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故事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做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因此小编给大家准备了一些关于鲁迅的故事,以供各位参考。
关于鲁迅的故事篇1
话说某日,鲁迅走进理发店。店伙计上下一瞥,心里嘀咕着:“这家伙,不修边幅,胡子拉碴,肯定不是有钱的主儿。”于是,他就三下五除二“打发”了鲁迅。鲁迅非但没有生气,而且还随意掏出钱给他,把他高兴坏了。
过了一段时间,鲁迅又来理发,又是上次的店伙计“接待”他。店伙计心想,真是人不可貌相,这回可要认认真真理才行。于是,他便拿出全部看家本领,“精雕细刻”地理,满脸写着谦恭,还时不时与鲁迅嘘寒问暖、谈笑风生、心里打着如意算盘:看来今天又能捞一把了。
谁知付账时,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而是掏出钱来仔细地数给他,一个子儿也没多给。店伙计大惑不解,说道:“先生,今天咋给这点儿?您上回……”
鲁迅笑笑:“上回你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次你认认真真地理,我便认认真真地给。”言毕,背着手扬长而去。
关于鲁迅的故事篇2
民国房贷利息
五四运动那年,鲁迅在北京买四合院,总价3500块大洋,他刚上班,没那么多积蓄,把绍兴老家的祖宅卖了,还是没凑够,只好去银行贷了一笔500块大洋的短期贷款,为期3个月,月息“一分三厘”。一分三厘就是1。3%,折成年息是15。6%。现在去银行办按揭,为期10年或者15年,年息也不到13%。而鲁迅短短3个月的贷款,年息竟然超过15%,利息实在是高。
不是银行坑鲁迅,故意向他一个人要高利,在整个民国时代,银行的利息都比现在高得多。民国经济学家吴承禧说过:“中国银行界放款利息之高,真非世界各国之所能及。”以天津、上海、北京三地的国有银行为例,为期一年的普通贷款,利息最低10%,高的则在16%以上。而且还不是你愿意支付高额利息就能贷出钱来,还得有抵押,要是没有抵押,就必须有富商或者知名人士做担保。鲁迅当时在教育部上班,能找到担保,所以他去银行贷钱还行,换作一般市民,银行根本不理,急需用钱的时候,只有通过民间高利贷筹款。
民间高利贷的钱容易拿到,利息却比银行还高,月息一般高达8%,还是“驴打滚”的复利,折成年息在150%以上。比方说,你在正月拿到10万元的贷款,腊月就得还上25万元,要是当年还不上,来年年底连本带利能给你涨到63万元,吓人之极。
民国楼市还很落后,除了上海开发商得风气之先。跟相界里的洋人学会了分期付款和按揭购房,让购房者“以三四成之垫本即可购置产业”之外,其他所有城市的开发商和出售二手房的业主都要求买家把房款一次付清。鲁迅是在北京买的房,他想按揭或者分期都是不可能的,只能借贷。而借贷有代价,要么得欠人情(借钱),要么得付高息(贷款)。
“钱会”
好在民国人脑子灵活,搞出了一种比较神奇的筹款方式,这种方式既能帮人筹够房款,又不需要支付利息和人情。比方说,鲁迅和他的朋友许寿裳、齐宗颐等人都需要买房,手里的钱都不够,他们可以这样做:第一年,许寿裳、齐宗颐各出250块大洋给鲁迅,这样鲁迅不用贷款也能买得起四合院,第二年,鲁迅、许寿裳各出250块大洋给齐宗颐,于是齐宗颐也买上了房;第三年,鲁迅、齐宗颐各出250块大洋给许寿裳。帮许寿裳买上房子。三年过后,大伙都有了自己的房子。都没向银行付一分利息,而且谁都不欠谁的人情,划算之极。当然,这里面有个先后次序,谁都想做那个最早买房的人。为了避免争抢,他们可以抓阄,可以掷骰子,可以打两圈麻将。假如鲁迅在抓阄、骰子或者麻将桌上胜了其他二人,那两位就让鲁迅先买房;假如许寿裳手气最好,那么鲁迅和齐宗颐就先拿250块大洋给许寿裳,让他先买房。
民国人管上述筹款方式叫做“钱会”,又叫“合会”(湖广地区),不管叫什么名字,其实都是一种在民间自发成立的金融互助组。该互助组有很大优势:人人得利,不用付息。也有很大弊端:只能在彼此熟悉、人人诚信的传统小圈子里进行。鲁迅身在北京,那是个彼此陌生、缺乏诚信的大圈子,不可能这样筹款。我们这个现代社会更是一个彼此陌生、缺乏诚信的大圈子,所以现在的购房者更不可能这样筹款,比较现实的渠道,还是老老实实贷款,老老实实做房奴吧。
关于鲁迅的故事篇3
他的爱情故事堪称传奇,但在日常生活中他却实际得令人咋舌。他爱讲笑话,吃美味,迷恋一切赤膊上阵的格斗,他喜欢西方美术,不想做大师,骨子里是天生的桀骜,有时候却也矛盾纠结……这些似乎都是认知鲁迅之为鲁迅的另一维度。
在鲁迅身后至今的近70年间,来自各个角落的对这个名字的喧哗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与他同时代的那些风云人物,却也最多不过在人们记忆的某个片段偶尔闪过。单单这一点就令人惊讶不已——这一定是一个奇异的灵魂。
鲁迅与许广平:“不自量也罢,不相当也罢,合法也罢,不合法也罢,这都与我不相干!”
