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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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
最近,因为一个女演员的死,我被卷入了一场无名火灾。
老板让我做调查,解决案件,所以我急忙赶到现场。 我发现一位同事已经开始了事故调查,我打电话给他,问他是否移动了现场。 他摇了摇头,于是我和他一起走进房子,开始调查。
同事问我要不就是要去窗户下面通过看看问题线索,我摇摇头。叫他把女明星的鞋拿过来。一对脚印正好吻合。我立马想起了社会我们学习书上也有过这样类似的事情,我问他对于这个没有房子里面还有什么工作时候开始建造的。他说1943年,我又问他有没有暗室,他点头。
我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撕下面具的女演员,而不是看女明星,马上问我的同事暗室,他说在床上。所以,我摸来摸去的床,我不知道在哪里暗室触摸被打开了。内药物女主角,至今我在世界知名的。
我突然一个惊醒,原来是梦,不过福尔摩斯却给我带来了影响很大问题启发。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发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以后的案件华生对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简直深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回个他带来他想知道的真相。
福尔摩斯先生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阅读了阿瑟·柯南·道尔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欲罢不能,也被歇洛尔·福尔摩斯的不畏坚难险阻的精神和机智勇敢强烈震撼。
书中记录了许多案子,其中最惊险,最离奇的还得属《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福尔摩斯在破案中,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未烧完的纸团啊,地上的鞋印啊……他都未曾放过,即使是家具里的摆设,家禽家畜的鸣叫也会与案情联系起来考虑。福尔摩斯简直就是侦探界的拿破仑!
福尔摩斯的不畏险阻、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涉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然而所有这些困难都阻止不了他要成功破案的坚强意志。
欣赏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想起了叶剑英元帅的诗“攻城不怕坚,攻书莫畏难。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作为学生的我们,在求学的道路上也会遇到困难,比如我最怕数学作业。看着一道道题目像一只只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地在我眼前爬行。哎呀。难那。不会做,我叹息着。绞尽了脑汁,左看看,右看看,心里都感觉不耐烦。想着我放弃吧,明天去问老师或同学吧,很多知识我是一知半解,但我有了好老师福尔摩,我觉得逃避是可耻,应该鼓起勇气,没有解题的要慢慢摸索线索,困难总是办法多,难解的数学题、深奥的科学理论,我们应该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成功就离你越来越近。
当然,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还不够,还要锻炼自己的头脑,学习他的机智勇敢,能有一双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智慧。他的这些特质不是天生的,离不开他平时的学习和积累。我们只有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才能让我们的学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4)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爸爸妈妈都迷上了一个烧脑的“游戏”—看推理小说。爸爸最喜欢英国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妈妈只要一拿起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书就爱不释手。推理小说真有那么大的魔力?爸爸见我也有兴趣,强烈推荐我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不看不知道,一看放不了。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一个故事,我就已经被柯南道尔圈粉。《福尔摩斯探案集》由一个个独立的破案故事组成,比如《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的列犬》、《四签名》等等。每看一个故事,我就跟着作者的描述循着福尔摩斯的视角来分析、猜测案件的真凶,从一开始的一头雾水到后来渐渐摸出一点门道,这个过程真是又紧张又兴奋,让人欲罢不能。其中,《血字研究》这个故事就像夜空中的星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血字研究,一听这个名字,你也许会觉得血腥、恐怖吧?其实不然,何出此言?且听我娓娓道来。因为合租房子,军医华生和侦探福尔摩斯结缘。认识后不久,他们便碰到了一个离奇的案件。来到现场,福尔摩斯一丝不苟地察看了尸体和案发现场,生怕漏过一个细节。死者生前非常愤怒,挣扎过却没有伤口,墙上有鲜红的“RACHE”字迹,一枚结婚戒指和几道马车的痕迹,这些线索看似零零散散,毫无关联,福尔摩斯却已经通过缜密的推理,机智的判断,将它们像串珠子一样串连起来。他知道这是一个红脸汉的杰作,用下毒的方式,为自己的妻子复仇。
这正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地方。因为好奇,我也放下书本好好思考了一翻,发现仅凭这些线索,真是毫无头绪。可侦探的脑子已经像高速运转的机器,把前因后果串联起来,心思之缜密,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几天后的早晨,又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墙上有同样的字迹,床头放着一个药盒。两起案件,扑索迷离,别的侦探忙得晕头转向,唯一解开迷团的侦探差点抓错人。这也更衬得福尔摩斯机智过人。他用结婚戒指失物招领,报童寻人等巧妙的方法,成功地抓到杀人凶手。原来凶手“候波”的未婚妻被迫嫁给了当地的族长,伤心过度而死。岳父也在逃跑过程中被杀害了。候波在恶势力的压迫下没有屈服,坚持十几年如一日,追遍两大洲报了杀妻杀父之仇,自己却因劳累过度,在接受法律制裁前因癌细胞扩散而死。候波杀人固然犯法,但事出有因,他的执着和深情深深地感动了我。犯案与破案步步惊心,跌宕起伏的故事中带着一点点难能可贵的真情,不得不为作者匠心独具点赞。
