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作遵纪守法心得体会
个人工作遵纪守法心得体会篇1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我们平时所说的规矩就是遵纪守法,但我们能真正完完全全做到尊纪守法的有多少人。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
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不遵守纪律,不遵守法律的行为,觉得有一些是很小的事情,没犯什么错,认为没什么影响,错误行为一直不改正,殊不知可能就会因一些很小的不遵守规矩的行为酿成大错。记得有一次暑假我和爸妈去柳江古镇游玩,在上梯子的时候,突然从上面掉下来一个矿泉水瓶,刚好打到了妈妈的头上,当是就听到妈妈痛的叫了一声,我们走到梯子上面看到是一个阿姨抱的一个很小的小孩子,是那个小孩子故意往下扔的瓶子,因为他觉得好玩,妈妈跟那个阿姨说让小孩不要往下扔东西,下面游客那么多,打到人了不好,那个阿姨没说话,也没和小孩讲不准扔东西。其实当时水瓶从上往下扔的高度只有两米左右,但妈妈被打到的时候还是很痛,那么可想而知从更高的地方扔下来是什么样的后果,我看到过一个报道,说一个鸡蛋从8楼扔下可以使人头起一个大脓包,从16楼扔下可以使人头皮破损,从24楼扔下可以使人当场死亡。现在我们所居住的城市都是高楼大厦,这些年经常听到报道说高空抛物,发生了很多悲剧,之前有次的报道我印象很深刻,是从楼上掉下来一个铁的衣叉,刚好叉中楼下一个人的头,那次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家住8楼,爸爸妈妈总教育我说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往楼下扔,我也按照他们说的,从来不乱扔东西,但我家阳台有时会有一些楼上扔下来的东西,比如说烟头,我想对楼上的邻居说,请你们不要高空抛物,不要乱扔东西,砸到楼下的人出了事就不好了。我也想对柳江古镇那个带小孩的阿姨说,小孩子不懂事,他扔水瓶砸到人觉得好玩,但大人要告诉他不能乱扔,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要改正,如果他从小就养成这种不好的习惯,以后在很高的地方也这样往下乱扔东西,出了事后悔就来不急了。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只有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社会的这个大家庭才会安定和谐,相反每个人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那社会就会出现很多问题。为了建设我们这个和谐友爱的大家庭,我们一起努力,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个人工作遵纪守法心得体会篇2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意识到: 一、自己对于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区分腐败现象的能力尚有所欠缺; 三、对相关规章制度理解有待加强。 因此,我认识到,应当在自己以后的工作当中,认真总结案件回头看中的一些案例,引以为戒,做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严格督促自己的做法,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和法令法规,为促进信用社的各项工作得到健康的成长做出自己的贡献。
改革开放30年的成长,我信用社的经济、文化以及党风建设等各地方都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夺取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胜利,必须以科学成长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第一, 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正确认识形势,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我们必须看到两个地方:一是成效比较明显,必须坚定信心。通过这些年来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员工违纪案件有所减少,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提高,要继续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二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形势仍然严峻,必须坚定信心。我信用社正处在高速成长的起步阶段,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消除。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既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又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第二, 将案件回头看中的违规犯法案例作为前车之鉴。
通过案件回头看的学习,结合我信用社之前发生的一些案例,认真总结当中的过程、缘故及教训:缺乏精神文明的学习,未能意识到信用社各种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一味沉溺于物质生活的享受,私欲膨胀,从而背弃职业操守,偏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方向,以手中的权力当做谋私谋利的工具,通过收受贿赂,权力私相授受,逐渐成为贪得无厌,腐化堕落的贪污罪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学习,给我扎实的上了一课,应当加强个人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提升对糖衣炮弹的抵抗力,努力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并积极运用到自己的工作生活当中,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工作的宗旨是“为三民服务”,坚持“以社为家。社兴我荣”的思想,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身警省能力,坚持把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做法。
