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与结婚“脱钩”会成未来大势吗

|金梅

目前已有多个省份尝试将生育登记与结婚“脱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生育登记与结婚“脱钩”会成未来大势吗,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生育登记与结婚“脱钩”会成未来大势吗

生育登记与结婚“脱钩”会成未来大势吗

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印发了《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对生育登记制度进行完善。

据官方政策解读,该《办法》共十六条,主要修订了四方面的内容。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

《办法》中提到,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的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公民)基本信息(含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等)和子女信息(含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现存子女)等。

《办法》明确,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公民)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未提及结婚证。而记者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的市民咨询栏目看到,2019年,一位绵阳市市民曾咨询生育登记办理问题,绵阳市热线回复,准生证(现已取消,改为生育登记)的办理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该《办法》适用于双方或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人口,以及在四川省长期居住且持有该省《居住证》的非该省户籍人口。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据媒体报道,去年8月下旬,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登记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

2022年3月15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发布,第九条提到,拟生育子女的夫妻,应持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办理机构或网上平台填写提交《广东省生育登记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办理机构或网上平台填写提交《广东省生育登记表》。

据健康广东消息,当地对办理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作了拓展,延续了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不限定登记主体的户籍,在该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办理生育登记。

湖南省卫健委于2022年6月发布的关于落实生育登记制度的通知中提出,夫妻可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其中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非婚生育的,可在办理结婚证后进行补登。

生育登记与哪些权利相关联

“此前生育登记有生育审批的功能,随着全面三孩的实行,生育登记的主要作用是进行人口监测和提供服务。”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支振锋介绍,对公民来说,育龄人口进行生育登记,之后可享有一系列的公共服务,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义务;对国家来说,进行生育登记才能更好地把握出生人口的态势,进行科学合理的监测,同时为生育者提供妇幼健康、优生优育的服务。

生育登记与一系列福利挂钩。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生育登记可动态掌握群众生育状况及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生育咨询指导、增补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婴幼儿照护、儿童健康管理等相关服务。一名去年刚迎来新生儿的北京市民告诉记者,生育登记相当于之前的准生证(已废除),上户口、领生育津贴时都会用到。

人口负增长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

四川等地对生育登记程序的简化,是贯彻落实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一个积极举措,对应着完善“服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生育登记回归其基本职能,即提供统计信息和服务生育需求,这是一种进步,值得借鉴和推广。

简化生育登记程序在客观上对非婚生育等非传统生育行为更加包容。优化生育政策和增强包容性的根本在于打造生育友好型的社会环境,从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各环节、多方面入手,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制约因素,提高人口治理能力和水平。

在人口进入负增长的现实条件下,迫切需要扭转以往在人口正增长特别是在人口快速增长时期形成的管理思路和工作模式,以方便育龄人群为出发点,以提振生育信心和生育水平为目标,梳理和改变与人口新形势不适宜的规章制度和做法。目前在保障非户籍人口(户口不在目前所在地的人口)的教育、住房、就业权益等方面还有较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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