提起鲁迅和许广平,不少人都感叹,他们之间的感情堪称传奇。
和鲁迅认识之前,许广平曾和在北大读书的青年李小辉相爱,不幸的是不久许广平得了猩红热症,李小辉因经常来探视也被传染,结果是许广平痊愈,而李小辉却不治病亡。18年后,许广平回忆起来还很痛心,“因为它曾经摧毁了一个处女纯洁的心。”
而此时的鲁迅早已有了妻室。
那是1906年6月,在日本仙台留学的鲁迅,忽然接到母亲的来信,说是病重,让他速速返国。鲁迅一回到家,却发现家里张灯结彩,母亲正在张罗为他娶媳妇呢。
鲁迅明知无爱,却又不得不接受这个婚姻。据他日后解释,一是为尽孝道;二是不忍让原配朱安作牺牲,在绍兴,女人被退婚,是一辈子的耻辱;三是他自认为在反清斗争中大概活不久,因此和谁结婚都无所谓。
不过似乎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命运还是让这对年龄相差18岁的人走到了一起。1925年3月,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爆发了一场驱逐校长杨荫榆的运动,而领导这场运动的人中就有许广平。
“校长以‘留学’、‘留堂’——毕业留本校任职——谋优良位置为饼饵,学生以权利得失为去取,今日收买一个,明日收买一个……先生,有什么法子在苦药中加点糖分?”面对困惑,许广平第一次给她的老师鲁迅写了一封信。
后来警方介入了这场风波,许广平等人被清除出校。只身在外的许广平只能躲进鲁迅在西三条胡同的家中。在这段时间里,许广平帮助鲁迅抄书稿,并在很多方面得到鲁迅的指教。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里,他们的爱情萌生了。
1925年10月,许广平在鲁迅主编的《国民新报》副刊发表了《同行者》一文,公开表达了对鲁迅的爱,她说,她不畏惧“人间的冷漠,压迫”“一心一意地向着爱的方向奔驰。”“不自量也罢,不相当也罢,合法也罢,不合法也罢,这都与我不相干!”
尽管鲁迅“先前偶一想到爱,总立刻自己惭愧,怕不配,因而也不敢爱某一个人”,但面对守旧者的讥讽和反对,“看清了他们的言行的内幕,便使我自信我绝不是必须自己贬抑到那样的人了,我可以爱”。
1927年10月3日,鲁迅和许广平同到上海,开始了共同的生活。那一年,鲁迅46岁,许广平28岁。除了是鲁迅事业上的得力助手,许广平还是一个出色的主妇。她精打细算,生活朴素,自己做棉鞋,打毛衣,有客吃饭,她亲自下厨,连鲁迅的换洗衣服也一概负责。为此,鲁迅曾向人感慨地说:“现在换衣服也不晓得到什么地方拿了。”
两年后,当许广平难产时,医生曾征求鲁迅的意见:“留小孩还是留大人?”鲁迅毫不犹豫地说:“留大人。”而在鲁迅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曾如此与许广平诀别:“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
1946年10月,许广平写了一篇《十周年祭》,回首当年道:
呜呼先生,十载恩情,毕生知遇,提携体贴,抚盲督注。有如慈母,或肖严父,师长丈夫,融而为一。呜呼先生,谁谓荼苦,或甘如饴,唯我寸心,先生庶知。
平民文豪:吸烟、喝酒、吃辣椒和裸体美术全集
如果说爱情体现了鲁迅温情的一面,那么他的嗜好则让世人看到了一个很风趣的平民文豪。
他的烟瘾一向很大,在北京的时候,他吸的总是哈德门牌的拾支装包。他夹烟的姿势很特别:用大拇指和四个手指拿香烟。后来香港电影里大佬们拿烟的姿势,也许就源于鲁迅。还有一点很有趣,在人前吸烟的时候,他总是从他那件灰布棉衫里去摸出一支来吸,而不是将烟包先拿出来,不晓得是怕麻烦呢,抑或怕人家看见他所吸的烟低劣,觉得没面子?
除了抽烟、喝酒、饮茶三瘾之外,他还能吃辣椒。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时,有一次他期末考试成绩优异,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鲁迅跑到鼓楼街把它卖了,买一大串红辣椒回来。每读书至夜深人静、天寒人困之时,就摘下一只辣椒来,直嚼得额头冒汗,眼里流泪,周身发暖,睡意顿消,于是捧书再读。
他的胃口很特别,喜食蛇肉、龙虱、梅干菜。而且从不吝惜钱,经常请友人吃饭,且不看菜单一口气就能点出“木樨肉”“酸辣肚丝”“炸核桃腰”“糖醋软溜鲤鱼焙面”等好几道菜来!
