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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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篇二: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理想信念教育。
2.对学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
3.对学生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
4.对学生进行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教育。
5.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
(二)指导党、团、班级工作。
1.党建工作。高度重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优秀大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创新学生党支部活动方式,创新高校党建工作载体。
2.共青团工作。在工作内容上,做好组织建设工作、推优工作、社会实践工作、科技创新工作、学生干部选拔和培养工作、社团建设工作、校园文化工作等等,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3.班级工作。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三)对学生的学业、心理、就业、交友等进行咨询指导。学习是学生的天职,个体在学校内接受的系统学习是终生学习的主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不仅教会学生知识,更帮助学生习得高尚的理想信念、优良的道德品质、丰富的科学知识和文化修养。具备科学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于大学生一生的发展都非常重要,是大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四)做好宿舍管理、帮困助学、安全稳定等工作。高校后勤化使得物业管理部门有别于传统的宿舍管理部门,由简单的住宿管理角色,转变为提供各类学生生活服务的角色。同时,班级、年级概念逐渐淡化,学生群体趋向分散化、个体化、小型化,原有的学生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的可行性、有效性受到挑战,因此做好大学生宿舍管理即生活园区思想政治教育尤为重要。安全稳定问题涉及到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免受不必要损失,对于保证学校稳定和健康发展、社会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安全稳定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前提基础。辅导员在开展帮困助学工作时既要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树立生活信心,顺利完成学业,更要培养学生树立自信、自给、自立、自强的生活理念。
四、辅导员的工作理念与方法
篇三: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九条 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楼,了解每一位同学的信息动态,关心学生的实际问题,经常以个体谈心、小组座谈等形式,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个人理想、社会理想和政治理想,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做到每周至少深入宿舍楼3次,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同学深入谈心1次,与重点学生至少谈心3次。
第十条 主题教育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把握教育契机,策划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每两周召开1次班会课,其中一半以上要用于主题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 学生骨干队伍的指导和培养。做好学生党员和班级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指导学生组织积极向上的学生活动,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定期召开学生骨干队伍的会议,进行工作指导和专题培训。
第十二条 协调多方力量参与育人工作。组织、协调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业教师等,共同在大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与导师进行关于学生情况交流。
第十三条 积极拓展网络育人平台。熟悉网络基本应用技术,开展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利用BBS、班级论坛、班级博客等平台,发布信息、组织网上讨论,及时进行网络舆情的引导,鼓励辅导员开设辅导员博客,通过MSN、QQ等网络工具与学生进行沟通。
第十四条 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
二、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班级(楼)制度建设。指导学生建立规范的班级(楼)规章制度,合理运作班级(楼)事务,做到制度育人,至少要制定《德育评定细则》、《学生骨干选拔和培养制度》、《奖学金评定制度》、《紧急事务处理条例》4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德育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德育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德育分和奖学金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第十七条 学生行为管理。引导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营造学生宿舍和生活园区良好的文明卫生环境,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和申诉工作,及时开展学生权益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 帮困助学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帮困工作,掌握特殊群体(经济困难、身心疾患等)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为每位特殊群体学生建立档案,做好助学金的分配工作,指导学生申请学生贷款、开展勤工助学,在做好经济资助的同时,开展成才扶助工作,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精神,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三、辅导咨询工作
第二十条 学习观教育和学风建设。加强学生学习观教育,引导学生在树立远大理想的过程中,激发学习动力;培养学生终身学习能力,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小型社会科学研究;积极参与学生学习预警工作,与导师沟通,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界定学习问题、建立解决策略、改善学习状况。
第二十一条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配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做好学生的个体咨询和团体辅导,适时提醒心理问题严重的同学进行咨询和治疗,积极参与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网络的建设。
第二十二条 职业发展教育工作。普及职业发展、生涯规划知识,调动各方主体和资源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协助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做好就业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为大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四、素质能力提升
第二十三条 积极参与各类培训。新任辅导员须参加新任辅导员培训并通过考核方能上岗,在职辅导员须根据学校的辅导员培训计划,有选择地参加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每位辅导员每年至少参加6次以上辅导员培训。
第二十四条 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专职辅导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兼职辅导员每2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篇四: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1、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和指导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深入了解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形势政策教育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2、党团工作指导。协助学院党委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学院团委书记等相关职务。
3、班级组织建设工作。以学风建设为中心,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指导班委会开展工作,努力加强班风建设。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管理制度,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深入学生,关心、爱护、指导、帮助学生,热情为学生服务,努力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作学生的良师益友。
4、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加强与任课教师、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经常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设计学涯规划,促进学业进步。
