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比例失衡会造成什么后果
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72206万人,女性人口68969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69。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男女比例失衡会造成什么后果,希望大家喜欢!
男女比例失衡会造成什么后果
男女比例失衡,会让很多适龄结婚青年,找对象存在困难;这样情况多了以后,对于社会治安,也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女孩多男孩少的局面,也会使得男孩结婚成本不断增加,当下高彩礼现象,和男女比例失衡,有一定的关联存在。
一、出现单身人士增多情况
男女比例失衡,具体体现便是男多女少。在同一个年龄段内,如果出现了男多女少情况,就会使得很多男性,因为找不到对象,而处于长期单身状态。
这些单身男性,长期没有组建,属于自己的家庭,也就无从感受家庭温暖,以及责任和压力。这样一个情况,不利于他们的人生成长,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很多大龄单身男青年,长期没有压力,便成为了游手好闲闲散人员。
同年龄段没有合适的女性,这些单身男青年们,也就会扩大寻找对方的范围,将目光放在,和自己有年龄差距的女性身上。这样一来就会出现恶性循环,使得单身男青年多的情况,会长久的存在。
二、让男方结婚成本增加
“物以稀为贵”,这样一个话语,用在人身上不太合适,可道理却相通。男多女少的局面,会造成女性不愁嫁局面;这样一个局面出现,也会让女方有了更多挑选可能。
作为父母都希望自己女儿,能够嫁得好不用吃苦受累;女儿结婚之前,自然要对男方家庭进行比较、挑选。从众多候选人中,选出一位最合适人员。这样一来,男方家庭之间,也就会形成竞争。
很多地区男生家庭,就在这样的竞争中,慢慢形成了高彩礼风气,使得男性结婚成本,在一步步增加。
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放开生育之外,还需要女孩的出生人数多余男孩,用漫长的时间,来慢慢改变这样一个现状。
男女性别失衡的原因是什么?
大量统计数据表明,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人类婴儿的性别比例基本相同,通常在102至107之间,即出生100个女孩,男孩数量为102至107个。
1982年以前,中国新生儿的性别比基本保持在1.07。1982年以后,新生儿的性别比显着增加,男多于女的情况出现了一个小幅增加,到了90后、00后时代,男多于女的状况,更为严重。
一、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
合理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会导致男女比例失衡。这是因为尽管近年来出生时的性别比例有所下降,但即使在2015年第二个孩子获释后,男女出生比例仍保持在1.15的高水平,这表明存在其他原因致使生男人的冲动和对出生性别的人为干预。
全国唯一女多男少的省份这是四川省。四川的男女比例的性别比是全国最低的,只有96.7,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四川的男女比例数值越来越少,意味着四川生女儿的比例越来越高,
全国倒数第2个是重庆,比值接近于100,也就是说男女比例相等。但是不管是四川还是重庆,都面临着人口高龄化的问题,65岁的老人占比已经超过15%。
一胎化政策的直接后果之一是人口替代水平严重不足,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
二、丁克观念在大城市盛行
近年来,随着婚姻成本的上升,生养孩子的成本也越来越大,因为父母要承担一系列的费用,例如房屋,汽车和礼物。这是近年来婴儿出生率下降的一个看不见的原因。
由于现实的压力,该地区越发达,丁克家庭(不想要孩子)就越多。根据上海市妇联最近一项针对全市家庭状况所作的调查显示,结了婚却没有孩子的“丁克家庭”已经占到上海家庭总数的12.4%。
出生率下降,势必引起男女比例的不协调。
三、新观念已经颠覆了过去价值观
目前来看,单身人士主要集中在人口净流出的地区和人口净流入的地区。在广阔的农村地区,男性的单身比例则偏多,发达的城市地区,女性男生比例偏多。
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妇女移居城市,让农村地区留下大量的过剩男子;对于城市中的妇女和流入城市的妇女而言,城市里的“经济适用男”数量无法满足需求。
目前虽然尚未披露农村男女比例数据,但是根据2018年统计显示,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重仅为24%,尚未达到过去制定的30%计划,而女性赴城市工作是主要原因。
这也导致了90后、00后的性别比例严重失衡,根据统计我国10~14岁、15~19岁的性别比例分别是119.10和118.39,这就意味着119个男孩面对100个女孩。
中国男女比例失衡,应采取哪些措施
1、利益导向。利益导向就是提高女童、女孩、女性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让生女孩的家庭感觉到和生男孩没有多大区别,甚至优越于生男孩子的政策措施。
2、加强立法,用法律手段平衡出生性别比。解决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
需要宣传、计生、教育、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卫生、统计、药监、妇联等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需要各部门共同协调出台有利于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政策和法规。
3、稳定社会,加快经济发展。社会的稳定才能有助于孩子的成长,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而社会经济的发展才能促使生存环境的改善。
所以国家必须加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转变思路、调整政策,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人口发展观为指导,这样才能更有效的改善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现状。
4、开展关爱女子运动,从各方面提高妇女地位。2003年3月,国家人口计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关爱女子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改变群众生育观念的“关爱女孩行动”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目前国家已在多个地区进行了试点。
由国家计生委牵头开展的这项工作就是试图努力为女孩们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以逐步扭转男女失衡的局面。
5、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大众传媒及各种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和国家、省有关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法律法规。
教育人们(尤其是育龄妇女)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生育行为、自觉维护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
6、加强政府的监督和管理。政府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加强对使用B超机的单位和操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严格监管流引产药物的销售和使用。
特别是应该建立信用制度,监管机构应对医疗机构以及技术人员建立终身信用制度,将其与评优、评先和晋升等挂钩。
增大因违法、违规而承担的信用损失成本:依靠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改变只惩罚不奖励或只奖励不惩罚的做法,实行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机制。
7、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之所以要重视这一点,最主要的是由于现在的农村,老年人的保障还是由子女提供的。有些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进入老年后无人赡养;
有些家庭因子女意外伤亡生活陷入困境,因此便有了养儿防老的思想。如果在农村加强社会福利,那么那些想靠儿养老的育龄夫妇也就不会太在意子女的多寡,也就不会去追求多儿少女了。
8、进一步提高我国计生工作的质量。目前在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上,为解决生育率下降问题,大家都在抓数量上下功夫,在质量方面更多地放在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上,对性别比的重视程度不够。不重视性别比的计生就是不完整的计生。
法规、政策的配套完善是解决性别比失调的重要手段。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有关部门应数量与质量双管齐下,管理工作及时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