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应届生就业的补贴为何发不出去?
4月2日召开的广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副省长宋海、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纷纷对去年出台的“31条”就业扶持政策“养在深闺”发出感慨,“可惜的是,很多学生不知道怎么利用这些政策,很多企业不知道还有补贴”。(4月3日《南方都市报》)
新闻中颇值得玩味的是,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的一番话,“由于对基层、企业及就业政策不了解,大家都争破头去考公务员。近年来,按照国家部署,机关单位将更多招募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毕业生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的人数规模已不断缩小”。如果机关因为应届毕业生没有具体的工作经验,将其挡在公务员招考的门槛之下,那么企业以同样的逻辑作出同样的选择,前者一味的要求后者改弦易辙,着实有点牵强。
企业不愿意用应届毕业生,不仅有规避职业培训支出的考虑、避免当替行业或竞争对手培养人才的“冤大头”之考虑,更重要的是对高校教育培育质量、具体求职对象资质和职业精神的担忧。基于此,促进应届毕业生就业,从根本上还要回到改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质量并推动有关体制改革的道路之上,在短期而言,由政府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求职招聘信息对接、激励企业录用毕业生等政策,亦可发挥一定成效。与之同时,国家和各省有关部门还应反思公务员招考“拒用”、“减用”应届毕业生政策,及其在社会上形成的导向效应。
报道中提及的“31条”,是去年“五一”前广东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包括引导基层就业、鼓励吸纳就业、扶持自主创业、提高毕业生能力、改善就业服务、健全就业保障政策等六个方面,共31项政策。这其中包括五项针对企业和毕业生个人的就业帮扶补贴:给毕业生的见习补贴和创业补贴;给企业的社保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009年5月1日《南方都市报》)
之所以会出现省长和教育厅长口中的“政策不为人知”、“(政府)补贴花不出去”的现象,直接指向前述“31条”特别是五项补贴政策制定过程,让人怀疑决策的科学性(不掌握广东省内大学生就业、粤企用工等具体情况、特点等)、可操作性;以及有关部门在政策营销、推介等环节的不尽责。就笔者通过对广州、深圳等地一些民企,以及2008、2009两届应届毕业生的了解,即便耳闻“31条”的人,也只是知道个大概,向谁咨询、如何申请补贴、到哪里办理等问题则极少有人能弄明白——包括一些地方的人社局、教育局热线,到了去年的7、8月,接线人员也无法向咨询者解释清楚。
但更具体的问题是,即便是排除了上段所述的政策落实不力等因素,也未必可以达到企业踊跃申领补贴、毕业生畅通就业的目的。分析“31条”,可以看出,补贴的前提是“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在实操环节必然带有严格的程序审核。这也必然意味着,可以经得起相关审核、顺利拿到补贴的,只会是运作规范的上规模企业(大中型国企、外企、民营上市企业)——上规模企业所能雇佣的应届毕业生数量,不会占据压倒多数。
相比之下,大量中小企业以各种方式,特别是不签合同的试用或短期雇佣的毕业生数量,则占据更大的比例(这种“不规范”、“不合法”雇佣状态,在广东企业中更显普遍)。这些企业不仅不符合政府补贴所需符合的前置审批要求,而且对任何部门任何名义的政府检查都有强烈的戒心,根本不可能去“自投罗网”(貌似可以得到微不足道的补贴金额,却要付出远远高得多的其他审批、监管成本)。笔者以为,如果不对这样的悖异情况有所了解,如果不努力改善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环境,如果始终不能给多数农民工和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的中小企业以实质性的公平待遇,那么政府补贴乏人问津、养在深闺的怪事还将一直持续,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也无法得到改变。
作者: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