福尔摩斯真是我心中的男神。他遇到案件观察入微,遇到变卦临危不乱。在他眼里,一个脚印,一个药盒,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线索,会说话会传达消息。我知道,这都是因为福尔摩斯拥有惊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我做梦都想有像他那样的“火眼金睛”,也能帮助警察叔叔破案,做威武的小神探。可是怎么才能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本领呢?是天生就有的吗?不是!书中说,福尔摩斯非常喜欢学习,而且学一样精一样。其实就是这股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福尔摩斯才成了“破案天才”。
反观自己,不禁冷汗直流。记得昨天晚上,我发现自己的队徽找不到了。这可把我给急坏了。怎么办呢?先去找爸爸帮忙。谁知爸爸正在照顾妹妹,腾不出空来,打发我自己再找。我手忙脚乱地翻箱倒柜,也不见队徽的踪影,难道长翅膀飞了吗?我犹豫了好一会儿,只好忐忑不安地再去找爸爸。爸爸无奈地摇摇头,让我先想想最后一次见到是在哪里,什么时间,再想想去过哪些地方,一个个地排查,果然在床底下找到了队徽。多简单的一件事啊!如果我能再仔细一点,也许就不会像无头苍蝇了。我以后一定要像福尔摩斯那样多学习多观察,成为小“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精彩!我还想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跟着福尔摩斯在推理的世界里畅游。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5)
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直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沉着,冷静,不畏危险,在<王冠宝石案》中,和西尔维亚斯伯爵的谈判,让我深感他的冷静机智巧妙的对答,沉稳,平静的神态,多少次危机都让他化险为夷,用话语步步紧逼,你争我斗,名言暗语,旁敲侧击,最后终于在那个大恶棍手上抢回宝石,立了大功。如此沉着冷静的头脑怎能不让我敬佩?
作为一个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人们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其实大错特错,虽说这两种因素都有点,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著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在化学,医学和解剖学上有不亚于专家的知识。如此博学多识,怎能不让我敬佩?
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赫德森太太问他几点吃早饭,他总是说:后天七点半。他不慕名利,只为将犯人绳之以法,享受破案的过程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那些愚笨的英国警察来抢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却毫不在乎。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
福尔摩斯,令我敬仰,令我惭愧,我要向他学习,若真有一天能达到福尔摩斯的境界,让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我的偶像!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6)
“身材瘦削,六英尺多高,目光炯炯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子,方方的下颚略微突出”这就是华生医生刚搬到与福尔摩斯住处是对他的外表的刻画。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柯南?道尔虚构的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而他也不屑于与官方侦探争功劳。这本书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但他对现代文学,哲学与政治几乎是一无所知。就连著名的哥白尼的学说与太阳系的构成都不知道。他说:“就算我知道,我也要把它忘了”,因为他觉得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我们必须有选择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如果这样做就会丢掉有用的东西,至少是和许多其他东西混淆起来,到时候也难以应用。这是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而且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说法是正确的。就像我们在大学学习一样,我们不可能把大学里每个专业知识都塞进脑子里,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学好专业或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其他的知识我们不用去深究。当别人问我们不懂也没必要懂的知识时,我们不必感到羞耻。这时候我们不妨引用福尔摩斯的话回答:“你说地球绕日而行与我何干?就算它绕月而行,那对我以及我的工作也没影响啊!”
福尔摩斯很自负,从他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没有比他强的侦探了。但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停滞不前。他很努力,对化学等研究很深入,他甚至可以通过烟草灰或味道就可以知道是什么烟草,产自哪个地方。他还是一本“案件字典”,熟悉500多个案例。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早起早睡,没案件的时候整天呆在化验室或实验室里。他研究案件时一丝不苟,在《血字的研究》中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观察,甚至连墙上的烟灰,血字的高度,尸体离各面墙的距离都一一做了研究。我觉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有值得他自负的资本,但他没有像仲永那样浪费自己的天赋,变成一个庸人,而是发挥长处,努力学习,深入研究。福尔摩斯也很清高,不屑于与别人争功劳,他不会为了获得某个学科的学位而研究,也不想通过某种方法进入学术界。只是迷恋精确的知识,为此,他还让他的朋友尝试他的生物碱、用自己来做实验以及抽打尸体来证明死人身上能造成什么伤痕。他把案件侦查看作是他人生的唯一追求。一旦一连几天没有让他花费精力去侦查的案件,他就觉得人生索然无味,显现出目光茫然的颓废样子。一接到得让他亲自出马的案子,他便会精神焕发。案子越难,他的精力越是饱满,可以连续几天几夜不睡。
当然,我觉得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里面的人物描写生动形象具有真实感。在书的第一个故事通过华生医生描绘了福尔摩斯的外貌特征,并且在每个案件的前中后以及日常生活中都有人物表情、感情变化的细致描写。而且,它没有过分夸张地刻画人物。比如福尔摩斯。虽说他才华横溢,智慧过人。但他并不是神人,他还有很多知识不懂,他还有因为自己的骄傲自满失败的时候并且他吸毒。还有一些日常生活的细节描写使福尔摩斯更接近常人。我在初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这只是我粗略看了一下《福尔摩斯全集》的感想。我认为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发展惊奇,一环扣一环,扣人心弦,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