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有哪些
中新经纬梳理发现,南京、驻马店等地力推“带押过户”,扬州、咸阳等地支持“商转公”,达州等地支持公积金付首付款 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有哪些
南京、驻马店等地力推“带押过户”
3月9日,河南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知提到,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等举措。
3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开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即日起开办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无须卖方先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即可通过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从而使买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前须落实所购住房抵押担保的条件。在经过审批后,进而获得公积金贷款放款。
另外,《襄阳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工作试点方案》提及,二手房交易实现无须提前结清贷款即可办理过户。
中新经纬查询发现,2022年下半年以来,安徽六安、福建漳州、浙江宁波等地相继推出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相关政策。
据了解,带押过户是指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不动产带着抵押过户,即在原抵押权存在的情况下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带押过户”政策是一个不动产登记改革、便民服务政策,是一种新常态化的长效机制。从中长期来看,该政策对于后续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发展具有非常好的推动作用。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分析称,实施“带押过户”政策,主要是为了便利二手房交易,同时也会扩大新建商品房市场需求——卖方出售住宅后,既可能购置其他二手房,也可能进入新房市场。对于市民而言,“带押过户”简化了二手房交易环节,缩短了交易时间,特别是免除了卖方筹钱还房贷的过程,也省去买方垫付资金的顾虑。
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2月末,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允许符合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与开发企业或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1月,四川达州印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十条措施的通知,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贷款。
另外,使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除了南京、达州等地今年跟进公积金购房政策外,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自2022年以来,已有福州、珠海等超20个省市陆续出台新政,允许购买商品住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出台相关政策的城市持续扩围。
这些变化也值得关注!
除了上述变化外,这些地区支持公积金“商转公”、社保卡提取公积金、延长还款年限等。
“商转公”方面,江苏扬州2月提出,启动开展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业务。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举是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作用,有效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还贷压力。
陕西咸阳1月31日发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并在2月22日完成了首笔“商转公”贷款的不动产登记。
此外,江苏宿迁实现宿迁创新实现社保卡支持公积金提取;福建泉州新增网上还商贷提取、提前还款网办、提前结清网办3项业务;江苏盐城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延长至30年,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等。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多个城市出台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商转公”贷款、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政策,有利于减轻购房者还贷压力,同时也提高了公积金资金池的使用效率。短期来看,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优化公积金政策的城市有望继续扩围。
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2月末,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允许符合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与开发企业或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1月,四川达州印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十条措施的通知,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贷款。
另外,使用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除了南京、达州等地今年跟进公积金购房政策外,监测数据显示,自2022年以来,已有福建福州、广东珠海等超20个省市陆续出台新政,允许购买商品住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出台相关政策的城市持续扩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