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提案:设立首次就业合同促进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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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晚间消息,民建中央企业委员会it小组、民建中央直属二支部在两会期间发出界别提案,建议修订《就业促进法》,设置最长两年的工作培养期替代试用期,用以解决目前知识密集型企业和大学毕业生的双向选择矛盾。

  在这份《关于充分发挥知识密集型企业吸收大学生就业的提案》中,民建it小组指出,知识密集型企业从自身发展要求出发,“更愿意选择直接招募在行业内有成熟工作经验的员工”;另一方面目前高校的教育和社会的需求仍有明显的脱节现象。

  上述情况都在客观上增加了大学生就业的竞争强度,并进一步形成“大学毕业生找工作难,企业找人才难”的两难局面。

  对此,民建it小组在提案中建议修订《就业促进法》,设立统一的《首次就业合同》。在这一合同中将设置最长两年的工作培养期,用以替代试用期,并进一步规定企业对大学生的最低培训投入时长,以及相应的福利和解聘补偿标准。

  同时,为配合上述政策还应设定对适用《首次就业合同》的知识密集型企业和大学毕业生的认证标准,以及制定扶植鼓励政策。

  民建it小组认为,这些措施可以解决知识密集型企业在招聘大学毕业生时的顾虑,改变大学生就业最常见的“先就业、后择业”的状态,从而逐步使大学生就业和知识密集型企业的发展走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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