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文物保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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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江镇乡镇文物保护工作总结

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结合双江镇文化站与各文物管理员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在认真贯彻执行文物工作方针的基础上,各项工作都得到了顺利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按县先教办和主管局的实施方案,同时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我们坚持做到了以下四点:

1、单位党支部及全体党员都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开展好此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了双江镇党支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同时结合单位实际,确立实施方案,以保证先教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3、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具有可行性的实施方案,并在学习中不断充实,组织全体党员和文物保护员认真学习了《文物法》及相关法规政策,乡镇文物保护工作总结。通过学习,全体文物保护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干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党员同志都认真撰写了个人的党性分析材料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为巩固成果,我们在原有的基础上,还制定了巩固和扩大先教活动成果的实施方案,为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在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一年来,我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也得以顺利开展。真正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

1、加强《文物法》的宣传力度,真正使广大群众的文物意识得以增强和提高。

2、加强分布于我镇不可移动古文化遗存的安全保护工作。几年来,对几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我们都建立起镇、村两级文物保护网络,并在遗址所在地聘请一至两名有责任心和事业心的保护员,并与之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兑现奖惩。今年3月份,我们接到文物保护员陈一定电话,称桃源洞民居墙体破损。为此,我们及时赶赴现场,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进行修缮。

3、按市局的工作安排,进行各文物点的维修情况调查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成立了由4名业务水平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了光盘和全部文字资料。

4、按县文物局统一安排,于8月中旬在全镇开展全面文物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量大,我们组织部分人员加班加点。整理材料,下乡调查了解情况,拍照部分文物,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及时上报了电子和纸质材料。

5、为确保各处文物的安全,在县有关领导的大力协助下,加大巡查人员配备,增强了安全系数,确保了文物的安全。

6、每年对各文物保护员进行考核,并以此为基础按时发放各文物点文物保护资金和奖励。

2渠江镇文物保护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我镇的文物保护责任,切实加强我镇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法规,根据年初县政府各乡镇签订的《乡镇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镇实际,我镇辖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年初,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镇委,镇政府的日常工作,共召开4次关于文物保护工作会议,并及时向机关单位,村、社区,辖区各部门传达上级的有关文物保护精神,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的副镇长为副组长,辖区派出所,国土所,建设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了一名文物保护工作兼职工作人员。

二、广泛宣传“普查工作”,提高全民素质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号召下,开展《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标志着第三次文物普查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对于文物事业意义重大,是文物部门今后几年工作的重点。我镇充分认识“三普”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镇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四是普查工作打了提前战。为了配合国家文物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镇于今年在全县率先进行了全县范围的古建筑普查和早期木构古建筑的重点调查,调查工作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关规范为标准;五是积极开展“三普”宣传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各种渠道就文物普查宣传积极开展工作。为了切实保障我镇“三普”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集合我镇实际,坚持适度、可行的原则,财政做好了专项预算,并足额发放到基层。

三、以安全为根本,加大文物安全工作力度

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一年来,我镇继续加强文物安全工作。一是强化日常的监管、督查。就文物冬春季防火、汛期防汛、防雷以及“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文物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抽调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有力保障了文物安全。二是结合重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今年3月份我镇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县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中,我们结合去冬今春省、市有关文物安全的部署要求,结合文物安全“金铠甲”达标工程的开展,把此次安全大检查做为认真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要求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搞一阵风式的突击检查,狠抓文物安全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我镇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原则,依法对全县重点文物保护,有效稳定了事态发展,有力地保障了文物安全。

3乡镇文物保护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首先感谢各位委员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心重视我区文博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区文物工作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四有”、“五纳入”工作,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渠道,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我区文物保护单位(点)情况介绍

辖区内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汉阙);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4处(碧水寺、李杜祠、鱼泉寺、马鞍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6处;东宣境内的鱼泉寺、魏城摩崖造像、刘家镇马鞍寺、蝉乡朱家梁子汉墓群、柏林镇天主教堂等5处文物保护单位(点)正在申报第七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审批结果预计在20XX年2月份之前公布。

二、文物管理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文物管理保护机构情况

20XX年5月至20XX年1月,我区文物管理机构采取同区文化馆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没有专职文物管理人员。5.12地震后,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我们及时加强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于20XX年1月经区编委审批,单设了区文物管理所,为区文化旅游局的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人,主要负责人由副局长兼任,工作人员采取招考和调剂相结合,从区文化馆调剂2人,公开招考了1人,真正意义上确保了区级文物管理保护工作有阵地、有机构、有人员。同时,我们结合各文物保护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乡镇、街道要确定一名专兼职文保员负责联系协调辖区范围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事宜,同各文保单位签定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文物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建立长效的区、乡镇(街道)、使用单位三级保护网络体系。

