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2017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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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通知》要求,市房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市房管系统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欢迎参考!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一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我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县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公安主推、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努力实现“少发小火、不发大火、总量下降”的工作目标,坚决维护我县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26日前)。召开会议、制定方案、成立组织,进行广泛部署,逐级动员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狠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1.紧盯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等重点单位场所,组织开展商场、市场和居民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2.全力做好省第十次党代会,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点节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3.组织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对居民小区、居民楼院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4.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内容,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5.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兵团化”作战移交的火灾隐患,明确责任人,尽快整改消除。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1.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所有乡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任务。2.乡镇建成区建设市政消防水源,特别是在水厂和政府院内各建成至少2个以上消火栓,以满足消防灭火用水需求。3.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设置1处公共消防器材点和1处消防水源。4.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张桥镇、安平镇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已建成的胡襄镇专职消防队能够正常值勤。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1.围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主题,认真组织“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2.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3.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提高社区居民自防自救能力。4.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消防宣传,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协调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发动社会媒介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5.开展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乡(镇)、办事处、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工作,切实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三、工作职责

  (一)属地政府的工作职责。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落实工作措施,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有关行业系统,对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以及重点场所、要害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各乡(镇)、办事处配齐专职消防工作人员,所有行政村(社区)配齐消防安全协管员,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行业系统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针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信局负责生产领域有关企业,商务部门负责加油站(点、车)和流通领域有关企业,城管部门负责液化气站(点、车),教体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等,民政部门负责养老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卫计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卫生学校,住建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租房屋,文广部门负责公共娱乐场所、星级宾馆和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交通部门负责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粮食部门负责粮食储存仓库,药监部门负责餐饮场所,民宗部门负责宗教活动场所。

  (三)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的工作职责。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指导各行业系统、乡(镇)办事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公安派出所和村(社区)警务室要加强对本级列管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也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的时期。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单位于每月20 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xx,邮箱xx),2017年3月25日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我局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确保今冬明春,尤其是“两会”以及重要节日期间,全局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杨华文任组长,副局长陈国梁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张文兼任主任。

  三、工作时间

  从印发方案之日起至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主要是对局办公大楼公共场所、办公室、资料室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办公电器电线老化、设施设备超时超量运载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维护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一旦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2.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局属各科室、局属各部门要紧盯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全国“两会”前,要对局内重点、火灾易发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部门落实各项安保措施。

  3. 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要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抓手,做到消防安全落实统一领导、科室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下属单位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依托网格化管理机构加强对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等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发生火灾。

  4.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局属各科室、局属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迅速采取措施整治;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上报情况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二)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1.加强实地熟悉演练。要认真研究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强化防火意识和实战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局办公大楼消防设备分布、安全通道分布等,开展熟悉防火预案设计、逃生方法宣传等活动,春节前对实地熟悉进行演练。

  2.做好保障。要对局大楼消防水源和消火设施进行摸底排查,要加强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和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办公大楼一楼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各楼层展示板等,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

  2.广泛开展消防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举办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普及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是火灾高发季节,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增加,节庆活动频繁,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的风险剧增。各部门要务必高度重视,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属各科室、局属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

  (三)强化监督检查。冬春火灾防控期间,要加强工作督导,明察暗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将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三

  为切实加强全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省、市、区“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要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动施工单位一线员工广泛参与,落实各地建设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各类火灾隐患,夯实火灾防控工作基础,努力实现全区今冬明春建筑工地不发生火灾亡人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区建筑施工现场火灾形势平稳可控。

  二、组织领导

  区住建局成立相城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工作范围

  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工作重点

  1.施工现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情况。重点内容:各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动用明火,是否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是否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场所动用明火,动火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是否落实了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电(气)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将现场易发生火灾和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等。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条件到位情况。重点内容: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是否设置,是否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各楼层楼梯口或施工升降机卸料口、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场所等部位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是否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分开,是否有安全距离;在建建筑物挂设的密目安全网是否符合要求;节能保温工程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保管和施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3.职工宿舍、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到位情况。重点内容:彩钢夹心板填充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多层宿舍楼楼梯设置是否满足疏散要求;宿舍内是否存有违章用电、用气现象;宿舍门前灭火器材是否配齐到位等。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到位情况。重点内容:企业、项目部是否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教育培训台账;现场日常消防检查工作是否到位,发现火灾隐患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己组织火灾救援演练等。

  四、工作步骤

  相城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8日前)。各镇(街道、区)建设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在建工程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镇(街道、区)要按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及时研判本地防控工作形势。区住建局将在此基础上,对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网上通报。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20日前)。各镇(街道、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对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区)要成立相应的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建筑工地、重点部位,逐一排查火灾隐患;开展有针对性应急救援演练,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发生和伤亡事故。