第三,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的腐败做法令人防不胜防,形势需要我们用新的眼光审视、判断和分析,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各项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办法,实现信用社各项工作阳光运营,在加强监督上要有新措施,在查办案件上要有新动作;创新体制机制,在坚决惩处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实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就。
个人工作遵纪守法心得体会篇3
人人都希望生活在温馨和谐的环境中,希望世界充满爱!其实,这并非高不可攀,难以实现。只要人人都学法用法,遵纪守法,那么,这种温馨祥和的气氛,就会时刻萦绕着我们。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那么中学生为什么要学法,我们还可以从以下三个有关涉法的真实案例,从中或许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案例一:只想找回我的狗,不曾想犯罪了。大学生刘某买的两条狼狗丢失。刘某怀疑是邻家小孩狗娃偷的狗,便用拴狗的铁链把狗娃绑回家中,关在养狗的铁笼里,逼其说出狗的下落。三天后狗娃伺机逃脱并报了案。司法机关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将刘某逮捕归案。在监狱里,刘某回答记者问题时说了标题中的那段话。面对这样的表白,我们感到:一个大学生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懂,犯了法还不知道。但法律是无情的,等待他的将是几年的铁窗生涯。
案例二:上网的害处。未成年犯小陵(化名),小学毕业后在同学的引导下渐渐迷上了上网玩游戏,开学后刚上初中一年级就经常逃学、旷课,与同学结伴去网吧。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拖欠网吧的上网费太多,网吧老板不同意其继续玩,小陵就象生了病。为了能继续上网,小陵和自己的上网同伴决定去抢点钱来。他们在一个台球室抢劫一名学生的钱没有成功后,便将他的自行车抢走,并假意带这名学生到一个公园去玩,想再次抢劫其身上的钱,被公园的保安发现,扭送至派出所。小陵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今年 8 月投入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改造。
案例三:在校大学生张亮维权案 。某在校大学生张亮收到家信,得知家中跑运输的汽车被同村田某偷开翻入沟中,修理费花去 2000 多元,停运损失达 1500 多元。田某坚持只付修理费,对其他损失概不负责。张亮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信告知家人,田某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如修理费;失去的可得利益,如汽车正常运输时的纯收益。于是建议到法院起诉。最终张亮家人胜诉而得到赔偿。
案例一和案例二给我们的启示是,学法有助于我们不违法或者守法。如果说这种意义是消极的,那么,案例三中张亮用法维护自己家人的合法权益的事实说明,学法还具有维权和护法的积极意义。通过以上三个案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启示:
第一、文化水平高并不等于自身的法律素质就高,大学生也有可能是法盲。
第二、在我国法制教育工作还很不完善,许多基础的法律知识还并未被广大群众所掌握。
第三、法律知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法律问题。
我们认为学生学法,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是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的需要。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之处。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人们常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21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少年朋友的肩上。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青少年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和经济腾飞。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个人工作遵纪守法心得体会篇4
法律——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是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执行的行为准则。”这是字典中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们很模糊,并不具体。作为中学生,我们要争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就要从生活中做起,学法.懂法.守法.遵法。
曾有古训:“无规矩不成方圆”。小得来说,学校没有规矩,就没有秩序,更不可能培养出优秀的学子;大的来说,社会没有规矩,就没有稳定,更不可能社会发展.国家繁荣。而法律正是国家制定的规矩,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学习和遵守的规矩。
法国著名教育家卢梭曾说过:“人生当中最为重要的时期是从出生到成年时期,在这个时期如果不摧毁种.种恶习和错误的话,他们就会发芽滋生,一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他们已经扎下了深根,可能永远也除不去了。”可见,少年时代养成一个好习惯是多么重要。只有从小养成好的习惯,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一个国家栋梁之才。
那么我们应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呢?
