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版

|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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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版(精选篇1)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小裤;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雾都孤儿读后感版(精选篇2)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

终于,由于南希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它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希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希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希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希,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版(精选篇3)

《雾都孤儿》是跟《茶花女》一起借的,刚看《雾都孤儿》的开头时,可怜的奥利弗的遭遇让我纠结的以为这又是一个悲剧的故事,看到后面才知道原来不是每一部小说都是悲剧的收场……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出身的低下,让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

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他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这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奥利弗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他的本性是好的,所以到最后奥利弗也没有变成真正的坏人。

当然开心的结局也不只是奥利弗一个人的努力,善良的布朗罗,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正因为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还有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的南希,他们都是奥利弗幸福的推手。

《雾都孤儿》让我看到了坚持的力量,也让我看到了善良的力量,奥利弗、布朗罗、南希,他们都是我们生活中的榜样,我们都要在平凡中活出自己的伟大……

雾都孤儿读后感版(精选篇4)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版(精选篇5)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知不觉中暑假生活已经来临。暑假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然而,对我来说,阅读是我暑假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有句名言说得好:“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我看来,读书的好处颇多,就像心灵接受了洗礼一般。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我自己挑选的,吸引我好奇的是书封面下角的一句话:让世人感动了一百年的血泪传奇,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励志经典,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遇到自己。我不禁疑惑:这本书有这么大的魔力吗?很快,我终于找到了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小说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受尽整整九年的折磨,之后又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人对他欺压,侮辱,让他受尽虐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历尽艰难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窝,奥利弗被布朗罗先生收为义子。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南茜为了救出奥利弗,独自涉险,不管贼头如何威胁她,她也丝毫没有放弃。一路上一波三折,终于在警方的协助下救出了奥利弗。南茜与奥利弗一开始并不认识,但她却能不顾自己的安危,舍身去救奥利弗。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品质,善良,乐于助人。她身上的很多品质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而那些以偷盗为生,寄居巢穴的人,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无情和冷酷。“人之初”“性本善”我相信他们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可能是因为当下的社会生活环境所造成的。可是,不管生活环境多么的恶劣,也应该怀有一颗美好善良的心灵,像奥利弗一样,虽然他命运多舛,可他不向命运低头,一步步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看着奥利弗这些辛酸的经历,我觉得自己很惭愧。每次遇到一点小困难,就手足无措,或是让父母代替我解决。而奥利弗凭着自己的顽强毅力,一直挺过去,而不是手足无措,依靠他人。奥利弗那时饱受人间冷暖,吃的也极为少,穿得也是极为单薄,漂泊流浪,没有亲人,孤苦伶仃。而我们这一代人幸福多了,有吃的,有喝的,物质生活应有尽有,可还是不懂得珍惜生活。在善与恶之间,我们要像奥利弗一样,有着善良的心灵,不管社会环境有多不好,都要学会不受影响。怀揣着希望,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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