人的抗争又都是无济于事的,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辗碎了他们的梦,他们的追求,也将他们逼向了逃不开的绝境。

在此之外,夏家众多的子媳,更多的是以反面人物的形象出现的。他们有的懦弱,有的自私,有的好赌,有的好淫,仁义礼智信,全都“瞎”了。立体书写的角色也有,特别是夏君亭,就是一个极富争议的人物,他也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多方奔走,辛苦劳累,但是他却有着这一代人的浮躁与短视,功利思想重,甚至有时不够光明磊落。

有人统计全书中有名有姓的人就有158个,这让我想到了曹氏巨著《红楼梦》。细一琢磨,两者竟还是有许多相似处的。主线是年轻人的爱情悲剧,副线是大家族的衰落。要是再细琢磨,还应该有更多的相通处,留待日后慢慢考证吧。

这本书最大的特色不在于人物众多,而是在于对上世纪九十年代乡土中国的准确描摹,全面,细致,真实,可感,暴露了许多当时农村固有的顽疾,它像是一部历史档案,记录了那个特定年代的大冲突大事件。例如村集体经济的衰微,繁重税费征收中的官民冲突,计划生育推进中官民智慧与力量的博弈,为发展农村经济而不得已付出的土地的代价(修路占地、修农贸市场占地,甚至修公厕也占地),这种种矛盾冲突有的已经终结,有的还在延续,成为当代农村发展进程中一个又一个的必然。

曾经有位文学评论家总结,在乡土叙事中,作家笔下的城市永远代表着假恶丑,相反,他们记忆中的乡土则永远代表着真善美,农村人向城市的出走都没有好的结局。在此文中也有极其鲜明的表现,作者借人物之口,毫不留情地说,离开了土地,却又不是国家干部,农不农,工不工,乡不乡,城不城, 一生没根没底地像池塘里的浮萍。文中众多人物离了故土后,过着卑微的生活,挣着“下贱”钱,死伤无数,而原本代表着纯洁质朴的村姑们在出走后则几乎都从事了色情行业。这些令人扼腕叹息的情节一再让读者爱之深也责之切。但是,我对这一点是有些心存不满的,怎样能这样糟蹋农村人呢?他们中有的人进入城市之后也是可以靠勤劳和手艺致富的,并不尽如文中所述那般血痕累累,惨不忍睹。作者其实应该给我们一点希望的。

文中的清风街被外来文明侵犯后(以312国道改道、农贸市场、万宝酒楼的相继建成为标志),变得肮脏起来,外来者马大中搅得清风街乌烟瘴气,这一点有其写实性,但作者忘了交待,马大中力推的香菇种植是成是败?写得忘了吗?

另外,还有一些疑惑,在文章开头作者交待夏庆玉已经由民办转正了,但后来讲到交农业税费时,又说他比较积极,因为他是民办教师,交了钱才能领到工资的,这也是作者的疏忽吧!

在文中,夏庆金从供销社提前退休以便儿子顶班,这一点似乎也在时间上不合理。类似的事情应该是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事,而作者将其推后了差不多有十年。

在文中从部队退伍的中星,在短短一年内像坐着火箭一样,退伍转业后在县政府做“闲杂人”打杂,但时来运转做了县剧团团长,后来很快升任县委宣传部长,进而竟去了邻县当了县长。这后一步的跨越似乎有些不太现实。而且文中前后两次提到他任职的这个县名竟然不一样,但愿这只是印刷时的谬误。

此文在强烈的写实之外,又时有南美文学魔幻色彩的闪现,这是我所欣赏的一个亮点。在充满了传说的乡土中国,有一些奇闻异事一点都不会让人感到牵强和意外。文中的疯子张引生多次灵魂出窍,在清风街上空飘荡,他能洞察人心,看出人的生命强弱,他甚至能附身于各种虫豸,到那些想去而不能去的地方。令人称奇!

每一部乡土文学作品中似乎都少不了一个巫师、神汉或阴阳,本文中的中星他爹荣叔就充当了这样一个角色,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他临终前的笔记,他预言了今后一段时间内清风街将会发生的大事件,一些人物的命运归宿。尽管他并不是一个很“优秀”的阴阳,他甚至没能算出来自己的死状何等之惨,但他留下的这些预言在一一应验着。那些还没应验的预言,似乎可以供我们来想象一个《秦腔》的续集了。

同样,每一部乡土文学作品中也少不了一个能妙手回春的乡间名医,文中的赵宏声就承担了这个“重任”,但他也有异于他人之处,那就是那些信手拈来的对联,土得掉渣,却也一针见血,他的性格最难以捉摸最复杂,时而儒雅,时而媚俗,时而慷慨大义,时而吝啬小气,时而为民代言,时而为虎作伥,时而正面,时而反面,一个真正的变色龙角色。

文中的女性角色也不少,年老的一代(例如夏家四个婶子、俊奇娘、白雪娘等)勤劳吃苦,任劳任怨,对男权(自己的丈夫)无限地尊重,基本上是逆来顺受的,但在她们之后的两代女性(夏家众多儿媳们以及孙女辈们)身上,除了白雪还保留了上一代人的本色之外,其他女性几乎无一例外地将那些传统美德统统抛在了身后,她们有的懒(例如瞎瞎媳妇),有的贪(例如雷庆妻梅花),有的淫(例如黑娥姐妹),有的任性,有的妄为,有的不孝,有的不贞,种种污点,都被作者夸大之后安在了那些女性角色之上。可能是为了反衬白雪的美好吧,但是我还是为这些被玷污了的女性角色而叫屈,不能一棍子打死这么多人吧?

好了,说了这么多,基本把涌上心头的关于《秦腔》的话都倒出来了。现在的心情舒畅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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