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条优化防疫措施超28省落地实施情况
自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优化防控“二十条”后,过去5天内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城市出台了相应的优化调整政策。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二十条优化防疫措施超28省落地实施情况如何,欢迎大家来阅读。
二十条优化防疫超28省落地措施情况
超28省优化防疫措施工作
在11月12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王丽萍指出,二十条优化措施是对第九版防控方案进一步的重申和强调,其中第6条专门强调“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于风险岗位和重点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不得随意扩大核酸检测范围”,这两者是完全一致的要求。
多地调整核酸检测措施
11月11日下午“二十条”正式对外公布后,多个省市立即布置落实。
近期新增感染人数最多的城市广州在11日下午17时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即日起调整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的隔离期限,不再甄别次密接,对目前正在隔离的次密接者解除隔离。14日,广东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明确将即时优化调整密切接触者、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入境人员和离岗轮休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四类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北京12日也宣布启动长期滞留京外人员专项救济,梳理京外风险县域旅居史人员情况,推送解除弹窗限制、购票限制。
并且记者注意到,海南三亚、江西广昌县等地在“二十条”发布后取消了原本的全员核酸检测计划。11日中午,三亚市要求全体居民、游客于12日参加核酸检测,但晚间再次发布通告取消了全员检测,按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江西省广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2日发文称,鉴于11月8日-10日三天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决定取消11月13日-14日的区域核酸检测工作。
除了“二十条”明确要求的取消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以外,石家庄、洛阳等地率先取消部分公共场所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普遍认为“步子迈得比较大”。11月13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致信全体市民,宣布将全面对标严格执行“二十条”:对划定的高风险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除此之外,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据了解,石家庄目前已经取消全员核酸检测,只对重点人群及风险性较高的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72小时不做核酸也不会“变码”,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进入购物中心、菜市场、餐饮等公共场所只需扫码后出示绿码即可通行。
而15日,洛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洛阳市官方问政平台上回应“强烈建议取消48小时核酸检测”时明确,即日起除进入各级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及需摘卸口罩的公共服务场所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进入其他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位洛阳市西工区居民向《》记者确认了这一政策的真实性。不过,根据随后发布的《洛阳市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在当地餐饮机构就餐、入住酒店仍需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KTV、迪吧、网吧、棋牌室、麻将馆和密闭空间内的游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演出场所、儿童游乐场仍未对公众开放。
医疗资源基础仍需夯实
除了调整隔离、核酸检测政策外,“二十条”用了很大篇幅聚焦于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包括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做好新冠疫情治疗相关药物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等等。
因此,部分地区在部署落实措施时着重强调了这一点。安徽省省长王清宪指出,要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做好新冠疫情治疗相关药物储备,满足患者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浙江省省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浩强调,要加强核酸检测、隔离用房、医疗救治等疫情防控基础能力建设。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王小娥14日在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发热门诊坚持应设尽设、应开尽开,24小时开诊,做好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核酸检测,按照规定做好留观。充实发热门诊医疗力量,科学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班次,提升发热门诊核酸采样标本送检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布了一系列防疫新举措,其中提到居家隔离人员要做好治疗性预防措施:街道社区提供血氧监测仪、制氧机或其他便携式制氧设备,向居家隔离人员提供使用。制氧机按每社区每百人10台配套,使用一次性吸管,使用过程中严格做好消杀。
“就医疗卫生服务的资源来看,目前我们国家的医疗床位经过这些年的有序发展,每千人口的医疗床位达到6.7张,每10万人口的重症医疗床位才不到4张,这些指标与发达国家之间还是有不少差距的。”在上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雷海潮表示,加强医疗能力建设,既是高质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需要,也是疫情防控过程中医疗救治的需要。
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一览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疫情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落实优化防控措施从四个方面出发
第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20条的宣传贯彻的组织领导。
第二是要加强对20条的培训,要培训党政主要领导,要培训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培训专业机构人员,要培训参与疫情防控的各方面人员, 加大培训。
第三是要把20条措施落实落地,各地应该结合各地目前所处的疫情防控状态,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第四要加大对一刀切、层层加码这种行为的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建立的整治层层加码的工作专班的作用。每天调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应群众的关切,尽可能防范和杜绝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应该按照20条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