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
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组织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而组织的教育团体,是近年来我国加快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要模式。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篇1)
职教集团的成立可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意见》中指出,统筹职教集团资源建设和使用,建立健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集团内校企联合开发一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案例和信息化教学资源。推进职教集团校企共建专业课程体系,校企共同开发反映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企业岗位要求的教材。探索建立集团内职业院校、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和联合实习实训制度。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学生80%以上到集团内企业顶岗实习。
在教师互培互聘方面,建立职业院校与企业人才双向任职互聘制度。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集团内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加大职业院校聘请集团内企业兼职教师力度。
集团内部完成教学过程和实习实训
如何深化产教融合发展?《意见》中提出,要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构建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全面推行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在集团内部完成教学过程和实习实训环节。
支持职教集团内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在职教集团探索建立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实现集团内校校、校企之间人才培养质量互评。
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篇2)
一、建设背景
淄博职业教育集团成立于年7月20日,经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淄博市教育局批准,由淄博职业学院牵头组建。集团成立以来,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理事长负责制”,理事会是集团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集团日常管理工作。随着淄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深入,集团现有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已无法满足集团办学实际需求,亟待健全完善。
二、建设思路
以《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4号)》《山东省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增强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淄博职教集团运行机制,建立、完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探索集团内部利益共享机制建设,提升集团内部聚集能力,促进集团成员深度合作与协同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集团组织架构
依托淄博职业教育集团现有组织机构,增设专业建设、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校企合作与就业创业、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4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其中,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下设机械设计制造与机电设备专业群等16个专业(群)建设分会。各机构分工合作,协同创新育人,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二)各工作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及组织机构
1. 主要工作职责
(1)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组织各专业(群)建设、改革、发展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调整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建立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推动中高本衔接的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指导、协助各专业(群)建设分会开展工作等。
(2)校企合作与就业创业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集团校企、校校合作活动及项目开发管理,推进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研究,指导集团内院校就业与创业教育工作;制定集团就业与创业教育工作管理机制,协作推进集团成员间的校企合作及就业与创业及相关工作开展等。
(3)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工作委员会:制定集团科研发展规划,搭建教学研究、科技研发平台,发布研究项目,推动集团成员单位联合研发,提高集团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能力等。
(4)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委员会:建立集团院校教师与企业技术骨干“双向交流”机制;组织集团院校定期开展师资培训、教师下厂实践锻炼、技能比武等活动,提升教师专业技能与实践教学水平;面向集团企业与社会,开展学历进修、业务培训、技能鉴定等继续教育服务等。
2. 组织机构
(1)各工作委员会原则上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委员和顾问若干名,邀请集团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院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社会专业权威人士担任。
(2)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
(三)专业(群)建设分会主要工作职责与组织机构
1. 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本专业(群)建设、改革、发展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调整的建议、意见;为制订和修改专业(群)教学计划、编制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教学大纲、调整课程结构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定期召开专业(群)建设研讨会,研究讨论本专业(群)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实践教学、专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协助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提升本专业(群)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质量,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对本专业(群)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进行指导;审议新设专业的可行性研究、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实习实训课程大纲等文件资料;研究本专业(群)人才培养中的突出问题,并探讨制定解决方案等。
2. 组织机构
(1)专业(群)建设分会原则上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名。专业(群)建设分会委员原则上应由专业带头人、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行业或企业专家、技术骨干等组成,其中,50%以上的委员应来自行业、企业。
四、建设进程
(一).1.1—.4.30,集团秘书处牵头制定《淄博职业教育集团组织机构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5.5—.5.30,集团秘书处通过E-mail将《淄博职业教育集团组织机构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发送至集团各成员单位,征求集团各成员单位对方案的意见、建议;
(三).5.31—.6.20,集团秘书处根据集团各成员单位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完善;
(四).6.12,组织召开集团二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淄博职业教育集团组织机构建设方案》(草案);
(五).6.15—.9.1,组织集团各成员推荐拟任职集团各工作委员会及专业(群)建设分会人选,并对推荐名单进行汇总、整理并提出任职集团各机构建议人员名单;
(六)适时召开集团二届一次理事长会议,审议确定拟任职集团各机构人选,并任命、公示。
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篇3)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威海行业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引领,以提高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作用,本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育人为本、依法办学的原则,鼓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加入职业教育集团,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以创新办学模式、拓展办学空间、实现资源共享为切入点,以项目化运行机制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校企合作、校校联合、产教融合,以争创山东省省级职业教育集团为目标,不断提升职教集团的资源整合能力,为行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职教人才。
