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说明
1、本表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内容填写完整,书写格式符合要求,各类信息真实准确。
2、凡标有“*”的数据项为必填项。
3、申请类型:高校在校生填“在校生申请”;今年高考录取新生填“新生申请”。
4、户籍所在地:借款学生进入高校前,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户籍在城镇的从市写到门牌号,户籍在农村的从市写到社。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与资助中心所在地一致;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院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现详细住址:借款学生进入高校前居住地(注意:“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某人户籍在江汉区,但居住地却可能在江岸区)。
6、毕业中学、邮政编码:新生填写高中毕业所在中学的名称(请写全称——学校公章上的名称)及该中学所在地的邮政编码;高校在校生不填写。
7、宿舍电话:高校在校生填写;新生不填写。区号和电话号码间不加下划线或横线,如02788888888(027为区号,88888888为电话号码)。
8、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选择顺序是:父亲——母亲——近亲属——其他。原则上由父亲作为共同借款人,父亲不在家由母亲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均不在家的,由其父母亲委托(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并与借款人一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孤儿由其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并与借款人一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与借款人关系:在“父、母、近亲属、其他”4个选项中,选填正确的选项。
9、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家庭详细地址”:其填写要求与第4、第5一致。
10、高校名称:严格按录取通知书上面学校公章的内容填写。
专业: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面通知的内容填写。
11、年级:填写今年秋季将要就读的年终。新生填“1”,在校大学生=已经在高校就读的年限+1,如:已经读了2年,则填“2+1=3”。
12、学制:填小写数字。如:四年制填4
13、“学校类别1”、“学校类别2”:在所属类别前的“□”中打“√”。
14、申贷原因:在选项前的“□”中打“√”。
15、详细原因:对申贷原因所选项目作详细说明。
16、贷款金额:1000—6000元之间的整百整千数(原则上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家庭特别困难的,申请贷款金额可以高于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但不能高于6000元)。
17、申请期限:指贷款年限,最长14年。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注: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年限为贷款允许的最长年限,你可以在最长年限内选择较短的年限。
18、申请学年:如2008年申请的学生填:2008至2009学年;
19、高校要求报到日期: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
20、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1、本表一式两份,经办资助中心存一份,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存一份,由经办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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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省(市)县(市、区)编号:号 | |||||||||||||
借款人基本信息 | 借款学生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月 | |||||||
户籍所在地 | |||||||||||||
现详细住址 | 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邮编:) | ||||||||||||
毕业中学 |
| 邮编 | |||||||||||
共同借款人姓名 |
| 与借款学生关系 |
| 联系电话 |
| ||||||||
户籍所在地 | |||||||||||||
家庭详细住址 | 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邮编:) | ||||||||||||
家庭状况描述 (在□打√,可多选) | ▲家庭人口(人),年收入(元) ▲申贷原因:□因病致困□因灾致困□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其它(填写) | ||||||||||||
录取院校 |
| 专业 |
| 学制 | |||||||||
学校类别 (在□打√) | □普通高校□部属院校□本省院校 □高等职业学校□地方院校□外地院校 | ||||||||||||
申请贷款情况 | 申请贷款金额 | 入学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
贷款期限 (在□打√) | □12年□13年□14年 | ||||||||||||
村委(居委会)审查意见: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加盖公章) 年月日 | |||||||||||||
县(市、区)资助中心审查意见: (加盖公章) 年月日 | |||||||||||||
填表说明: | |||||||||||||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学校类别根据录取院校的性质复选其中三项,并在相应位置打√。 5、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应是在校年限+10年,并最长不超过14年。如,学制3年,贷款期限应为13年;学制4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学制5年,贷款期限应为14年。 6、申请贷款金额的上限是6000元/年。 7、村委(居委会)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村委(居委会)公章。 8、本表一式两份,由县(市、区)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网上操作指南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
1、登录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忽视,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以前已经获得贷款,2014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登陆系统,如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请点击“选择使用用户名登陆”。
(3)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见续贷学生材料准备3)联系人信息与系统内已存联系人信息有变化,点击系统界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修改联系人信息。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专业科类别》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建议密码设置方便记忆,设置后写在本子上或记在手机上通讯录上。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填写。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刚注册用户名对应密码)登陆系统,如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请点击“选择使用用户名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申请额度原则上应该为“学费”或“学费+住宿费”,但不超过6000元,但必须为“100”的整数倍而且大于3000元,在3000-6000元以内的“整百”申请额度均有效,如:3300元、4500元、5600元等,请申请学生按实际需求选择,以避免超出学费、住宿费贷款资金“提现”带来的资金安全和操作困难,同时避免贷款资金过多给还款带来压力;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村居委会即可)、“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再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此支付宝账户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由支付宝公司统一扣划,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归还,不能用于其他转账支付,如有余额,只能通过“提现”功能支取)。
3、打印申请表格
贷款申请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必须在系统中填完后从系统导出,不得手填,也不得导出空白表格后,自己编辑),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等部门加盖公章。
注意:打印出申请表格,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内容(如申请表上学制信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内容与系统中显示应保持一致),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导出、打印申请表格,不得直接在申请表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申请表格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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