作为尚在象牙塔的我们,很多法律都离我们很远,而此时我们应该遵守的就是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应该作为行为准则的就是道德的要求。
在学校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是我们应该时刻遵守的行为准绳。很多学生都能按照它来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品行优良的中学生。而同时却也有一些学生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如有的人自私自利,损坏公物,侵害集体利益;有人顶撞教师,打骂同学,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有人沉迷网吧,整日不思进取,思想堕落,没有中学生应该拥有的积极进取之心;有人在其他人困难是不能伸出自己友爱之手,不能奉献自己的爱心。各种不文明、不道德的人和事,尽管是极个别,但严重破坏了学校应有的良好道德氛围。这些都是我们要改正的。在学校里,我们应保有一颗积极进取之心,努力学习,刻苦奋斗,同时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道德规范“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我们要培养自己良好的道德品行,让自己成为团结同学.尊敬师友.行为规范.有美好道德的标准中学生。
我们应做的不仅是这些,我们也是社会的一员,所以也应遵守社会的各项纪律要求。当我们出行时,要谨记交通规则并认真遵守。当别人有困难时,我们应助人为乐,积极奉献自己的爱心,热情的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他人度过难关。公交车上为老人让座,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为贫困的学子捐献一点自己的爱心……这无一不体现出我们新时代青年应有的道德素质。在家里,“百善孝为先”我们要尊老爱幼,孝敬父母,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自己做。为父母多洗一次碗筷,为父母少添一份担忧,这都是一个思想道德高尚的小公民应该做的。
一个表情,一句言语,一个动作,一件小事……都能体现出我们的道德风尚。所以,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举手投足之间都要遵守要求。要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有道德.有文化.有理想.有素质的新时代青年。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我们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个人工作遵纪守法心得体会篇5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矩,否则一切将陷入污泥中。”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这些法律规章是维系国家、学校的基本规则,国家要发展,学校要和谐,大学生就要遵守国法,遵守校规。因此,大学生要自觉养成遵纪守法习性,珍惜道德底线,牢牢铭刻心间,顺利完成学业。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匆匆的脚步,如水的岁月,冲淡了许许多多美好的记忆,尘封许许多多精彩的往事。但对于大学生,至真至诚地遵守校纪校规,则是心中必须遵循的坚定信念。要压抑着青春的激荡,抛弃感情的冲动,面向理性,走向成熟。用校规、甚至用法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断自我完善。
一要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学生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生活中,有少数同学不能正确地理解制度规则与自由发展,纪律约束与个性张扬的关系,不能很好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这些做法都将成为个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人走关灯关龙头,主动捡起地上的垃圾,见到师长问声好,撞到别人说声对不起,得到帮助说谢谢……虽是身边不起眼的小事,但能铸造我们高尚的情操。
二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大学生,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恶习会使人生陷入黑暗和低谷,而好的习惯会使人生充满阳光和理性。社会需要的是合格的人才,合格的人才来自合格的学生。大学生要成为合格的学生,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西京学院学生手册》和《高等院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这对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
三要真正热爱西京校园。学校是奠定同学们做人基础的场所。一个人不管有多少知识,有多少财富,有多高地位,如果他不懂得做人的道理,这个人最终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和幸福。大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可以培养良好的集体观念,有助于将来与周围的人互助协作。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科学的学习习惯。一举一动都转化为文明与进步,从小事和细节上寻找生活和学习的意义。
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过,“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叫不平凡,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张瑞敏正是带领海尔集团发扬这种“不简单不平凡的小事精神”,把海尔打造成为一个享誉全球的国际著名企业。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治安状况令人担忧,青少年犯罪、学生犯罪率在上升,所以加强普法教育特别是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非常必要。大学生要好好学习,遵守纪律,尊重老师,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大学生。
综上所述,大学生要做到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学生,就要用智慧的双眼,清醒的头脑,理智的行为,看学校、看社会、去做事、去为人。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学会做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相互尊重,学会与人沟通;珍惜校园美
好时光,远离罪恶,远离危害,遵纪守法,成长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个人工作遵纪守法心得体会篇6
老师、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大家都知道,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对于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律告诉我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段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就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中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生,以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深根,可能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中国有句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可见,少年时代养成良好品性是多么重要。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应该懂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同时做到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可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还要在生活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有的同学在课余时间,无所事事,就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交上坏朋友,沉迷于网吧,打架勒索等,从违纪到违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孩子,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三国时期的刘备曾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
当然,作为小公民,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报纸上曾经登载了这样一个事例。安徽一家砖厂雇佣童工,让十来岁的孩子每天背砖十几个小时。这些孩子因为繁重的劳动疾病缠身,而厂主却不闻不问。后来由于群众举报才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这个厂主被刑事拘留。其实,如果这些孩子懂点法律知识,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同学们,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的法制宣传日。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而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那么,让我们从现在起,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法制教育活动,学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时时刻刻约束自己,珍爱生活,健康成长!
