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护航伴我成长读后感作文

|小龙

篇一

法律是那样神圣,我们在法律的庇护下,快乐成长。

守法与道德观念是人们关于善与恶、公正与自私、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等的观念分界线。爱国守法与道德素养 爱国守法是师德修养的基础,热爱祖国对我们尤为重要,是我们献身教育的思想基础,是对社会主义的一种浓厚感情和奉献精神,因此,我们必须做到: 一、树立爱国主义思想,把教育事业当作大事来做. 二、树立为教育献身的崇高理想,处处为事业着想,默默奉献自己的一生. 三、要有无穷的内驱力和创造力,自觉地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 四、遵纪守法是对每个教师的基本要求. 依法执教是师德修养的现实要求,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总之,我们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自觉遵纪守法,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而做应有贡献.

守法是成功者的道德体现。有一次列宁去克里姆林宫理发室理发。当时,这个理发室只有两个理发师,忙不过来,很多人都坐着排队,等候理发。列宁进去后,大家连忙让座,并且请列宁先理,可是列宁却微笑着对大家说:“谢谢同志们的好意。不过这样做是要不得的,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公共秩序,按照先后次序理发。”他说完后,就随手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最后一个位置上。可见,首发是成功者与智者的道德体现。

守法的人会受到表扬。有一次,刘少奇同志去散步,走到某炮兵阵地,想进去看看。站岗的战士不让进。随行人员上前对战士说:“少奇同志想去看看阵地。”战士认真地说:“上级有规定,要有上级指示才能看。”随行人员很生气,少奇同志却没有生气。反而笑着说:“回去吧!”说着就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告诉随行人员:“回去告诉那个战士的领导,不要批评他,他做得很对。”后来部队领导知道了,要批评那个战士,少奇同志再次让工作人员转告部队领导:“这个战士认真执行规定制度,不但不应批评,还应该表扬。”遵守法律就像遵守规定制度,守法的人必定会受到表扬。

邓小平爷爷说过:“有了理想,还要有纪律才能实现。纪律和自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是不可分的,缺一不可。”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有这样荒.唐的事: 欠债不还也就算了,反正在当下,掌握了公权力的就是老大,但赖账2千万不还,反而将讨债的债主又抓又罚又警告,这实在是岂有此理,黑社会的流氓也不至于堕落至此。人家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投标、依法经营,却落到各标段陷入资金困境,工资都无法支付,政府却以财政困难为由不履行合同约定甚至堂而皇之的挪用他人资金,最终还把讨债的债主“依法”给制裁了,真是本末倒置,就好比杨白劳赖账不还将黄世仁打了一样,欠债的是大爷,这句民间调侃竟然成了沁阳政府的无赖嘴脸写照,显然从法制的角度、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当地政府带了一个恶劣的头,还有什么脸、有什么资格去彰显依法行政的招牌呢? 这实在可笑,其实沁阳政府并非真的不懂法,恰恰相反他们心知肚明,为了规避自己赖账的违法事实,他们竟然在将债主们抓进牢记后,强制让债主与政府签订不起诉保证书,“否则不放人”。这尼码不是土匪吗?明目张胆的耍流氓,这样的老赖可谓登峰造极,杨白劳同志若地下有知,一定后悔自己当初赖账寻短见的蠢笨。权力不受约束的结果必然是政府带头蔑视法律,沁阳政府赖账不还反而抓人,法律成了他们耍流氓的工具,谁能奈何?依法治国又从何谈起?由此可见,依法治国,政府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广大青少年都想成为有用之才,而要成才首先必须健康的成长。由于青少年年龄小,阅历浅,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少年容易冲动,特别是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自己的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失去理智,导致违法犯罪。因此,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犯罪,就需要对青少年进行正面的法制教育,正确引导、让他们能懂法、守法、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运用好这个权利,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认清和揭露违法犯罪行为。 遵纪守法,学法护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篇二

伯尔曼曾说过:“没有信仰的法律将会退化成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言。”因为法律的存在,才有这么和谐的世界。它的约束,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呈现了美好的人性。

诚然,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可又有谁会耐下心来翻阅一本本的法律条文?若真那样做了,兴许还会被当成傻瓜吧。但这本《第一本法律漫画书》将法律的内容换了一个形式展现在我们面前,风趣的小漫画中蕴藏着无穷的小智慧,也在无形中传播了法律,让其在我们心中流淌。

趁着放假的三日,拿起这本“漫画书”,蜷在墙角,看的津津乐道。没想到,提起来就头疼的法律书还能是这般模样。脑海中不经意回忆起从小父母老师会告诉我们的那些法律知识:“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不能拿别人的东西……”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话语早已植入心田。可弱水三千,我们也只取了一瓢罢了。从这本书中,我才懂得好多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好多事竟然都是违反了法规的。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其中的那篇:“讨价还价,要约承诺。”原来和商家讨价的过程也存在违规的行为,现如今我却才知道,真有种相见恨晚之感。平日购物时,和老板讨价完了,却没有购买,一走了之。这种家常便饭的行为也是触犯了法规?真是大开眼界!因为当你的要价被老板允许时,这就达成了一个合约。但最终你没有购买,就相当于违约,自然算是违规的行为了。

看来我们所取得那一瓢水和三千弱水确实是小巫见大巫啊。或许不经意间的举动就是违规,而我们却蒙在鼓里,不以为意,任其再三的发生,这是何等的可怕啊!法律的普及是必要的措施,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法律虽说是统治的工具,可也是我们的好朋友,有它的存在,才会有这样秩序井然的社会!

也许有些的违规并不会造成危及国家安全、人民晟敏安全这样的灾难。所以人们并不把学习法律当回事,认为只要自己不杀人放火、偷鸡摸狗,这就离违法很遥远。

面对这样的想法,我只想说:“细节决定成败。”一切的错误都是从小事开始,最终酿成大错,可那时再流下悔恨的泪水已无济于事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样简单的道理,难道我们真的不懂?

有人说:“你这是小题大做了,这么做真的没什么关系,也就是人们之间闹点不愉快罢了。”或许真的是这样,倘若人们都这么想,也都踏上错误的路途,渐行渐远。后果是什么?你能想象吗?我来告诉你,后果就是,整个社会乱成一团,所有的人都会在无休止的争吵中度过。你愿意生活在这种情形中吗?到那时,违法犯罪的人应该会越来越多吧。所以说,这种小事真的是无关紧要?若人人都能做好这一切,还会有那些争斗吗?我们的社会不是会更和谐吗?

从现在起,让法律扎根于我们的心中。我们不仅要认识到它的重要性亦要拿出实际的行动,让法律的种子洒满田野,开出芬芳的花朵。我相信那花朵定兼具野花的坚韧和家花的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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