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辅资料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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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辅资料自查报告一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1、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科书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
2、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没有私自征订教辅资料行为。
通过自查自纠,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小学教辅资料自查报告二我校是县委、县政府于2007年按省示范小学标准,投资2245万元创办的一所小学。学校占地43亩,校舍建筑面积12639平方米。目前,有37个教学班,学生2211人,教师103人。几年来,我们坚持“传承民族文化,弘扬中华美德”这一主线,按照“用陶行知思想和雷锋精神激励师生成长,让传统文化教育引领学校发展”的思路,践行行知教育思想和雷锋精神。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理念,以“让生命因教育而精彩”为办学宗旨,以“生活的花园,活动的乐园,求知的学园,成长的家园”为办学目标,以“做一个有修养的人”为培养目标,不断丰富了校园文化内涵,提升了学校办学实力。学校先后获得市级“文明学校” 、市 “德育先进校”、省“德育先进校”、市先进“教工之家”、市“模范教工之家”,被福建省委文明办确定为省级“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学校少先队获得“福建省优秀大队”。被福建省陶行知研究会授予“省行知实验学校”、被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授予“行知实验学校”,被中国雷锋工程委员会、中国集体雷锋评审委员会、中国雷锋精神研究会、中国雷锋报社、中国雷锋纪念馆命名为“雷锋小学”。办学以来,学校重视依法办学,不断规范办学行为,现将我们在招生行为和教辅配料的管理秘征订等方面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招生行为规范。我校严格执行县招委会招生工作意见,在招生的过程中,没有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不与学校招生录取相挂钩。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学校利用家长会、校务公开栏及学校LED屏幕,宣传市县招生工作文件,政策,向社会公布我校的招生计划数和招生片区范围。
一是召开行政人员班子会议和全体教师会议,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县招委会《2014年沙县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三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当明确招生的原则、要求和办法,认真做好城区新生报名的资格审查,确保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二是组织学校所辖片区的社区、村委会领导到校一起学习市县的招生文件和
义务教育法,让他们协助学校教务处学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确保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三是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调查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情况,教导处对辖区内的残疾儿童、农民工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建立档案。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不对来校报名的学生决不拒之门外,尤其是针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让他们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决不歧视和推诿,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并给予他们耐心的指导和帮助,使农民工子女顺利入学。
二、加强教辅管理,依规组织征订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十分重视,对照《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三明市义务教育阶段进校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明教中〔2014〕37号)文件精神,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加强教辅材料征订的管理
在行政和全体教师会议上传达了省市关于教辅材料征订理的文件,让全体教师提高认识,明确教辅材料征订的严肃性。
2.增强教辅材料征订的透明度
将省市关于征订教辅材料的文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并通过家长会、校讯通发短信和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将上级推荐的目录公开。
3.教辅材料选用政策落实情况。
严格遵循“一个学科1套教辅材料”的规定要求,各年级每生每学科只选择征订一种教辅材料。一至六年级语文选用人教版《小学语文学习指导丛书》,数学选用人教版《小学数学学习指导丛书》,三至六年级科学选用教育出版社《小学科学学生活动手册》,三至六年级英语选用外研社的《英语课堂活动与课后评价》,其他教辅材料品种仅限一至二年级生字本、各年级的寒暑假作业。严禁在审读推荐的目录之外另外指定教辅材料品种和增加数量。
4.教辅材料征订环节的管理情况。
学校坚持学生自愿购买、无偿代购原则,经家长同意后,填写教辅代购申请单,学生自愿购买,发行单位上门服务。我校还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家长监督。
中小学教辅资料自查报告三我校根据上级新出政发【2011】12号的文件精神,于 2011年09月26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落实此精神。并对本校教辅材料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我校根据上级新出政发【2011】12号的文件精神,非常重视征订教辅材料这一工作,为此特成立了领导机构:
组 长:周荣幸
副组长: 周少乐、陈运全
组 员:各村校校长及中心小学管理层人员
二、认真自查,没有违规。
(一)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个人均无私自为学生定购教辅材料现象。各校使用的教辅材料均出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推荐目录之中。且严格执行了上级的规定,并把教辅材料的使用纳入了教学管理之中,由教师定期收上来批阅,每学期的教辅材料订正,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征订,学生及学生家长比较满意。
(二)学校提高认识,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我校从学校到教师个人都没有私自向学生推广征订其他的辅助教材现象。
(三)学校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个人书商进校推销辅助教材。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教辅材料的使用,切实做到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不断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