个人工作遵纪守法心得体会篇7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做一个合格小公民。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助别人为快乐,这是人际交往中的一种高尚行为。
助人为乐,是建立在共同的理想和利益基础上的。在闻名世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途中,有许多战士把仅有的粮食、药品,甚至生存的希望让给了战友,而把饥饿、苦难和死亡的威胁留给了自己。这就是因为红军战士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
在关键时刻帮助别人,是的,古代有英雄的劫富济贫,当代有雷锋精神的出现。再看一看我们现在。我们这一代是独生子女的时代。在座的不少同学是独生子女。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虽然有着自信、乐观、积极向上等优点。但是也暴露出一些缺点,如自私、以个人为中心等等。要改正一个群体的缺点是不容易的事。而提倡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却可以很好地加强当代独生子女自立、合作精神,弥补自私这一缺点。我们从各个乡镇来,走到同一个学校来,走到同一个班来。我们都有共同的理想。而你助人为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走进教室,随手关门,将呼呼的寒风挡在门外。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这一些平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都是助人为乐的表现。亲爱的同学,当你身陷困难时,你是否渴望得到别人的帮助?你肯定会的。同样,当别人身陷困难时,我们也要助人一臂之力。庆幸的事,现在我们的身边已悄悄地涌起助人为乐的热潮。
扶弱助残,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甚至有许多同学也参加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等。这些都让我们惊喜地发现,雷锋精神不但没有消失,而且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在我们周围蓬勃地发扬光大起来。生活本身是酸甜苦辣的。但做人的情操和理念却是自己可以牢牢把握的。亲爱的同学们,请不要再犹豫,伸出你的友爱之手,助人并且以之为乐,世界将因你而更加美丽!
个人工作遵纪守法心得体会篇8
琴瑟和鸣,才能奏出华美的乐章;七彩协调,才能构成恢宏的画卷;乾坤朗朗,才能挥洒满园的阳光;和谐法制,才能撑起校园的朗朗晴空!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一名中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是基础。我们每位同学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不良社会风气做斗争。我们要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当你觉得受了欺负,受了委屈,怎么办?是屈辱地接受,息事宁人呢,还是以牙还牙发泄心中的闷气呢?这两种态度都不好。打架是最愚蠢的行为,发生矛盾和磨擦要立即向老师汇报,请老师处理。对别人的宽容就是拯救自己,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巨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的制裁才悔恨呢?我们在父母的期盼中来到了这个世界,在父母的呵护与关怀中,在老师的辛勤教育下茁壮成长,他们从不在乎辛苦劳累,只希望我们得到幸福与快乐,只希望我们堂堂正正地做人,轰轰烈烈地给社会做贡献。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他们的希望,遵纪守法,做一名让父母满意、老师放心、同学喜欢的合格小学生,只有这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真正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美丽的鲜花,因为有了绿叶的依偎,才显得清纯和鲜润;蓝蓝的天空,因为有了白云的打扫,才显得静穆和安详;宽广的大地,因为有了万物的拥吻,才显得和平和馨香。充满朝气的天润学校,因为和谐法制,成为我们大家学习生活的乐园。
同学们,我们若是一棵小草,要为荒漠增添一丝绿意;若是一滴水珠,要为大海漾起一朵浪花;若是一粒种子,要为金秋播下一缕希望。作为天润学校的一份子,我们就应该为构建和谐法制校园不懈努力。让我们多一份关爱,少一些争执,多一份真情,少一些矛盾。让我们生活中不和谐的音符统统消失,让我们用团结和睦奏出一曲美妙的交响乐!我们要做一轮红日,让和谐之光在校园里闪耀;我们更要做一面旗帜,让法制精神在校园里飘扬,让我们的校园充满法制充满和谐,让我们每一个同学在和谐法制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个人工作遵纪守法心得体会篇9
