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兄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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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篇1
终于读完了,今天读了四百多页。
读陀氏的作品,最痛苦的是对他的人物激情疯癫的理解,实在狂乱。上半本昏昏欲睡,下半本到米卡的部分渐入佳境,非常好看。竟然哭泣了。这本书适合有阅历的人读,年轻没有沉重失败过的心灵太鄙浅,不足以读懂这样沉重悲悯的作品。当人们失去一切信仰信念,只靠摇摇欲坠的道德本性来节制人性的恶,人性就变得复杂可怕了,在当代,更是这种情况!这种深刻的探求人性的力度,在我看的作品里没有一本超过卡拉马佐夫兄弟。唉,人,世界,竟然无言了!
艺术手法方面更像刑侦影视剧,逻辑清楚,细密,纳博科夫说的已经很好:陀氏是优秀的戏剧家!当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伟大程度远远超过纳博科夫的论断,纳博科夫当然判断失误了!
巴尔扎克作品的精致利己主义,当然还有一点良心,但未免有时被人性的恶的不可拯救而迷失,只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里看到了人性的圣洁和邪恶的二重奏,并且圣洁盖过了绝望。无疑,这样的超越是沾满眼泪和血迹的。人,充满了毁灭的欲望!
“你是说惋惜上帝么?化学,弟弟,化学!那是没有办法的,教士大人,请你稍为靠边挪一挪,化学来了!拉基金不爱上帝,完全不爱!这是他们大家最要害的心病!但是他们隐瞒着不说,他们撒谎,他们装假。我问:‘怎么样,你会把这种想法带进评论界去么?’他说,‘自然不会让我这么公开说的。’说着笑了。我问他:‘不过这样一来,既没有上帝,也没有来生,人将会变成什么样呢?那么说,现在不是什么都可以容许,什么都可以做了么?’他说:‘你还不知道么?’他又笑。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2
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进行秘密训练,希望将灰灰训成一只猛犬,不料,灰灰却变成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下灰灰的同奶兄弟黑头成长为一只优秀的牧犬,成了灰灰的克星。灰灰逃入山林,沦为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被—迫逃入城市,不料遭人诱捕,加入了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着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天罗地网之中。黑头在白娃家里仍然想念牧场,带着白娃回到了牧场,白娃被黑狗咬死,黑头大受刺激,咬死了黑狗。灰灰在山中回归了本性,不再滥杀。林达带领黑头去寻找灰灰,遭遇狼群,生死关头,灰灰赶来搭救,最终灰灰回归了牧场,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
读了这三本书后,我深受感触,主人公灰灰与黑头的命运多舛,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使我们看到了黑头与灰灰虽然苦难,但又一次次站起的优秀品质,看到了黑头与灰灰历经挫折仍不屈不挠的坚强灵魂。仿佛听到了它们永不言败的吠声。
这三本书告诉我们: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只要用一颗从容的心去认真面对困难,一切难题就只不过是一只纸老虎罢了。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3
自古以来,飞翔一直是人们的梦想,不少人为此而牺牲。但这个梦想终究被一对兄弟实现了,他们就是飞机创始人——莱特兄弟。
莱特兄弟从小就爱好发明,做一些小发明。有一次,他们做了一个有灯的风筝,在晚上偷放,居民恐惧万分,以为是鬼火。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自食其力,自己制造出了自行车,还受到了热销,自己制造打印机,办了一家报社。他们越做越来劲,对飞机的制造更是情有独钟。终于在1903年12月17日,第一架载人飞机“飞机一号”试飞成功。但一件又一件飞机遇难的事触动着莱特兄弟的心:飞行技师皮尔机毁人亡,重机枪发明人马克沁试飞失败,航空学家兰利连飞机带人摔入水中……航空事业连连受挫,这使大多数人认为飞机依靠自身动力的飞行完全不可能,但莱特兄弟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努力奋斗,曾做了200多个机翼,进行了上千次试验。