他爱看电影,从1934年到1936年,这三年平均起来几乎每周一场。而且大都是率领家小、呼亲唤友,数人驱车同去!有趣的是,在国外引进的电影里面,他最爱看的是大自然丛林草莽的野兽影片,相当于现在的“动物世界”。鲁迅今若健在,定是赵忠祥的忠实观众。
在鲁迅与许广平的婚姻生活中,看画展也是一项重要娱乐。鲁迅从小迷恋绘画,据他自述,曾在童蒙时代的课桌下偷偷描摹《荡寇志》和《西游记》等民间绣像,以至积多成册,后来为了换钱,卖给小同乡了——如他一贯地藐视权威,鲁迅疏远当时即负盛名的新派艺术家,却和贫穷无闻的小家伙结交,而他所看重的小青年,如陶元庆、罗清桢、李雾城等等,日后都被证明是民国年间的杰出画家,不逊于同期的名流。
直到去世,鲁迅每年购藏当时版本昂贵、主要由东洋人印制的西洋画册,其间,亲自编译了《近代西洋美术史潮论》,1930年代初还购买了全套的《日本裸体美术全集》和《世界裸体美术全集》。看看鲁迅私藏画册里无所不及的流派,看看他挂在墙头的西洋女裸体版画,便可见鲁迅多么喜爱美术。美术,是认知鲁迅之为鲁迅的另一维度。
民国时期文人狎妓之风颇盛,但鲁迅对待这一点却几乎是终生拘谨和压抑的。
虽然他对当时的“性学博士”张竞生挑战传统社会的大胆之举,颇为赞赏,但当年还是学生的许广平以“维心”笔名撰文,参加张竞生发起的爱情大讨论时,鲁迅复函云:“张先生的伟论,我也很佩服,我若作文,也许这样说的。但事实怕很难……”
他在接受许广平爱情的过程中也是顾虑重重,好不容易下了结合的决心,行动上还迟疑不决。在广州虽与许广平合住一处,却并不同居。次年游杭州时,还要弟子许钦文与他们同住一室,睡在他和许广平的中间,每人一张床。
爱讲笑话的幽默小老头
生活中的鲁迅,幽默、风趣。有一次他的侄女问他:“你的鼻子为何比我爸爸周建人矮一点,扁一点呢?”鲁迅笑了笑:“我原来的鼻子和你爸爸的鼻子一样高,可是我住的环境比较黑暗,到处碰壁,所以额头、鼻子都碰矮了。”
鲁迅是个不太讲究穿着的人。他爱穿长袍,相对他瘦弱的身材来说,似乎袍子比西装合适。但他确实是太不修边幅了一点,经常穿着长衫在灰尘中行走,感觉竟有点像他笔下的落魄人物孔乙己。
他懒得理发,而且往往一忙起来数月不理。朋友们开他玩笑:“豫才,你的‘地球’怎么还不削一削?多难看!”鲁迅一本正经地说:“噢!我掏腰包,你们好看!”后来实在看不过去了,才勉强去理一回。
一次英国作家萧伯纳见到他说:都说你是中国的高尔基,但我觉得你比高尔基漂亮。听了这样的溢美之言,鲁迅不但没有谦卑之词,竟然还说:“我老了会更漂亮!”这个老头真是有意思极了。
鲁迅还特别喜欢给人起绰号,这一点仿佛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到了老年也没能改变。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有一项功课叫“对课”,他的成绩不错,屡受塾师寿镜吾先生的称赞。有一回,一个同学偷看了先生的对课题目是“独角兽”,就悄悄问他对什么好,鲁迅说:“对‘四眼狗’好了。”孰料那人竟真以此回答寿先生,先生是近视眼,正戴着眼镜,听了自然大怒,而他则在一旁以书遮眼,憋不住笑出声来。
鲁迅的观察力可谓尖锐,他曾把女生的哭状起了个惟妙惟肖的称呼——“四条”,因为女生一哭,眼泪、鼻涕齐下也!不是四条吗?
鲁迅生来就是一个会说幽默和笑话的能手。上世纪30年代,一些作家的主观主义毛病很厉害,有人请鲁迅谈谈这一问题,鲁迅没有多说只讲了两个故事。
其一:有个农民,每天都得挑水。一天,他忽然有所感悟道:皇帝用什么挑水吃的呢?后又自言自语:一定用金扁担的!其二:有个农妇很想吃柿饼,于是她就想:皇后娘娘是怎么享福的呢?一定是一觉醒来就下令:快拿一个柿饼来吃吃!
难能可贵的是,鲁迅对幽默和笑话理论还有独到的看法。他在1934年4月1日给陶亢德的信中说:“中国之所谓幽默,往往尚不脱《笑林广记》式,真是无可奈何。”
在鲁迅看来,《笑林广记》式的幽默,只不过是轻松好懂、油滑庸俗的东西,用以娱己或朋友间玩笑罢了。鲁迅坚决反对油腔滑调的打诨、轻薄猥亵的奚落,讲求的是一种机警、深刻、余音绕梁的深意,欣赏水平是很高的。而鲁迅也以自身演绎和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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