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取消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取消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是合理的决定吗?大家关注最新出台的优化防控工作20条了吗?也许可以在里面找到答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为什么取消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取消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病毒学专家常荣山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二十条措施中关于核酸检测范围的要求是比较科学的。“奥密克戎BA.5致病力弱、传播力强,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这是科学合理的。”
在他看来,从防疫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来说,不以行政区域为单位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可以让“好钢用在刀刃上”。
常荣山解释:“如果某地发生了疫情,那么病例所在的楼宇、单元开展全体核酸检测是必要的。而如果只有一两例病例,就以整个行政区,比如整个区、整个县都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显然是没有必要的。”
常荣山认为,以往出现零星病例就在整个行政区全员核酸的做法,在二十条措施发布后,应该会逐渐减少,“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在高风险区内进行全体核酸是可以的,除了高风险区以外的地区再开展全员核酸是不可以的。”
常荣山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整个北半球,每年11月到来年4月都是传染病高发季节,新冠病毒流行叠加传染病高发,这就要求我们的防疫工作要更加精准科学。
“多地宣布取消全员核酸检测,首先会给人们信心,消除恐惧感,让大家心理放松,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人体免疫力,这对抵御冬季高发传染病来说很重要。”常荣山表示。
在他看来,随着各项工作的开展,相信会有更多地方宣布取消全员核酸检测,“未来2~4周内,应该逐渐会有更多地方采取措施,这需要一定时间。”
“集中有限力量去对付最大的劲敌”
一位病毒学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是一个积极的改变,尽量不做全员核酸,能少测就少测,这是往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走。如果感染确诊数目很小的时候,全员核酸就是大海捞针。
流行病学专家姜庆五表示,全员核酸把整个行政区域人群当作疫区进行筛查,虽然有了积极的效果,但是花费的人力物力很大。如今,有目的的筛查是一个进步。
目前,在国内有疫情发生的地方,快速检测、快速发现感染者依然是防控的重点。11月14日0时至15时,北京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257例,其中,隔离观察人员214例、社会面筛查人员43例。分区域来看,朝阳区新增73例,昌平区65例,通州区30例,西城区21例。
11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通报,该区对核酸检测点位布局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向居住区附近布局,调整优化了617个点位、908个通道,新设100个点位、104条通道,调整后共设置1824个点位、2883条通道,点位、通道均进一步增加。调整后,方便居民就近就便进行核酸检测,特别是有利于发现混管阳性后第一时间锁定落位风险人员,迅速排除风险,快速阻断病毒传播。
北京一家核酸检测公司的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们公司在朝阳区大约有100多个采样点,昨天夜里接到上级通知,要求连夜把绝大部分社会面采样点都搬进小区里面,然后采样时间调整为早上6点~中午12点。
政府并没有解释这么做的原因,他推测,应该是为了避免几个小区的人在一个采样点做核酸,如果出现混检样本有阳性,不好快速流调。另一方面,一天的采样时间调整为半天,也是为了当天上午能完成采样,下午所有检测者结果都能出来,是加快核酸检测速度的一种方式。
11月14日,在北京市政府的相关会议上,官方表示,当务之急是尽快处置疫情。朝阳区是重点区域,市卫健、疾控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把力量压到防控一线。重点关注社会面筛查病例,准确研判疫情发展态势,坚持以快制快,有针对性采取更为坚决果断的措施,尽快切断病毒传播链条。
一位不愿具名的公卫专家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大规模核酸检测给不少地方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而且因为采样人员长期高负荷运转,现在核酸采样的规范性已经面临挑战,到了需要做出调整的阶段。
“总的思路是集中有限力量去对付最大的劲敌。”他表示,不过现在二十条措施刚刚颁布,这一阶段各地还处在核酸检测政策的摸索当中,接下来会不会带来疫情反弹、民众的接受程度如何等等,都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在发生疫情的地方,前述病毒学家建议,也可以多测抗原,因为抗原的成本低、比较简便。完成第一波人员筛查之后,再有重点地开展核酸检测,找出感染者,这样才能“好钢用在刀刃上” 。实践证明也是可靠的。
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疫情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