5、素质拓展指导。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好学生技能培训活动、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6、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7、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常见的心理调适方法,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故。
8、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排忧解难。
9、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应结合自身专业特点,承担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10、安全稳定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参与处理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篇五: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专职学生辅导员是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专职学生辅导员实行学生工作部(处)指导,各学院领导管理为主的体制,协助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做好本院的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本院学生工作的计划、意见和建议;做好本年级各专业班的组织建设。
(一)认真贯彻学校、学院关于学生工作的指示、决定,负责对分管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根据学校、学院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好学生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事政治等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采用各种方式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民主与法制、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帮助学生分析国内外政治形势,明辨是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结合社会发展和学生的实际,积极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
(四)搞好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教育学生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勤奋学习,促进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建设。
(五)按照学院党总支的要求,指导所带年级各专业班搞好本班的组织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
第二条 协助学院党总支、分团委抓好学生党建及团的工作。
(一)配合学院党总支及分团委对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配合团总支做好本学院共青团及学生会工作。
(三)围绕素质教育,组织、指导所带年级学生开展各种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 配合学院党总支抓好本学院院风、学风建设。
(一)负责本学院所带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评优工作。
(二)负责所带年级学生日常教育和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三)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所带年级的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抓好新生军训及国防教育工作。
(四)协助校团委及学院分团委组织、指导所带年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活动,并及时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
第四条 配合学院党总支对所带年级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
(一)协助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派遣及文明离校方案,做好所带年级毕业鉴定、毕业典礼及文明离校工作。
(二)协助做好所带年级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
第五条 配合学院党总支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协助做好发放奖贷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收集整理学生档案。
(二)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履行缴费义务,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三)协助做好学生的管理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
(四)深入学生当中,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五)完成学院党总支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篇二: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理想信念教育。
2.对学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
3.对学生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
4.对学生进行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教育。
5.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
(二)指导党、团、班级工作。
1.党建工作。高度重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优秀大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创新学生党支部活动方式,创新高校党建工作载体。
2.共青团工作。在工作内容上,做好组织建设工作、推优工作、社会实践工作、科技创新工作、学生干部选拔和培养工作、社团建设工作、校园文化工作等等,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3.班级工作。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三)对学生的学业、心理、就业、交友等进行咨询指导。学习是学生的天职,个体在学校内接受的系统学习是终生学习的主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不仅教会学生知识,更帮助学生习得高尚的理想信念、优良的道德品质、丰富的科学知识和文化修养。具备科学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于大学生一生的发展都非常重要,是大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四)做好宿舍管理、帮困助学、安全稳定等工作。高校后勤化使得物业管理部门有别于传统的宿舍管理部门,由简单的住宿管理角色,转变为提供各类学生生活服务的角色。同时,班级、年级概念逐渐淡化,学生群体趋向分散化、个体化、小型化,原有的学生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的可行性、有效性受到挑战,因此做好大学生宿舍管理即生活园区思想政治教育尤为重要。安全稳定问题涉及到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免受不必要损失,对于保证学校稳定和健康发展、社会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安全稳定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前提基础。辅导员在开展帮困助学工作时既要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树立生活信心,顺利完成学业,更要培养学生树立自信、自给、自立、自强的生活理念。
四、辅导员的工作理念与方法
篇三: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九条 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楼,了解每一位同学的信息动态,关心学生的实际问题,经常以个体谈心、小组座谈等形式,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个人理想、社会理想和政治理想,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做到每周至少深入宿舍楼3次,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同学深入谈心1次,与重点学生至少谈心3次。
第十条 主题教育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把握教育契机,策划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每两周召开1次班会课,其中一半以上要用于主题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 学生骨干队伍的指导和培养。做好学生党员和班级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指导学生组织积极向上的学生活动,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定期召开学生骨干队伍的会议,进行工作指导和专题培训。
第十二条 协调多方力量参与育人工作。组织、协调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业教师等,共同在大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与导师进行关于学生情况交流。
第十三条 积极拓展网络育人平台。熟悉网络基本应用技术,开展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利用BBS、班级论坛、班级博客等平台,发布信息、组织网上讨论,及时进行网络舆情的引导,鼓励辅导员开设辅导员博客,通过MSN、QQ等网络工具与学生进行沟通。
第十四条 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