三、主要工作任务与举措
(一)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中行业企业的作用,围绕人才培养、共建实训基地、合作培养师资、开发课程和教材、学生顶岗实习、现代学徒制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深度合作办学实践,推进办学模式、培养模式、评价模式改革,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
(二)拓宽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通道。利用职业教育集团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有效探索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系统培养,加速形成符合产业链不同层次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队伍。职业教育集团内成员应以健全课程衔接体系为重点,推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布局、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过程、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等方面的衔接,合理定位、协同创新、共同发展,探索适合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途径。健全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初中后“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等培养模式,拓宽学生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为职业教育集团成员企业员工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机会。
(三)提高培养培训质量积极服务就业创业。充分利用职业教育集团信息交流平台,共享招生、就业、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供需信息。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广泛开展委托、定向、订单、现代学徒制培养等,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创新创业能力。充分利用职业教育集团内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站,面向职业教育集团内部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提升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面向社会未就业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为地方建筑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
(四)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国内跨区域的交流,促进区域间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先进生产技术的消化和利用。开展与跨国企业、国(境)外院校合作,提升威海建筑业职业教育影响力和产业竞争力。
四、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一)第一阶段:前期工作(年9月-年12月)
1.成立威海职业教育集团工作小组,全面指导协调威海建筑职业教育集团的各项工作;
2、筹建威海市职业教育集团可行性研究(年10—年12月)
梳理国家省市关于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的相关政策,调研国内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情况,了解威海市行业发展情况,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研讨筹建威海市职业教育集团的可行性。
3、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成立威海市职业教育集团申请(年1月)
4、拟定职业教育集团章程、组织架构,筹备召开“成立筹备会”(年2月)
5、召开“成立筹备会”(年3月)
6、筹备召开“成立大会”(年4月—5月)
7、召开“成立大会”(年6月—10月)
8、建立行业职业教育集团网站,召开集团常务理事会会议(年11月—12月)。
(二)第二阶段:初步实施(年1月-年12月)
1、建立相关专业指导委员会,健全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
2、建设具备教学、生产、培训等功能的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和仿真实训系统,建设共享型教学团队,丰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
(三)第三阶段:持续提升(年1月-年12月)
1、建设就业、用工、招生、师资、图书、技术、管理等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招生、就业、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供需信息。
2、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研发中心,提高集团内涵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保证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2、深化校企合作。继续吸纳更多省内外优秀企业、行业协会与科研院所加入集团,不断壮大集团力量。
3、加强校际合作。依托政策优势,广纳职教资源,实践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方法和形式,探索构建中职、高职、应用本科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立交桥。
4、项目建设经费约50万元,严格执行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及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规范项目在实施、推进、推广过程中的设备、材料、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传播、劳务、专家咨询等方面经费支出。
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篇4)
、组建与备案
(一)职教集团是在政府和市场共同引导下,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同步推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由职业院校、企业、行业组织、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国际合作院校等成员单位自愿组成的职业教育联合体。
(二)职教集团要以专业群为纽带,由国家或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或优质学校牵头组成,集团成员数一般不少于20个,其中中等职业学校不少于3个,且至少有一个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企业、行业组织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不少于10个,且须有省级行业协会组织。
(三)职教集团的组建由牵头院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教育厅组织专家评估通过后予以备案。
(四)职教集团的变更、撤销应向省教育厅备案。
(五)积极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支持行业部门、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围绕行业人才需求,牵头组建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组建职教集团,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应在省教育厅备案。
二、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职教集团实行联席会、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建立健全工作章程、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牵头院校。职教集团要不断完善决策、执行、协商、投入、考核、监督等日常工作机制。
(二)职教集团工作章程要规定集团的性质、宗旨、目标,明确各参与方的责、权、利。成员单位以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稳定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关系。
(三)职教集团要健全组织机构,建立集团内部专委会,如相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高职衔接工作委员会、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委员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委员会、技能大赛工作委员会等。
(四)职教集团要制定发展规划,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末进行工作总结,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活动。
(五)职教集团要健全民主决策和牵头单位动态调整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保障职教集团可持续发展。
(六)鼓励探索多种形式的职教集团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探索集团内部产权制度改革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
(七)职教集团的章程、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及规划等应向省教育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