莱特兄弟的亲妹妹凯瑟琳莱特,是莱特兄弟的支柱,自从他们的母亲过世后,凯瑟琳莱特就承担了一切家务,除了要照顾父亲,还要帮哥哥们看管自行车厂和报社。有一次,奥维尔试飞失败,凯瑟琳莱特在医院照顾了奥维尔一个月……莱特兄弟把一生的精力投入了飞行事业,为科学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莱特兄弟之所以有这样的成功,是因为他们的不懈努力,他们花费了常人上百倍的努力。而我们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就说我吧,今年我暑假里才去考上海钢琴7级。7月份我在家里练得不认真,本来我学得时间就没其他同学学得时间长,再加上不用功,就弹得最差劲。妈妈狠狠地批评了我的惰性,于是,接下来的8月份,我每天坚持练4个小时的钢琴,手指经常练到发麻才停止,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我才通过了上海钢琴7级考试。
莱特兄弟说过“鸟中最会说话的是鹦鹉,而鹦鹉永远是飞不高的”,我们要像莱特兄弟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坚持不懈做一件事情,从中总结经验,最终才会取得成功。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4
现代的先锋作家里,余华是自己了解得最多也最为喜欢的一个。
《兄弟》可以说是当下谈及余华无可回避的一个话题,尽管这很难于掌控,也常常陷入尴尬。
张悦然曾经提到,一个真正的诗人内心要"既有耶路撒冷又有奥斯威辛",这是从文学本质生发出来的永恒命题。我极为欣赏这句精妙的譬喻。
地狱致人沉沦,天堂也诱人沉溺。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是活在人间,活在土地之上的。它既要敏锐的嗅到地狱横溢的戾气,又能虔诚的瞻仰到天国投出的光亮。因而他在矛盾中成就自己的情怀,在悲喜间体会世事。
对罪恶存在的承认,也是对美的前提性肯定。
也正如我在一篇日记里提到的,有一个忽然闪过脑海的极恐怖的念头让自己十分警觉。而深究下去才发现这个念头源自米兰?昆德拉的一处情节和杜琪锋的一组镜头。对罪恶的掌控能力证明了他们不愧为两个不同领域的大师。
那么《兄弟》在原则上已可以接受。而且我们不能否认,在上部中,对这一家四人种种遭遇的同情与感慨几乎是不可遏止的。这也很大程度地反应出了余华的成功。
然而,在下部之中,一副恢弘的局面下展示出的却是一出出人性的闹剧和悲剧,余华本是寓之以极大的讽刺的,然而这至关重要的一点却沦丧在了茫茫无措的叙述中了。余华也提到"叙述统治了写作","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忠实的叙述者存在",这恰恰反映出余华对罪恶的不断繁衍已失去了掌控,那么整个后半部也失去了控制。
余华成功地描绘了一个重新存活的奥斯维辛,但他却深陷其中,反而受控于此,他也没能引出那条指向耶路撒冷的路。
这是一处致命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篇5
这是“牧犬三部曲”中的第一本,兄弟情仇。
牧犬,是一种帮助牧人放牧羊群的狗。可是,似乎被放牧的牛羊感染,它们性格温和。
书中的主人公林达是牧工的儿子,他自从家养帮助放牧的大狗“黑云”被狼咬死后就开始他的“猛犬计划”,实验对象就是黑云的遗孤之一“灰灰”。
他觉得牧犬大温柔啦!听说老人“獒爷"的驯犬方法后就打定主意训练灰灰。
林达让灰灰自力更生,把它放进了一个古老的陷井。几天后,尚且年幼的灰灰奇迹般地在饥饿的驱使下学会了埔食山竹鼠。
林达的”猛犬计划“没有告诉任何人,灰灰越来越野,也愈发凶狠无情,终于它咬伤了自已的小主人。幸亏它的同胞兄弟黑头救了林达。
黑头没有经过任何训练,它是自己在牧犬群和人群中成长起来的。
灰灰的野性一发不可收拾,在林达带它回到牧场那天,它咬死了羊。
于是它被驱逐出了牧场,开始了野狗生涯,并多次与黑头干架。
一次捕猎羊羔的行动中,它的后腿被结结实实来上了一枪。
在灰灰凶狠坚强的外表下,是一颗脆弱并布满伤痕的心。在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望着牧场趴在山岗上的灰灰默默地舔着后腿的伤口。
它不懂,它也在乎光荣,它也希望得到主人的表扬赞赏。因此,它完全是按照着林达的指令成长起来的。
它最终怀着满满的惆怅入睡了……
黑头的眼睛黑白分明,乖巧下藏着凶猛。
灰灰的眼睛是碧绿色的,带着冷漠与忧伤,苍凉,像狼。又有谁能理解它深埋在心底深深的痛与许多个没有答案的疑问?
为什么?我明明是按照主人的指令做的!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被驱逐出牧场?
为什么……
如果它会流泪,它一定会淌下泪水……
每天,它就那样枕着前爪眺望着牧场,想着一些幼时快乐的事。小时候,它爱赶鸡,为此被林达妈妈用竹梢条揍了一顿。
小时候,它和小主人一起快乐地玩闹。
它想着,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