  (二)统筹推进,加强宣传。各镇(街道、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短信平台等方式手段全面宣传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教育培训,使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明确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各镇(街道、区)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火灾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区)要研究制定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于11月10日前报我局,每月19日前上报当月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赵xx,联系电话:xx。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四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省、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相结合、国家“规定动作”与我省“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6年10月25日至2017年3月31日。

  三、领导机构

  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关xx

  副组长:张xx

  崔xx

  成 员: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信息发布、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冬防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狠抓火灾防控工作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落实好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2016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中,在年底前全部完成《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发动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2)落实好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健全行业部门之间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落实本行业、本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中,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标准要求。

  (3)落实好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各社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全面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户籍化管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逐级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加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管理,落实电气火灾防范措施。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四个能力”和“一懂三会”技能,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保障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完整好用。

  2.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

  要组织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每个居民社区、居民楼院应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三是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四是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五是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六是建全社区微型消防站,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3.做实做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

  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其中重点单位应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一是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单位消防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二是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微型消防站队员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辅助提示疏散。四是公安消防部门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消防指挥中心、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一旦有人拨打“119”报警电话,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4.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各乡镇、街道、消防部门要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二是检查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三是组织公安、消防、住建、工商、安监、人社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5.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一是对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领导责任、主管行业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隐患单位主体责任,要与有关行业部门签订《整改责任书》。对每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确定2名具体督办人员,实行责任捆绑,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加强整改期间安全防范,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彻底、按期销案。二是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分批次在主流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强力推动整改。三是对整改迟缓、久拖不改的要约谈有关行业部门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下发通报。

  6.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

  紧盯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一是“两会”期间,要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严防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二是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巡防看守。元旦、春节等期间,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三是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安保期间,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全面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7.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行动

  结合我区实际,开展“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专项整治。

  “规定动作”: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地下场所、物流仓储企业单位、电气火灾防范等专项整治工作。

  “自选动作”: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等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1.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立足急难险重火灾和灾害的灭火救援需要,及时对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更新,为灭火救援提供支持;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 配齐配强装备器材,构建装备有力、设施完善、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

  2.建立联勤联训机制。要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明确组织指挥机构、通信联络方式、可用人力物力、职责任务分工等内容,并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快速响应,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要组织公安、气象、水利、地震、交通、环保、消防等部门建立预警通报和资源共享机制,畅通信息渠道,提高联动效能。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以及企业单位、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纳入调度指挥体系,建立执勤训练制度和区域联防机制,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开展联合实战演练,提高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3.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公安消防部队要针对大风、雨雪、冰冻等气候特点,强化冬季岗位练兵,增强低温、严寒等恶劣条件下的持续作战能力;要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强化装备水源防冻、官兵保暖、物资供给等各项作战保障措施,扎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

  (三)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底前,完成消防站、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任务,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2.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加快发展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全国重点镇和75%的建成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建制镇建立专职消防队,80%的其余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

  3.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推动街道乡镇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台。2017年3月底前,6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4.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2017年3月底前,全区4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推进社会化宣传。以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专项活动;广泛宣传第三届全国“119”消防奖候选人(当选者)先进事迹,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消防公益事业;针对冬春火灾特点,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站和消防安全体验馆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工作,借助社会第三方力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落实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团常态化宣讲和消防监督员每周一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强化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

  2.推动媒体宣传。依托传统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每周推出主题宣传内容;针对冬春火灾防范特点,每天在新闻媒体刊(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提示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推进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建设并用好平台,鼓励创作实用、新颖的原创消防宣传作品,开展“双微十佳”作品评选活动。组织编写、印制、张贴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挂图,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3.强化重要节点宣传。将“119”消防日拓展为“119”消防宣传周,以“消除火灾隐患 共建平安社区”为宣传主题,重点组织协调当地媒体充分配合,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发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节庆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4.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一是开展消防监督人员培训,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全员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二是开展社会消防培训。要在夏季消防检查大培训活动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在2017年3月底前培训一遍,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四、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30日前)。

  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

  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二)党政主导,部门协作。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一把手是本辖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

  (三)严格执法,强力惩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凡发生亡人火灾的,达到“两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要坚持严格执法,充分运用罚款、三停、拘留、查封等法律手段,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限期内未整改完成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采取关停措施。

  (四)严格督导,严肃追责。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

  各单位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请于11月10日前报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公安消防大队),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请在每月报告中一并上报),2017年3月25日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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