什么是遵纪守法?遵纪守法就是在不同的地方遵守不同的纪律、不同的法则,所以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在学校,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走出学校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当上课铃打响时,有些同学漫不经心地走进教室,这务必会影响老师的正常教学和大多数同学的正常学习;中午午休时,有些同学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务必会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休息,扰乱学校的正常秩序;有些同学不听老师劝阻将零食带到学校,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而且吃零食还会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所有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会对我们的成长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不可轻视身边的一切小事。
从小知法、懂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 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带着我到莲花湖景区去游玩,一进大门,空气好清新,湛蓝湛蓝的天空漂浮着朵朵白云,景区里的路面被园林工人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在景区的九曲回廊上,享受着北国古莲的风姿和清新的空气。我从包中拿出一个橘子,扒开皮,顺手将橘子皮扔在了路边。桔黄色的皮孤零零地躺在路上十分刺眼,妈妈看了看橘子皮,又看了看我,本来面带笑容的脸突然消失了,她停下了脚步。我莫名其妙地盯着她,顺着妈妈的眼光看到了被我遗弃在路边的橘子皮,又看了看整洁的路面,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忙跑过去弯下腰捡起橘子皮丢向路边的垃圾桶。妈妈的脸上又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她对我说:“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乱丢垃圾,不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景区会变成什么样呢?”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更要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同学们,让我们做个时刻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吧!
个人工作遵纪守法心得体会篇10
从小,我们就在没有任何风雨的温暖港——家里面成长,过着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生活。童年时没有烦恼可言的,都很快乐,爸爸妈妈也带我们去很多地方玩,那时家就是我们的乐园,是我们的快乐安全小岛,家的感觉是最温馨最甜蜜的。
谁着年龄的增长,找们渐渐的懂事,变得成熟起来。因此,我们不能一直在那个温暖港里面生活下去,我们要经风雨见世面。从小就应该努力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做一个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孝教父母,遵纪守法的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目前,我们正是成长的时候,不要去违法乱纪,去追求一时的“自由”。如断线的风筝,他已是随风摆动,可不久之后就会面对毁灭。
比如说在海口市某中学读初一的郑某与杜某,商量着去吃夜宵,但又没钱,两人便决定去学生宿舍找同学强行索要。郑某用衬衣蒙住脸,杜某则戴一顶旅游帽,窜入同年级某班宿舍,将门撞开后,向室内的学生索要钱物,并叫道谁不给就打死谁,并用扫把猛打床板恐吓学生,两人同时动手搜梁某等4人的口袋。抢得几元钱后,两人到校外去买了一瓶矿泉水,并买了几支烟抽后,又回去窜到另一个宿舍,采取同样的方式向同学们“要”钱,当时一个同学口袋里只有几元钱,他央求两人给他留一块钱第二天吃早餐,两人丢给这名同学一元钱后扬长而去。当晚,两人共抢得现金31.5元,均被两人用来抽烟喝水和炸东西吃。自以为找到了“快速发财”的捷径,仅隔一天两人又再次闯入学生宿舍准备抢劫时,被在宿舍附近执勤的校保卫人员和民警现场抓获。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郑某与杜某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但因两人未满18岁,又系在校生,具备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一审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这就是法律的制裁与审判。
我们不要知法犯法,应该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应该拒绝所谓的“无依无附的自由”,要在国法,校纪,家规的约束下,努力提高道德素养,加强法制观念,努力学习知识,提高技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