(二)大力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

坚持开展《文物保护法》宣传月活动和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在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我们在广场、社区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文物法规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展板,公布展示我区历史文化资源名录。通过组织开展以“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为主题的文化遗产保护系列宣传展示活动,普及文化遗产知识。今年3月,我们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在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关于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执行消防安全和人员准入的公告》,对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定和预防,目前辖区未发生一起文物安全事故,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从20XX年9月开始,我区全面启动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了全区258个行政村的文物实地调查阶段任务,两年里,我们经过普查准备、普查启动、全面普查、整理汇总几个阶段,组建了普查机构、落实了普查人员和普查经费、制订普查实施方案、开展了宣传动员、组织了业务培训、开展了户外调查和汇总整理等工作。先后参与田野调查队员达30余人,共普查出不可移动文物点826余处(市文物局布置任务数800处),普通登记文物点114处,录入文物点712处。其中新发现677处,复查34处,消失2处。其中:古遗址66处,古墓葬394处,石窟寺及石刻32处,古建筑117处,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0处,完成率为103.25%。20XX年4月8日,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实地调查阶段工作顺利通过省“三普办“的验收,依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今年到明年底我们将在现有汇总的基础上,建立全面、详细的本级普查档案及资料库,编制游仙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名录和普查报告,及时公布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确保文物普查与文物保护同步并进。

(四)重点文物修缮工作

5.12地震后,我区第一时间将区内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鱼泉寺、马鞍寺和区文管所受灾情况汇报省局,在各方面的积极努力下,我们邀请了湖北省殷祖古建公司对两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修缮方案进行了实地踏勘编制,于20XX年2月经省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了维修方案设计,两处共争取国家灾后重建资金1275万元。目前,财政评审已结束,招投标工作全面展开,预计在明年6月份该两处工程全面竣工。区文管所重建经我局的努力争取,政府同意由我区划拨土地(市规划用地为文物保护)约2.8亩,同李杜祠提升改造工程合建,建成后,将彻底解决我区文物管理和展览无场地的困境。

(五)文物展示和宣传情况

区文物管理所通过各种渠道,先后引进多家媒体和文物保护研究机构对区内文物现状进行了考察和报到,特别是魏城镇北山院的摩崖石刻更引起了无数考古研究专家的兴趣, 20XX年7月德国专家一行5人利用一周时间对北山院摩崖石刻进行了详细的考证;20XX年11月,台湾文物学术研究会也组织专家来此进行采风报道,我区柏林等汉墓群被省文物出版社《绵阳汉墓研究》一书进行了收录,我区白蝉出土的汉墓古铜镜等多件文物均被市文物中心库房收藏并展览陈列。

三、我区文物保护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

1、人员编制不足,政治待遇未落实。我区历史悠久,拥有众多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而区级参与管理的人员编制3人,参与实际工作的只有2人,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同时,按照国家政策,文管所人员属于行政执法序列,应该参照公务员管理,待遇未落实,严重影响我区文博事业的发展。

2、缺少有效的看护管理力度。目前,我区只有2处省保单位分别有1人参与平常的看护工作,且待遇很低,每月每人只有50元,其他文保单位,无经费解决专人看护问题,造成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多次发生违规开采和乱搭乱建行为,文物盗窃行为严重。

3、文物保护单位消失严重。由于宣传力度不足,层级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我区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上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有的甚至是毁灭性的消失,如玉河的盐泉县遗址,太平的滴米遗迹地震后山体移位对文物本身也造成很大威胁还有石马的反风塔等其他乡镇的文物也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4、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滞后。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区现有文物达700余件,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后苦于无经费解决标识设置和人员看护等问题,不能大面积公布文物单位,造成与区内拥有的文物数量不相符。

四、提请需要呼吁的事项

1、结合我区实际,增加文物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业务经费来源,解决人员政治待遇。

2、明确文物保护单位产权,责成相关部门办理文物保护单位产权,纳入区文物管理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减少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破坏。

3、解决县级文物保护经费。按照文物管理“四有”、“五纳入”的要求,请求财政每年预算相应的文物保护经费。

4、做好文物旅游景点规划。文物保护在于利用,要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价值,扩大人文旅游规划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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