二、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班级(楼)制度建设。指导学生建立规范的班级(楼)规章制度,合理运作班级(楼)事务,做到制度育人,至少要制定《德育评定细则》、《学生骨干选拔和培养制度》、《奖学金评定制度》、《紧急事务处理条例》4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德育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德育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德育分和奖学金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第十七条 学生行为管理。引导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营造学生宿舍和生活园区良好的文明卫生环境,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和申诉工作,及时开展学生权益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 帮困助学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帮困工作,掌握特殊群体(经济困难、身心疾患等)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为每位特殊群体学生建立档案,做好助学金的分配工作,指导学生申请学生贷款、开展勤工助学,在做好经济资助的同时,开展成才扶助工作,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精神,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三、辅导咨询工作
第二十条 学习观教育和学风建设。加强学生学习观教育,引导学生在树立远大理想的过程中,激发学习动力;培养学生终身学习能力,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小型社会科学研究;积极参与学生学习预警工作,与导师沟通,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界定学习问题、建立解决策略、改善学习状况。
第二十一条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配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做好学生的个体咨询和团体辅导,适时提醒心理问题严重的同学进行咨询和治疗,积极参与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网络的建设。
第二十二条 职业发展教育工作。普及职业发展、生涯规划知识,调动各方主体和资源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协助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做好就业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为大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四、素质能力提升
第二十三条 积极参与各类培训。新任辅导员须参加新任辅导员培训并通过考核方能上岗,在职辅导员须根据学校的辅导员培训计划,有选择地参加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每位辅导员每年至少参加6次以上辅导员培训。
第二十四条 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专职辅导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兼职辅导员每2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篇四: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1、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和指导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深入了解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形势政策教育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2、党团工作指导。协助学院党委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学院团委书记等相关职务。
3、班级组织建设工作。以学风建设为中心,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指导班委会开展工作,努力加强班风建设。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管理制度,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深入学生,关心、爱护、指导、帮助学生,热情为学生服务,努力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作学生的良师益友。
4、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加强与任课教师、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经常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设计学涯规划,促进学业进步。
5、素质拓展指导。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好学生技能培训活动、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6、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7、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常见的心理调适方法,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故。
8、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排忧解难。
9、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应结合自身专业特点,承担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10、安全稳定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参与处理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篇五: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专职学生辅导员是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专职学生辅导员实行学生工作部(处)指导,各学院领导管理为主的体制,协助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做好本院的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本院学生工作的计划、意见和建议;做好本年级各专业班的组织建设。
(一)认真贯彻学校、学院关于学生工作的指示、决定,负责对分管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根据学校、学院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好学生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事政治等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采用各种方式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民主与法制、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帮助学生分析国内外政治形势,明辨是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结合社会发展和学生的实际,积极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
(四)搞好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教育学生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勤奋学习,促进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建设。
(五)按照学院党总支的要求,指导所带年级各专业班搞好本班的组织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
第二条 协助学院党总支、分团委抓好学生党建及团的工作。
(一)配合学院党总支及分团委对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配合团总支做好本学院共青团及学生会工作。
(三)围绕素质教育,组织、指导所带年级学生开展各种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 配合学院党总支抓好本学院院风、学风建设。
(一)负责本学院所带年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评优工作。
(二)负责所带年级学生日常教育和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三)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所带年级的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抓好新生军训及国防教育工作。
(四)协助校团委及学院分团委组织、指导所带年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活动,并及时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
第四条 配合学院党总支对所带年级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
(一)协助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派遣及文明离校方案,做好所带年级毕业鉴定、毕业典礼及文明离校工作。
(二)协助做好所带年级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
第五条 配合学院党总支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协助做好发放奖贷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收集整理学生档案。
(二)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履行缴费义务,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三)协助做好学生的管理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
(四)深入学生当中,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五)完成学院党总支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